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什么2025,生产预包装食品需要哪些证

行政与行诉 编辑:梁皓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什么2025,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什么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食品的原产地标示,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标示,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标签是反映商品内在品质及相关信息的载体,它对于指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欺诈、规范市场有着关键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作为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除需要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当有中文标签。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例如,法律对食品添加剂应有说明书提出了要求,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就应有中文说明书。 如果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或者应有的中文说明书,以及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得进口。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食品的原产地标示,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标示,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二、生产预包装食品需要哪些证

法律分析:预包装食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衍生问题: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说明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三、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

法律分析: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口食品标签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食品预包装销售包括哪些

食品预包装销售包括:1、食品名称;2、配料表;3、净含量和规格;4、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5、地址和联系方式;6、生产日期和保质期;7、贮存条件;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9、产品标准代号;1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预包装食品包括的食品类型有:1、谷物制品;2、饮料;3、糕点;4、调味品;5、豆制品;6、速冻食品;7、罐头;8、肉制品;9、乳制品;10、保健食品;11、特殊医学配方食品;12、婴幼儿配方食品;13、方便食品等。综上所述,预包装是预先包装好的食品,也就是定量的食品放入定量包装。如果主体指的是具有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包装食品。这种食物也有规定。其实有四类不能算预包装食品,现场销售,散装食用农产品,还有小作坊,路边摊的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五、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可以不标注中文标签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标签检验步骤包括以下四步:1、确定食品类别;2、确定参照标准及依据;3、依据标准进行审核;4、发现并及时纠正标签存在的问题。标签内容的审核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产品是否符合进出口法律法规要求;2、标签标识内容的审核,如文字和格式的规范性;3、中外文内容一致性审核;4、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使用情况审核;5、标签加贴方式审核;6、原包装图片内容审核;7、符合性审核。【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一)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二)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三)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五)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出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并提供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要求的声明。

六、预包装食品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分析:一、预包装食品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二、注册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1、零售预包装食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家庭劳务服务;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2、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3、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4、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计算机技术培训;家庭服务;清洁服务;投资顾问;营销策划。5、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广告设计;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投资顾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6、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7、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8、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计咨询;企业策划;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室内装饰及设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衍生问题:注册餐饮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1、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厨房设备、清洁用品、环保设备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2、餐饮管理,附设分支机构;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乳制品(不含婴儿幼配方乳粉),直接入口食品现场制售(面包、糕点类、裱花蛋糕类,以上凭许可证经营},饮品店(凭许可证经营)。3、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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