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总局电话多少,国家商标总局局长申之雨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苗夏

国家商标总局电话多少,国家商标总局局长申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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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总局商标注册查询官网

熟悉小米产品的坊友

一定知道

语音唤醒指令是“小爱同学”

然而

市面上有一款马桶

它的指令是“小爱小爱”

乍一看

是不是有点分不清?

4月26日知识产权日将至,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小米科技公司发现有商家在马桶上使用和小米近似的标识,并用“小爱小爱”作为语音唤醒指令,商品销售量巨大,小米公司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3000万。

法院会怎么审理呢?

一起来看

这款马桶用“小爱小爱”作为语音唤醒指令,产品上还使用了“小米零度”字样,以及和小米商标近似的“M”形标识。

售卖这款马桶的店家叫做“小米零度”,自2022年11月起,“小米零度”在各电商平台销售马桶及花洒,销售量巨大,引起了小米公司的注意,小米公司调取平台数据发现,“小米零度”马桶及花洒的销售金额达1.3亿。

小米公司认为,小米是驰名商标,被公众熟知,“小米零度”在商品及销售页面广告宣传中使用与“小米”品牌相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使用“小爱小爱”作为语音唤醒指令,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小米公司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米零度”消除影响,并赔偿3000万元。

被告“小米零度”则表示,他们的商标与小米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构成对小米商标的模仿。此外,“小爱同学”“小爱小爱”的语音唤醒词与小米的“小爱同学”唤醒词有质的区别,用“小爱小爱”无法唤醒小米的智能家居设备。

法庭上,被告“小米零度”律师表示,“小米”的图形商标也跟“小米零度”的图形商标有明确区别,小米的文字商标从来没有注册在马桶上。“我们只是在马桶领域去使用相关的商标,并且经过国家商标总局的认证,我们认为不构成侵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小米”商标构成驰名商

“小米零度”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网店中售卖的产品

均为侵权产品

构成商标侵权

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并且

被告的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

获利大,侵权情节严重

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审判二庭范静波法官表示,被告在马桶、花洒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这样的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因此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法官同时表示,本案中小米公司主张保护的是智能产品的语音指令,对于这个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本案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兜底条款,认为是一种“其他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的行为”,因此法院认为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仿冒混淆行为。

最终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

停止生产、销售、宣传、

使用带有“小爱小爱”语音指令产品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

并消除不良影响

经利润率计算,被告的获利金额达2700余万元,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由于赔偿金额超过小米公司诉请的金额,法院全额支持小米公司诉请的3000万元。

综合《案件聚焦》(记者:潘文婷)

来源: 新闻坊

中国国家商标总局

今天(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是法律规定对知识创造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说到地理标志,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公布了一起“五常大米”商标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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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某农科公司委托吉林省德惠市一家米业公司通过黑龙江省五常市的农户收购大米,并进行加工销售。2020年起,五常市大米协会发现,浙江某农科公司在网店上进行销售的四款大米均在外包装上使用带有“五常”字样的标志,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五常大米”证明商标的商标权,一纸诉状将这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五常市大米协会会长 常伟:2001年7月五常市大米协会经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核准注册了“五常及鹰标图形”的证明商标,2007年12月注册了“五常大米”证明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一审法院认定两(被告)公司没有经过允许在商品和商品外包装上标注了带有“五常”字样的行为,构成侵害证明商标的商标权利。

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裁定提审该案。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判令:浙江某农科公司、德惠某米业公司停止侵权;浙江某农科公司赔偿五常市大米协会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万元,德惠某米业公司在4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稻谷产自五常为何不能用“五常大米”标志?

最高法介绍,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这两家公司加工生产的被诉侵权大米原料稻谷产地确实来自五常市,那为什么他们不能用带有“五常大米”字样的标志来宣传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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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双方在加工委托合同里约定,大米只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GB/T1354普通大米的执行标准就可以了。后来两家公司又委托了一家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里面也显示大米达到了国家规定的GB/T1354的执行标准,没有写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五常大米GB/T19266-2008的执行标准。

被上诉人两家公司所销售大米虽然原料稻谷产地来自五常,但是。两种国家标准对大米的原料、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种植方式、加工精度等具体要求存在区别。

五常市大米协会会长 常伟:按照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仅对五优稻松粳系列及通过审定的其他符合五常地区种植条件的优质粳稻品种,且在五常域内生产加工,符合GBT/T19266标准的大米,授权使用五常大米证明商标。

据上诉人五常市大米协会介绍,五常大米国家标准对五常大米的原料稻谷、加工工艺、感官指标、加工质量指标、卫生指标等要求作出了规定,例如,在加工质量指标上就对加工精度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达到背沟无皮,即使有皮也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基本去净的占85%以上的品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是必须达到特定的品质,如果没有达到,可能导致相关公众会混淆其所购普通大米已经达到了五常大米的质量要求,消费者是很吃亏的,消费者买到的是普通大米,但是实际上花的钱是五常大米的钱,价格更高,而且他以为买到的就是五常大米,结果在吃的时候他觉得五常大米质量怎么很一般?损害了证明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外包装标明“五常”字样都会被认定侵权吗?

原料稻谷产地在五常地区的大米,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明“五常”字样都会被认定侵权吗?那么生产经营者如何正当使用这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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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五常大米”商标侵权案件中,上诉人五常市大米协会所诉的四款被诉侵权大米,有三款被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其中包括两种使用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

在这个商品上以较小的字体标注了原粮产地是黑龙江省五常市,符合标明产地的商业惯例,这种行为不属于商标使用行为,所以不构成侵权;在网络商城销售的商品上标注了含有“五常”字样的标志,同时在商品的包装袋上标注了含有“五常”的字样,比方说“五常稻香米”,这种使用行为就属于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侵权。

法官表示,对于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条件的企业提出商标使用申请,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允许。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某市大米协会申请注册了这个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拒绝你使用。生产经营者要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你有证据证明产地来源自特定的产地,你又能够举证证明它达到了特定的品质要求,你就可以去申请使用。

产地相同为何不能随便使用地理标志商标?

除了“五常大米”以外,几年前,“潼关肉夹馍”“龙井茶”的商标使用也曾引起法律诉讼纠纷,地理标志商标,指的是带有特定地理区域的商标,地名加商品名称,很容易让我们把某特定地域与商品联系在一起,而且以地理标志冠名的商标,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碰到,这些地名也具有独特的商业价值。那么,出自该产地的产品为何不能随便使用地理标志商标?这些地理标志商标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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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介绍,地理标志商标又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分。其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主要职能是表明使用者的成员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比如说在潼关的一个商户,他生产销售了潼关肉夹馍这个商品,你能够证明你生产销售的商品,它就来源于潼关地域,你就可以正当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但是如果说你没在这个产地,没在这个地域范围,即便你加入这个组织,你付费也不得使用。

而像“五常大米”“龙井茶”等注册认证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除了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来源外,还需要证明商品达到了特定品质。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比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实际上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条件,对特定品质有一个证明的作用。生产经营者要使用的话,就必须要证明商品达到了特定品质,而不仅仅只证明它的产地符合要求。

(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梁治 冯志远 张安)

责任编辑:黎佳易

国家商标总局咨询电话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部分网友留言,反映在访问商标网上查询系统时,出现无法正常访问的情况。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有效遏制数据爬取和非法攻击等行为,保证普通用户访问速度和查询效果,新版网上查询系统增加了网络安全设备,强化了安全防护机制,预先设置了安全访问规则。自2017年5月上线以来,系统日均访问请求数超过两千万次,公众体验感良好。

经过分析,少量用户无法正常访问商标网上查询系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用户电脑安装了第三方查询软件或插件,引起非人为的、高频次的访问,而被系统限制访问;二是用户电脑所处共用公网IP地址内的其他电脑存在机器访问行为,多次触发禁止访问规则,造成该公网IP地址被禁止访问。

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访问限制问题:

1.如用户安装了第三方查询软件或插件,请关闭第三方查询软件或插件,清除浏览器缓存并在1小时至3小时后重新尝试访问;

2.如长期存在无法访问的情况,请联系您的网络服务供应商,更换公网IP地址。

用户如有问题请致电:010-6321 9461/6321 9463。

对于少量用户无法正常访问的情况我局感到非常抱歉。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安全访问规则,在应对非法攻击的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商标查询服务。

国家商标总局投诉电话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

《办法》对多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共十九条,对违法经营额的定义、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解决了一系列争议和突出问题,为商标执法部门计算违法经营额提供具体规范操作指引,为经营主体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将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推进《办法》的实施,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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