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房和拆迁房的区别,棚改房办房产证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皮昭

棚改房和拆迁房的区别,棚改房办房产证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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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房属于什么产权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本报讯 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一季度,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建成交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84万套,大批回迁居民住上了新房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59套,其中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筹集3859套,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我省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棚改安置房建成交付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统筹把好“进度关”和“质量关”,全年计划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10万套以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既要让老居民住得舒心,也要让新市民住得安心。今年,我省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全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3万套。其中,保定市坚持以需定购,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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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房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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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吴邦群 记者 王皇)16日,淄博市已入住6年的新东升·福园小区迎来了一场开在家门口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这个还迁了1200多户的棚改安置房小区是第二批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也成为了山东“好房子”的代表。在山东,棚改安置房也建成了“好房子”。

棚改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是国务院为了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民生工程,其目的是为了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而所谓的棚户区指的就是城市建成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环境“脏乱差”的区域。

  而且,国家为了能够顺利地推进棚户区改造,还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许多群众也因棚户区改造开启了新的生活。

  那么棚户区改造都有哪些分类呢?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将棚户区改造分为了以下几种:第一类是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二类是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第三类是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可以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进行。不过,对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合理的界定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对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要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组织实施。

  最后一种则是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所谓的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的补偿对象是居住在垦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危房中的家庭,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家庭。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般而言,棚户区改造主要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形式来稳步推进的,因此依据的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当然了,也有集体土地上的棚改,只不过集体土地上的棚改多发于城中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国有土地上棚改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房屋价值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周边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周边的房价是多少,那么就得给予被征收人多少的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需要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

  2、集体土地上棚改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棚改区域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内,那么补偿标准应当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其他拆迁项目,如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征收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合理或是违法强拆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拆迁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棚改房可以交易吗

来源:河北日报

一季度河北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省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3.84万套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59套

从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一季度,河北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建成交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84万套,大批回迁居民住上了新房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59套,其中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筹集3859套,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河北省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棚改安置房建成交付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统筹把好“进度关”和“质量关”,全年计划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10万套以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好“质量关”就要抓好棚改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河北省各地坚持将棚改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与项目建设一体推进,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小区外燃气、供水、供热、道路、消防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与安置房有效衔接。同时严格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精品工程。

既要让老居民住得舒心,也要让新市民住得安心。

今年,河北省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全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3万套。其中,保定市坚持以需定购,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在广泛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摸排基础上,保定市合理确定收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经过与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反复洽谈协商,最终以合理价格收购3420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批房源分散在20个项目,套型以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全部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有效满足了保障对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记者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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