提出异议是什么意思,异意和异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张安

提出异议是什么意思,异意和异议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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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异议是什么意思

周泽雄/文这本书,我读得津津有味,希望你也有同感。我指的是《反对有理——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的著名异议》。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如你所知,由九位终身任职的大法官讨论后经由投票表决产生,只要产生简单多数,多数意见即为最终的司法意见。通常,会有一位大法官负责撰写多数意见书,该意见书不仅提供司法结论,一般还会阐述该结论的法律依据。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当年为伯尔叛国罪案撰写多数意见书,旁征博引,篇幅竟达25,000字之巨。

有趣的是,每一位对多数意见书略存异议的大法官,还可以分别撰写自己的意见书。即使同属多数派阵营,只要认为自己的见解尚有不忍割爱、不容遗珠之处,他就可以“附随意见书”的形式,撰写自己的独到之见。至于那些在投票表决中落败的大法官,同样可以撰写自己的“异议意见书”。一般说来,异议意见书较之多数意见书更精彩、更生动,理由是,多数意见书的撰写者乃是一个代表,他必须概括多数派大法官的集体智慧,因而无从展示个人的夭矫之论和湛冥之思。异议意见书就没有这份限制了,撰写者大可从心所欲,我手写我心,如首席大法官休斯所言,他们执笔时更像“一个自由的骑士”。

身为中国人,虽然对民主充满热爱和期盼,但我也有一份自知之明,即,我总是不敢确信自己能够理解当代民主的精细幽微之处,眼前的法官异议书即是一例。按我的理解,法院——何况还是最高法院——的判决,理应杜绝分歧。倘听任“九家争鸣”,显而易见的后果是:法庭上败诉的一方,一旦从异议意见书中觑到有人替自己提供了强有力的捍卫,而败诉只是由于支持本方的大法官人数不够多,他难免产生一种亢奋的不甘,我们几乎不能指望他会对判决心悦诚服。且不说,旁观者也会从异议书里得到启发,无论这种启发走向如何,在那个宣判之日,它必然会弱化法院判决的庄重性。毕竟,不仅理论上可能、现实中也已多次证明,当年那位撰写异议意见书的大法官,实际上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他的意见最终没有形成多数,不是因为他不够英明,而恰恰是因为他的思想过于伟大,以至把时代甩在了身后。有鉴于此,作者马克·图什内特先生告诉我们,“有些欧洲国家规定,法官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通过谈话或私人信件透露自己不同意法院的判决,都是犯罪行为”。当然,美国的大法官在写完意见书之后,一般也绝不再提,听任公众横议竖论。

法官公开发表异议是否明智,美国人和部分欧洲国家的做法截然不同。但眼见的事实是,殊途同归,无论是否允许异议书存在,都没有对法律及该国的民主制度造成伤害。就美国来说,这项最初由杰斐逊总统建议的创制,无疑还极大地促进了法律的健康发展。一个相关插曲是,杰斐逊的老对手、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曾经竭力强调最高法院用一个声音说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后来,他也无法抗拒异议的诱惑,在自己变为少数之时,撰写起了异议意见书。

就我而言,我愿意不避臭美地承认,对于出自理性的反对意见,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沉醉。美国知名法官勒尼德·汉德说过:“自由的精神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实际上,理性的精神同样如此,所以汉德法官在别处又补充道:“正确结论来自多元化的声音”。而美国杰出的大法官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倡导的“思想市场”,则把这层意思说得更加明朗:“如果我们想确定一种思想是否是真理,就应让它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接受检验。”

可能,再没有什么“思想市场”,比大法官之间的交锋,来得纯粹、高端和有益的了。熟悉美国大法官产生程序的读者都知道,大法官由总统提名,还得接受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确认听证。听证过程完全是炼狱式的,候选法官会接受严格诘问,内容涵盖司法观点和个人隐私。历史上,针对大法官中的“大师”布兰代斯的听证,持续了19天,确认更是花了122天。经过如此筛选产生的大法官,不仅个个都是聪明绝顶的司法精英,人格上也接近完美。不用说,美国人最为关切的自由,也是这些大法官意欲捍卫的首要价值。如此,在外行看来,任何一个法律问题、尤其是关涉到核心理念的宪法问题,这九位大法官都是全美国(说不定还是全世界)最有望达成共识的人。意外的是,他们在宪法理念上的冲突,有时会达到骇人的程度,仿佛一位是民主的虔诚牧师,另一位是专制的热情鼓手——当然,只是“仿佛”。在异议意见书里,大法官们曾这样指责自己的同事:

“我们曾有过破坏性使用自创司法权的经历,这次如此严重无视这种经历,使我们有必要详细分析最高法院在我国宪政体制中的作用”;“在我看来,时间将证明今天的判决与本院在德雷德·斯科特案中的判决几乎同样有害”;“司法的不合时宜与弄巧成拙,莫过于让本院作出骇人听闻的声明,沉浸于完全空洞的辞藻,听上去不错,但肯定要落空”;“我担心,通过今天的短视行动,最高法院将永远使这个共和国置于带来巨大祸害的制度之下”……

允许异议在最不适合异议存在的地方存在,彰显出高度的民主自信,也与追求自由、崇尚真理的精神同出一源。布莱克大法官对共产主义思想毫无好感,但他曾经特别注意“保护共产主义组织不受惩罚”,对此,我无法克制内心的景仰。霍姆斯大法官在一份意见书里,曾经把这份融和了自信与宽容的民主精神表达得更加强悍:“从长远来看,如果宣言中传达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信念最终会被大多数人接受,那么此时言论自由的唯一价值就在于,给它一个机会,让它们得以表达。”

2011年9月19日

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

一、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或行政决定不服,认为其存在错误,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重新审查或纠正的请求。

1、适用范围:

申诉一般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定或决定。在民事、刑事、行政案判决案件中,申诉是当事人在二审、再审程序之后或者对生效的裁判结果有异议时的一种救济方式。

2、程序:申诉程序不同于上诉,它不是一个普通的救济手段,法院对申诉的处理具有酌情权。如果申诉理由成立,法院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二、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1、适用范围:上诉通常适用于一审判决,裁定尚未生效的情况下。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均可依法提起上诉。

2、程序:上诉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出,民事和行政案件判决书送达后的15天内,刑事案件为10天内;

上诉法院通常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维持、改变或撤销一审判决。

三、抗诉

抗诉是指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职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一种法律监督方式。

1、适用范围:抗诉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中但在某些行政、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也可以提出抗诉。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

2、程序:检察机关可以在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时提出抗诉,也可以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抗诉(通常启动再审程序)。提起抗诉后,案件将由上一级法院审理。法院根据抗诉意见决定是否启动重新审理程序。

四、投诉

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

视频前的朋友们,你能分清了吗?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关注私信我;

我是老余,一名讨厌不公,专注于疑难案、冤假错案,愿与大家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学法人!

征信异议是什么意思

招投标中的异议和质疑指的是什么?

招投标中的异议和质疑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或其他相关方对招标文件、招标程序、评标结果等方面提出的疑问、质疑或不满意见。


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为各方利益的不同,可能会出现一些疑问或者不满。这时候,投标人或其他相关方可以提出异议和质疑。一般来说,招标人应该及时回应,并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


招投标中的异议和质疑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和质疑。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能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质疑,认为其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不合理。例如,投标人可能会质疑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过于苛刻,或者某些条款的表述不够清晰。


其次,对招标程序的异议和质疑。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能会对招标程序中的某些环节提出疑问或者不满。例如,投标人可能会质疑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合理,或者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最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和质疑。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能会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不满。例如,投标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投标方案更优秀,但却没有被选中,因此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


总之,招投标中的异议和质疑是非常常见的情况,但是如果招标人能够及时回应,并且进行合理的处理和解决,可以有效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性,维护各方的利益。

公示无异议是什么意思

北京晚报·五色土 | 作者 五柳七

此前写《和葫芦唠个“家常”》一文,说到宋代陶穀“依样画葫芦”一事,把陶穀写成了“陶榖”,幸蒙读者指正。

穀和榖都可谓带“壳”的字。壳本写作殻或殼,是象形字,左边是钟形乐器,右边的“殳”是敲钟的手形。壳中有禾,是五谷的穀;壳中有木,是榖树的榖。穀和榖均见于《诗经》,穀字常释为善,而榖却被当做恶木。一说穀榖可通用,两字如此“善恶分明”,不太好通。

穀可简化为谷。把陶谷写作陶穀,舍简就繁,并非为了卖弄。谷可理解为山谷,又可理解为五谷。古人取名多有深意,取本字为更好辨识。简繁转化要注意别闹笑话,诸如岳飞不是“嶽飞”,杨万里不是“杨万裏”,武松更不是武鬆。

从某种角度说,错误书写也是历史的一部分。《三国演义》就不少张冠李戴:傅肜(róng)写作傅彤;苑康写作范康;李利写作李别;吴巨写作吴臣;刘靖写作刘熙;孟达字子庆,其实是字子度;杀了张飞的是范强,不是范疆;周瑜的老丈人乔国老,很可能是桥国老。

北京三里屯有个太古里。早在1866年,英国太古洋行来上海做生意,据说老板约翰·萨缪尔·施怀雅想起个中文名字入乡随俗,他在街上常见“大吉”二字,因为不谙中文,把“大吉”误写作了“太古”。

这么说绝没有给自己开脱的打算。《吕氏春秋》中有个三猪过河的故事,“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历史写作,犯了此类错误,闹了笑话,脸再红都要原地立正。

多一横少一横,错也可大可小,闹大了其实会原地爆炸的。1962年美国发射水手1号探测器,计划探测金星,升空仅5分钟,就因为出现制导系统的问题放了大烟花。调查发现,因为程序转录员出现了低级失误,少抄了“一小横”。

穀榖难分,一笔之差不是因为眼神不好,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榖树之榖,背了上千年的恶名与骂名,也是一笔之失闹的,正好借此文为榖正名。

颜真卿《祭侄文稿》中有“方期戬穀”

《诗经》处处皆“善也”

上海古籍出版社和中华书局出版的朱熹《诗集传》,“穀”字当粮食作物讲时,均简为“谷”,有意思的是均用于“百谷”一词,其他情况都沿用繁体的“穀”。

《诗经》中“百谷”共有六处。如“既沾既足,生我百谷”(《信南山》);“播厥百谷,实函斯活”(《载芟》);“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七月》)。

朱熹撰《诗集传》,为昌理学,满纸“善也”。“田车既好”,好释为善也;“莫不令德”,令释为善也;“亦孔之嘉”,嘉释为善也。“射则臧兮”,臧释为善也;“永锡尔类”,类释为善也;“窈窕淑女”,淑释为善也……

朱熹释“穀”,说成“善也”的时候也最多。“穀旦于差,南方之原”,“穀旦”是善旦,意思是良辰;“此邦之人,不我肯穀”,穀是善待的意思;“教诲尔子,式穀似之”,就是教诲民众,良善传家。

“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穀,诒孙子。”《有駜》写宴会上载歌载舞,但君子留给子孙的“穀”,可不是大米白饭,朱熹说是“善”。

“天保定尔,俾尔戬穀。罄无不宜,受天百禄。”(《天保》)“戬穀罄宜”是吉言,常题于旧时影壁之上。戬穀一词,《毛传》训为福禄,而《诗集传》引闻人氏之说,认为戬是尽也,穀是善也,戬穀等于尽善,境界一下就拔高了。再早颜真卿写《祭侄文稿》,把“方凭积善”划去,改成了“方期戬穀”。老百姓祈福禄,士大夫求尽善,是阶层问题。

朱熹注疏《诗集传》。明正统十二年司礼监刊本

朱熹喜谈“尽善”,不喜谈“尽情”。举个例子,《诗经》有两篇写生死相许,一是《大车》,“穀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一是《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穀则异室”的穀作生讲,生前没一起,死后一块埋。朱熹说这是“故淫奔者畏而歌之如此”,至情至性而至勇,哪里看出来的“畏”?

《桑柔》有句“朋友已谮,不胥以穀。人亦有言:进退维谷”。若把穀简化为谷,读来就会莫名其妙。“进退维谷”是成语,意思本不复杂,朱熹则说“穀”是善,而“谷”作穷,“言上无明君,下有恶俗,是以进退皆穷也。”之前唐代孔颖达释作:“谷谓山谷,坠谷是穷困之义,故谓谷穷。”令人费解。

清代阮元在《诗书古训》把谷也要当善讲:“谷乃‘穀’之假借字,本字为‘穀’。进退维穀,穀,善也。此乃古语,诗人用之。”

《晏子春秋》载,晋士大夫羊舌肸(xī)和晏婴有过一场讨论。叔向(羊舌肸)问晏子:“齐国之德衰矣,今子何若?”晏子对曰:“婴闻事明君者竭心力以没其身,行不逮则退,不以诬持禄。事惰君者优游其身以没其世,力不能则去,不以谀持危。且婴闻君子之事君也,进不失忠,退不失行,不苟合以隐忠,可谓不失忠,不持利以伤廉,可谓不失行。”叔向回答:“善哉!《诗》有之曰:进退维谷。其此之谓与?”

阮元以此为例,认为进退维谷是“皆谓处两难善全之事而处之皆善也。叹其善,非嗟其穷也”。进退维谷成了进退皆善,可谓强解。

进退维谷的谷,当山谷解释就好,无须为了善作过度解读。《诗经》中还有一句“惴惴小心,如临于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小宛》),如临于谷总不能说成如临于善。山间进退自然要小心掉沟里,但总还有路可走,不是穷途末路,更不是左右逢源。羊舌肸认同晏子的意见,君子做进退取舍,态度要持重。

名字带“壳”怎区分

有部动画片叫《攻壳机动队》,海报上写作“攻壳”“攻殻”“攻殼”的都有。“殻”和“殼”多一横少一横,都是壳字。当年“寡姐”斯嘉丽·约翰逊主演的同名电影上映,有过壳怎么读的讨论。

壳,俗读ké,文读qiào。北宋宰相蔡确,曾被刘攽(bān)戏称为“倒悬蛤蜊”,蛤蜊俗名“壳菜”,倒过来读就是蔡确的谐音。照这么说,殻也能读què。

壳、殻、殼都是象形字,本义是敲。在甲骨文中是手持槌敲击“南”(一钟形陶制乐器)。壳字可谓“百宝囊”:加把禾,是穀;加根木,是榖;加束丝,是縠(hú);加张弓,是入我彀(gòu)的彀;加辆车,就成了朱轮华毂(轂)的毂(gǔ)。

名字一带壳,就容易认错人。

金代有张彀和张瑴(jué,同珏)两兄弟。张瑴是弟,以紫髯著称,“少有俊才,美风姿,髯齐于腹。为人豪迈不羁,奇士也”(《归潜志》)。张彀是兄,做人有担当。他任同州观察判官时,州中要征收箭支十万,并且要求只要十万雕翎箭。张彀说:弓箭就是耗材,在乎什么羽毛?(矢去物也,何羽不可)。长官说那要向上面打报告。张彀说事关民生,我担着。

唐末有诗人王轂,曾作《玉树曲》,名噪一时。一次在街上,看见同窗好友被几个无赖纠缠,王轂上前扬声说:“莫无礼,识吾否?吾便是解道‘君臣犹在醉乡中,面上已无陈日月’者。”无赖们“敛衽惭谢而退”。宋代文献又有记其名为王縠和王穀的。轂的本意指车轮中心的圆木,中有圆孔。王轂字虚中,由此可认定,縠、穀是误写。

唐末诗人郑谷,因《鹧鸪》一诗闻名,人称“郑鹧鸪”。本字就是山谷的谷,不能写作郑穀。唐代还有位郑縠,郑縠的父亲叫郑熏,当年曾经诬告过宰相郑畋,但郑畋不记前仇,提拔郑縠为给事中。《唐语林》中郑縠被误写为“郑穀”。

北宋有墨工潘谷,被苏轼咏为“墨仙”。《春渚记墨》载,当时墨工制墨,名字多相蹈袭。著名墨工有张遇、常遇、潘遇,也有潘谷、张谷、叶谷。有人趣说,墨工家世,不是谷之子,就是遇之孙。潘谷的谷,也不能写作潘穀。

北宋名士巢谷比较特别,《宋史》说他“初名穀”。苏辙曾写《巢谷传》,纪念这位眉山同乡的情谊。哲宗亲政后,苏辙获罪遭贬,亲朋故交纷纷和他做切割,“士大夫皆讳与予兄弟游,平生亲友无复相闻者”。年已古稀的巢谷从四川眉山徒步到广东惠州,探望苏辙。相见之后,遂改名“谷”。苏轼其时贬至海南,巢谷执意前去相见,死于路上。

南宋严粲《诗缉》。此为明嘉靖时期赵府居敬堂(味经堂)刊本

明代书画大家钱穀,一生抄书成癖,手录古文金石书几万卷,“手自抄写,几于充栋,穷日夜校勘,至老不衰。”可惜大部分未能流传下来,钱穀的书法作品亦鲜见于世。故宫博物院藏有一幅《行书仿米芾诗轴》,被认为是钱穀之作,但有诸多疑点,如钱穀题款,穀字必写那一小横,而此幅题款却写如“榖”字。

(明)钱穀《求志园图》卷

此书是不是钱穀真迹?故宫博物院馆员傅东光撰文考证,是钱穀真迹,但不是明代钱穀。史上有三位书家叫钱穀,明代钱穀最为知名。其余两位均为清人,一是浙江萧山人,字龙泓,一是上海人,字子璧。从款印以及抬头款的使用来判断,这幅《行书仿米芾诗轴》是百余年后清代钱子璧的作品。虽不确定古人写穀,到底是少一横还是少一撇,但钱子璧的书法确实多了一层辨识度。

“四字哥哥”怎么读

春秋时楚国令尹斗穀於菟,就是《论语》中被孔子赞为“忠”的令尹子文。他姓斗,子文是他的字。

斗穀於菟是私生子,又说因为生于五月初五,日子不吉利,因此出生后就被遗弃于云梦泽中,幸有老虎喂乳而生。恰逢郧国国君郧子在云梦泽间打猎,带回宫中抚养。楚人称老虎为於菟,称乳为穀。斗穀於菟的意思就是被老虎奶大的孩子。

斗穀於菟怎么读?不是送分题,是“送命题”。这位“四字哥哥”的名字,都是多音多义。

(清)丁善长《历代画像传》中的斗穀於菟像,写作“闘穀於兔”

斗。斗穀於菟的斗,正字是鬭,读作dòu。据《说文》,鬭的本义是遇。《国语·周语下》载:“穀洛鬭,將毁王宫”,穀水和洛水相遇争流,因此王宫告急。

於。於读wū,本义是乌。於戏读“呜呼”,荆轲刺秦中那位自杀的樊於期,也读wū。“于”不是於的简化字,於读wū时,不能写作于。因此於菟不该写成“于菟”。

菟。菟丝草的菟,读tù;於菟的菟,读tú。成语“归老菟裘”指归隐,菟裘是古地名,也读tú。

一到穀字情况就变复杂。《左传》载“楚人谓乳穀,谓虎於菟”,但是李时珍在《本草》中提出异议,认为楚人口中的乳,是榖树的榖,因为“楚人呼乳为榖,其木中白汁如乳,故以名之”。清代《礼书纲目》就此总结说:“孺子曰穀,或曰榖。读为斗穀於菟之穀。穀,乳也,谓哺乳小儿也。”(这话网上常见为“孺子曰谷,或曰谷。读为斗谷于兔之谷。谷,乳也,谓哺乳小儿也”。)

清代陈大章在《诗传名物集览》中又提出一说,认为乳穀的穀,本字应该是穀孑(gòu)。《说文》载,“穀孑 ,乳也。”南唐徐锴也说:“楚人谓乳曰穀孑 ,故名子文曰穀孑 於菟,通作穀。”从字形到字义,穀孑 倒是显得更合理。

据此说,这位楚令尹应该叫斗穀孑 於菟,读为“逗够乌图”。

《谷城长荡阴令张迁颂》,简称《张迁碑》,图中文字为隶书“汉故穀城长荡”

《庄子》中有“臧穀亡羊”故事:臧和穀相伴放羊,结果两个人的羊都丢了。问臧,臧说因为在读书(挟筴读书);问穀,穀说因为在下棋(博塞以游)。庄子认为,“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孟子说:“臧,善学人;穀,孺子也”。

《诗经》里的臧和穀,朱熹都释为善。清代画家臧穀,字善均,又字宜生,又字诒孙,名和字均取自《诗经》。

顺带说一嘴,斗穀於菟是班姓先祖。据《名义考》载:“斑彪,史误作班彪,斑姓出楚令尹子文之后。”东汉班彪、班超、班固父子,原来要姓斑。一说因为斗穀於菟是老虎带大的,虎身有斑,其后人于是以斑为姓。

“谷树皮”写错了?

说回朱熹谈《诗经》,谈善当然要谈恶。枭、鸱、鸮是恶鸟,蓫(zhú)、葍(fú)是恶菜,樗和榖则成了恶木。

榖树出现在《鹤鸣》《黄鸟》中。“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榖(《鹤鸣》)”,朱熹注“榖,一名楮,恶木也”。檀比喻君子,榖代表小人。

武大郎是“小人”,就和榖大有渊源。“三寸丁谷树皮”的谷,应该是榖。

“三寸丁谷树皮”这个诨名,出自《水浒传》:

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金瓶梅》沿袭了“三寸丁谷树皮”的说法:

(武大)因时遭荒馑,搬移在清河县紫石街赁房居住。人见他为人懦弱,模样猥衰,起了他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俗语言其身上粗躁、头脸窄狭故也。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刊刻的《皋鹤堂(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中,“榖树皮”直接写作了“谷树皮”。明清刊本常见“穀”写作“谷”的情况。如晚清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长编》以楮立条,搜集了大量前人论述,所用也均为穀,应是谷、穀、榖三字混淆造成的。

去年,学者朱玉麒、汤超骏发表《“三寸丁谷树皮”的误读》,比较全面地梳理了对“谷树皮”的历史误读。《误读》一文考证《水浒传》历代版本,发现谷、穀、榖三字混淆是常见现象:

“三寸丁谷树皮”中的“谷”,在作为底本的天都外臣序刻本中,往往“谷”“穀”混淆,而其他各本则“谷”均作“穀”。据笔者对几种不同章回的《水浒传》版本的对照,当有些版本把代表黍稷一类庄稼的“穀”字简化为“谷”字时,“三寸丁谷树皮”的“谷”字也是简化的;但当在代表庄稼谷物的“穀”字写作本字“穀”时,“三寸丁谷树皮”的“谷”字也都写作了“穀”或者“榖”。

明万历四十五年刊本《新刻金瓶梅词话》,写作“三寸丁谷树皮”

明末建阳藜光堂刘钦恩刊本《新刻全像忠义水浒志传》同样写作“三寸丁谷树皮”

从《水浒传》小说的文本表述上,“三寸丁谷树皮”点断为“三寸丁、谷树皮”,并无疑问。《水浒词典》解释说:

三寸丁即三寸钉,喻其矮;谷树皮,喻其皮肤粗,皮色难看。谷,繁体作“穀”,是“榖”的讹字。一说谷树即胡粟,一种皮呈黑红色而且上带黑点的高粱。

学者钱文忠、王海燕在《“三寸丁谷树皮”臆解》一文中,认为“三寸丁谷树皮”的“丁谷”,是外来语,来自吐火罗语,是洞窟之意。三寸丁谷树皮是“三寸高的洞窟里长的树的树皮”。

丁谷之谓,是因为吐峪沟峡谷呈丁字形而得名。古代文献中丁谷山并不写作“丁穀山”,从这个角度说,《臆解》一文立论时,还是忽略了“谷穀”的简繁之分。

问题来了,武松杀嫂发生在“阳谷县”,阳谷的谷是山谷的谷还是五穀的穀?宋代阳谷县在今山东省聊城市。据地志,阳谷县是取东阿县界“陽穀亭”为名,“阳谷”是穀城山之阳的意思。穀城就是生产阿胶的东阿镇。相传,神农氏曾尝五谷于此,故而得名。民国时期编纂的《阳谷县志》,即写作“陽穀縣”,在内文中“陽穀”“陽榖”不分,往往一页上出现多种写法。

民国时出版的《阳谷县志》

再如东汉《曹全碑》提到敦煌效谷县,西汉渔泽尉崔不意教民力田,以勤效得穀,效谷因此得名。虽和丁谷地方离得近,但不是一个“谷”。

至于北京平谷,得名于先秦。明代蒋一葵《长安客话》载:“四周皆山,中则平地,因以平谷名。”

替榖树伸一脚

白居易《长恨歌》有名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树木连理,最初却被视为不祥之兆。司马迁《史记》载,第十代商王太戊(一作大戊)任命伊尹之子伊陟为相,在位期间励精图治,都城亳(今河南偃师)出现桑树与榖树的连理现象,被视为不祥之兆。伊陟让太戊施行善政,怪桑枯死。

桑和榖同科不同属,但亲缘很近。《史记》记载可能是我国树木连理的最早记录。上古对连理现象不理解而视为凶兆,自《孔雀东南飞》起后人视为爱情象征。

《毛诗品物图考》榖树

榖又称“楮”或“构”,落叶乔木,雌雄异株,《本草》说雄树有斑,雌树皮白。榖树被称为“不材”,是千古奇冤。《后汉书》载:“(蔡伦)用楮树皮及麻头、鱼网、故帛,以为纸。”仅造纸一项,榖就功莫大焉。韩愈作《毛颖传》,奉纸为“楮先生”。

明代袁中道居地“有莲池二十余亩,临水有园,楮树丛生”。有人劝他砍掉榖树,种植松柏桃李,被他拒绝。袁中道在此造“楮亭”,并作《楮亭记》,说榖树虽不认为不材,但大有用处,只是不能栋梁,因此袁中道说榖“在材与不材之间”。

苏东坡在儋州,园中有榖树,也本来打算把树砍掉,换种松树菊花。又屈指算来,榖树其实大有用处:“肤为蔡侯纸,子入《桐君录》。黄缯练成素,黝面颒(huì)作玉。灌洒蒸生菌,腐余光吐烛。”因此“投斧为赋诗,德怨聊相赎”,写成《宥老楮》一诗。

苏轼是老饕,发现榖树还能丰富菜篮子。“黄菘养土膏,老楮生树鸡。”楮鸡不是鸡,是长在榖树上的树菇,乃野味清欢。黄庭坚和陆游也爱吃。

苏轼、袁中道都通医,却遗漏了榖树的一个用处——树皮被用来治脚气。唐代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提出:“治脚气常作榖白皮防之法即不发方。榖白皮,五升切。勿取斑者,有毒。右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七升,去滓。煮米粥常食之。”

谷壳称糠。穀榖两字易混,榖白皮成了谷白皮,又被误认为糠。1896年,荷兰医生克里斯蒂安·艾克曼在印尼研究得了脚气的鸡,发现米糠和脚气间的关系,由此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李约瑟在《中国科技史》一书中说道:“我们感兴趣的是,(《千金翼方》)两个处方可以列入食疗范畴。一个使用猪肝作为主要成分,另一个使用米糠(谷白皮)与普通大米做成粥。据说持续使用这种粥,可以预防脚气的发生。不幸的是,这个重要处方,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李约瑟错以为,孙思邈是最早用糠来治脚气的。

明代张岱在《夜航船》中讲一故事,一僧和一士子同宿,士子高谈阔论,僧因敬畏而只敢蜷腿而卧。说着说着,僧人问:“请问相公,澹台灭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士子答:“两个人”。僧又问:“那么尧舜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答:“一个人!”僧人大笑:“这等说来,且待小僧伸伸脚”。谈文论史,总有无知之感,不解之惑,战战兢兢却总贻笑大方。敬请伸脚。(责编:沈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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