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与行政执法的区别,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要依法确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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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厦门日报】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近日,《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又迈出重要一步。《若干措施》从规范检查和制度创新的层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覆盖 构建涉企行政检查 全链条规范体系
《若干措施》从“规范检查权、严格检查实施、强化监督问责”三大维度入手,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规范体系。
其中,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应遵循的四项原则是一大看点。《若干措施》提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干扰最小化、包容审慎”的涉企行政检查四项原则,并对各项原则进行清晰注解。这些规定明确界定了不入企检查的界限和范围,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成长环境。
与此同时,涉企行政检查的执法主体与事项更加依法规范。《若干措施》要求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及检查事项公开,并录入“闽执法”平台;严禁第三方机构、辅助人员实施检查,从源头杜绝“越权执法”。
全市还将实行市、区两级检查权分级,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监管检查,严守安全底线;对“无事不扰”清单不主动开展检查;对日常监督检查、抽查项目开展“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将对企业的干扰降至最低。
上平台 科技赋能让涉企行政检查更规范高效
深度应用“闽执法”平台是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突出亮点。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智能预警等功能,让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随着《若干措施》的实施,全市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将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依托“闽执法”平台实现检查计划备案、扫码入企、结果录入等全流程线上操作,杜绝“体外循环”。全市将推行“一单告知、一次进场、一表记录、一码追溯、一网共享”的“综合查一次”模式,大幅减少企业迎检负担。
通过广泛应用“闽执法”平台,一方面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企业检查记录跨部门互认,避免重复录入,执法部门可实时查询企业被检情况,精准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另一方面可实现动态风险监控,平台根据企业信用、合规记录自动生成风险等级,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倾斜。同时,企业可通过平台反馈检查评价、申请信用修复,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强监督 预警机制与责任追究并重
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检查行为,更要强化执法监督。
据悉,我市将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统计分析、评估、监督,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检查等行为。
《若干措施》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参与行政检查企业数量及合规率,被投诉核查情况以及参与培训学时情况等,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超过计划上限的给予黄色预警,平台自动冻结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码”和检查权限;行政执法机关无依据开展企业行政检查的给予橙色预警,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介入核查;行政执法机关违规对企业行政检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给予红色预警,由同级人民政府启动联合调查。
公安、市场监管等10个重点领域需每年开展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避免“一刀切”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冲击。全市还将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违规检查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涉企行政检查四项原则
“无事不扰”:除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卫生健康等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检查外,对企业原则上不主动检查。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主动检查“白名单”企业。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检查。
“无据不查”:涉企行政检查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事实依据。行政执法主体、检查事项、检查计划和依据均应当通过“闽执法”平台备案和公布,未经备案和公布的不得开展检查。
“干扰最小化”: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控制入企检查人数、次数,不得指定和要求企业陪同人员及对企业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包容审慎”:涉企行政检查应当贯彻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及企业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鹭江茶桌仔
以法治“减法” 换市场“加法”
●张珺
《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出台实施,通过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厦门正以法治化手段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减的是负担,增的是信心。频繁检查曾是企业的“隐形成本”,如今“无事不扰”原则和“白名单”制度,让合规企业安心经营。政策传递出清晰信号:只要守法守信,政府绝不轻易打扰。这种确定性,正是企业家最需要的营商环境。
破的是旧规,立的是新序。传统监管常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而厦门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和科技赋能,既守住安全底线,又避免过度干预。例如,“观察期”制度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出包容空间,体现了监管的智慧与温度。
压的是权力,提的是效能。扫码入企、数据共享等举措,将执法权关进“数字笼子”,倒逼政府部门提升协同能力。而“企评执法”机制,更让企业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监督,推动执法行为向服务型转变。
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涉企行政检查措施政策出台,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答题,更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先手棋。当政府的“店小二”服务意识越发强烈,市场的“新活力”就越能彰显。
(厦门日报记者 张珺 通讯员 陈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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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分为6个类型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为遏制随意检查、违法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31条硬举措,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措施》明确,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权。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应当遵循“无事不扰”“无据不查”“干扰最小化”和“包容审慎”原则;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主动检查“白名单”企业。“白名单”企业以及问题发生率低、危害后果轻微、通过非现场检查可以实现监管目标的低风险事项,列入“无事不扰”清单,动态调整并不断扩展“无事不扰”清单范围。
《措施》要求,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应在“闽执法”平台“涉企检查模块”录入检查事项的相关信息,落实检查审批、事前备案、事中登记、事后评价的要求,杜绝体外循环。优先采取非现场“无扰检查”方式;依托“闽执法”平台推行“入企扫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未经扫码登记不得入企检查,检查必亮码。
《措施》强调,强化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统计分析、评估、监督,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检查等行为;加强“闽执法”平台与“12345”热线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联动。定期通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及时研判、纠正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随着广东广州推行“亮码入企”制度,广州半岛豪苑酒家的负责人发现,最近监管部门来企业检查的频率明显降低了。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各项措施都直奔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检查突出问题,旨在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各地整治行政检查执法扰企、随意性大等问题都有什么办法?实际效果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精准画像,经营规范、信用高就依法少查
本以为只是一次常规的检查,但结果却让公司负责人“意外”。
前不久,浙江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牵头市监、消防等部门对浙江铭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这次各部门联动的全面“体检”显示,公司守法经营情况良好,检查结果均未发现问题。
没几天,企业就再次接到通知:由于企业整体情况较好,经过生态环保分级分类评价指标认定,已被纳入低风险企业范围,相关部门在一年之内原则上不再主动发起日常现场检查。
“我们确实感觉到,现在部门指导服务多了,入企检查少了。”浙江铭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这样的营商环境让他们更加安心、更有信心。
“分级分类检查可以有效调配执法资源,聚焦重点问题实现精准监管。”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守法经营的企业,以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并结合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构建“不打扰”的检查服务体系。
今年2月,《台州市关于推进分级分类检查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目前,路桥区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6个领域全面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制度,以“信用评级”“风险等级”为核心,对全区6000余家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按照“低风险、一般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就依法少查,对于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则加强管理。
“我们还建设了涉企检查综合管理平台,一旦部门对信用较好的企业超出原定检查频次制定检查任务,系统会立即预警提醒,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路桥区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数字技术的“火眼金睛”能及时发现违规检查
一张“码”,让不少地方实现了整个检查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3月14日上午,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检查计划,对重庆龙力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检查。3名执法人员分别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移动端主动扫描了该企业的“企业码”,随即获取了检查任务、检查内容和历史执法数据,实现检查内容“一码明晰”、企业情况“一码掌握”、重复检查“一码预警”。
“以前来检查,总要带一堆纸质材料。现在检查前必须先扫码,企业信息一目了然,也杜绝了随便入企检查。”说到“扫码入企”,执法人员丁雪飞觉得既规范又便利。
“以前最怕重复检查,现在有了‘企业码’,我们也能把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重庆龙力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说。
目前,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等11个区县开展了“扫码入企”现场检查。未来重庆还将依托“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实现涉企行政检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机制。
出现违规实施的检查该怎么监督?数字技术有一双“火眼金睛”。
前不久,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在查看广东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执法监督服务平台时发现,新华街道执法人员连续3日前往该街道的某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
这是否有检查过于频繁之嫌?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启动监督调查程序,分别向被检查的广州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该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了解情况。
经查,原来是有市民通过广州12345热线投诉某工地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两次前往公司项目部调查取证,之后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回访检查。
“到公司检查时,执法人员都主动出示了电子执法证二维码、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投诉举报电话,说他们监督企业的同时也主动接受企业的监督。”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花都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反馈,检查始终依法依规,他们后来接受行政处罚时也心服口服。
“通过‘一码赋能、阳光护企’,既不增加企业负担,又不增加执法人员负担。”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无感定位、全程监督”的“亮码入企”制度已在广州、珠海、佛山等地开展试点,下半年将在全省推广应用。
系统自动匹配,“九龙治水”变“多查合一”
“本次检查是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自动撮合的,我们按照平台指定的时间开展联合检查。”在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中石化实华商储库,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前,亮出了执法证和平台生成的电子检查证。
原来,为检查安全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当地应急管理局通过区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到了中石化实华商储库,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在同一时间段内也随机抽取到了这家单位,于是平台就将两家单位的任务进行自动匹配,并指定时间由两家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检查。
“以前各执法部门到我们单位检查都是分别进行,今天这个来查、明天那个来查。”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经理吕元海说,联合检查把两次检查合并为一次,减少了接待检查的次数,减轻了企业单位的负担。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办法》,当地对一般领域经营主体实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年内最多查一次”制度。“目前全区全量执法对象库为32万家,多个行政机关在同一时段内抽取到同一个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的,由平台系统自动撮合形成联合检查任务,指定时间实现联合一次性检查。”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局长云凤柏说。
“运用数字技术使行政执法监督精准高效,很多地方都在不断探索。”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介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表示,《意见》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关键就是抓落实、见成效,“要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人民日报 》( 2025年04月02日 04 版)
行政检查文书
记者日前从司法部了解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着力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如乱罚款、乱检查等,特别是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方面,不少地方已经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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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在浙江台州路桥区,一支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消防三个部门组成的6人跨部门联合检查队伍,按照既定的行政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的一家卫浴企业进行检查。很快就完成了对企业废气处理设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栓、灭火器和消防通道等检查内容。
台州市路桥区某企业负责人 吕方:以前都是各部门轮番来检查,企业应检的压力会很大,现在都是几个部门综合查一次,几个部门联合执法。
今年2月,浙江省公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其中一个重点任务就是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入企频次。
而在浙江台州,行业主管部门在联合检查的基础上还探索对企业进行定级评价和差异化检查,对信用好低风险企业少查免查,对信用差高风险企业进行精准检查。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 周斌:根据信用状况、行业特点等将企业分成低风险、一般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在浙江台州路桥区行政执法协同指挥中心的大屏上,记者看到,区内涉企检查情况一目了然。指挥中心依托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实现了涉企检查任务的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
台州市路桥区行政执法协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虞潇沨:系统会根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频次的重合度,进行智能的统筹归并,生成一个总的一季度行政检查计划。我们在计划中对检查对象进行了抽取,通过执法监管平台落实跨部门的综合检查。
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 提升检查质效
为了回应企业对于行政检查应该进一步提高检查效能、降低检查频次的期盼,上海市今年相继出台了各项实施办法,对涉企行政检查痛点难点问题提出21条措施,践行“无事不扰”理念,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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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上海市黄浦区的这家餐饮企业,迎来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的联合检查,两个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对这家企业的食品卫生和消防设施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据执法人员介绍,之所以选择早晨来检查,就是为了避开企业经营活动的高峰时间,尽量减少对企业影响。
在现场,记者看到,检查对象可以通过“检查码”,在“随申办”移动端查看此次行政检查情况提示并对行政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上海市某企业副总裁 邱艳:他们也会给我们写一个整改的单子,我们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好了以后再上传。
去年年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广“检查码”。今年年初,“上海优化营商环境8.0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避免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于晓琼:你要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你要通过我们的执法办案系统申领“检查码”,“检查码”经过推送后,可以让企业及时了解什么人员,什么时候要到我这边来开展什么样的检查。
目前,上海市已经有23个执法条线开始应用“检查码”。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上,每天全市赋码的涉企检查,全部实时汇集,检查主体,被检查对象,检查原因一目了然。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于晓琼:我们要求检查必亮码的,只有紧急突发状态下,我们是允许他先检查后补程序的。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杨松涛 周鑫)
责任编辑:赵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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