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犯罪,缓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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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
来源:大律师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实行的是社区矫正,相比于在监狱服刑来说好上的不是一点点,故缓刑也成为很多犯罪分子想要争取的刑罚方式。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根据这一规定,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一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笔者认为这里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理由是:
1、法条中表述是“被判处”,从字面理解应指宣告刑;
2、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的公诉案件,是指被告人被指控的一罪或者数罪,可能被宣告判处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可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是指宣告刑,所以缓刑适用在目前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参照适用,而且把它理解为宣告刑也符合立法精神。
二是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里的犯罪情节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客观方面的情节,也包括主观方面的情节;既包括案中情节,也包括案外情节。
总的来说,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后有悔恨自己罪行的表现,如犯罪后积极退赃,在羁押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代罪行,归案后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如何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缓刑期间被治安拘留会被收监吗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期满后怎么处理
2019年7月
被告人李某某
在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一台收割机
后李某某未按约定分期支付货款
农机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并在审理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
2020年8月
桐柏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扣押李某某的收割机
期限两年
扣押期限内李某某可以使用
但不得转移、变卖、隐藏、毁损该收割机
同年9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判处李某某支付农机公司剩余货款5.9万元
判决生效后
李某某仍未支付货款
农机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
李某某于2021年将被扣押的收割机变卖
另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本案发生时,李某某尚在缓刑考验期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自己所有的收割机被法院扣押的情况下,仍将被扣押的物品变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因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缓刑,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与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1个月。
法官说法
刑事案件中,法院会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被告人适用缓刑。但缓刑不等于自由,被告人一旦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将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执行生效裁判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隐匿、转移财产或虚假申报的行为均属违法。本案中,李某某在明知法院已将其收割机扣押的情况下,仍将扣押物变卖,逃避执行,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对其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陈梦
来源: 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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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林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遇到民警设卡检查,林某为了逃避检查,驾驶车辆加速通过,随后在某路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研究所鉴定,林某血液中含有乙醇浓度1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公诉机关认为,林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量后,建议判处林某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认为,林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林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考虑到林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并从轻处罚。但醉驾后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予以从重处理。因此法院判决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文启律所说法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可以宣告缓刑。像本案中的林某,犯危险驾驶罪,但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所涉刑罚系拘役一个月,因此符合法定标准,可以适用缓刑。
而至于判缓刑后何时放人这个问题,秉持着对人身性的尊重,一般会在24小时内变更强制措施并释放。缓刑考验期会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从判决生效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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