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哪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核心功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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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哪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核心功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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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昌校宇

4月2日,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024年发展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昌校宇/摄影

中国财协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清军在会上介绍,2024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功能定位,为企业集团提供专业化、差异化金融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形成优势互补;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行业整体发展稳健,服务企业集团和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

具体来看,截至2024年年末,全国共有财务公司法人机构237家,行业表内资产总额9.18万亿元,负债总额7.88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32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净收入1296.13亿元,净利润806.14亿元。

在经营情况方面,李清军介绍:“2024年,财务公司坚持内部金融服务属性,把握货币信贷供需规律,着力有效匹配资产负债,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2024年年末,财务公司行业各项贷款余额3.93万亿元,同比减少0.84%。全年累计贷款投放237.74万笔,规模为5.42万亿元。财务公司信贷资产结构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其中,对集团母公司贷款占比为17.22%,对集团上市公司贷款占比为24.64%。

期限结构数据显示,中长期贷款占比呈持续上升趋势。截至2024年年末,短期贷款余额为1.85万亿元,同比减少5.67%,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96万亿元,同比增加7.27%。李清军认为,这反映了财务公司进一步提升在集团内部资金资源的支撑功能,服务于企业集团的中长期资本形成。

在风险管理方面,李清军介绍:“2024年,财务公司行业风险指标和监管指标均保持在良好水平,不仅有力维护了行业稳健经营,也为企业集团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金融支撑。”

其一,实质推进风险处置,不良贷款率显著收敛。截至2024年年末,财务公司行业不良贷款率为0.44%,同比降低0.32个百分点,全行业212家财务公司无不良贷款。

其二,风险抵御能力增强,拨备覆盖率跃升。截至2024年年末,财务公司行业实收资本7592亿元,资本水平整体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财务公司行业资本充足率为20.51%,相较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高出4.7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673.63%,较2024年年初上升426个百分点。

其三,不良资产规模和不良资产率持续“双降”。截至2024年年末,财务公司行业不良资产规模189亿元,较2024年年初下降612亿元,不良资产率为0.19%,较2021年峰值下降0.88个百分点。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李清军介绍:“2024年,财务公司持续强化科技金融创新、绿色金融实践等重点领域支撑能力,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一方面,财务公司行业充分协同企业集团统筹内外部资源,探索落地科技金融全链条服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从初创到成熟期的接力式支持和全周期服务。截至2024年年末,财务公司行业制造业贷款余额8568.02亿元,全年发生额1.02万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余额占比36.57%,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贷款余额占比33.94%,专精特新相关企业贷款余额占比6.71%。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行业密切跟进绿色金融相关发展要求,以清洁能源贷款为核心,支持低碳转型。截至2024年年末,财务公司行业绿色贷款发生额4661.11亿元,余额5056.64亿元。其中,清洁能源产业占比最高,余额为3908.23亿元,占比77.29%。

李清军表示:“2024年,财务公司行业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展现出强劲韧性,以‘规模稳、结构优、风险可控’的良性发展格局,切实协助企业集团降本增效,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 张昕 才山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财务部组织架构及岗位分工

汇报关系:

财务总监 → 总裁(直接汇报)

管理架构:

财务总监
└─ 财务主管(1人)
├─ 总公司总账会计组(6人)
│ ├─ 总公司总账会计(统筹岗)
│ │ └─ 负责:全盘账务统筹、月末结账及集团合并报表(主体:总公司)
│ └─ 细分岗位
│ ├─ 应收会计 ×2
│ ├─ 应付会计 ×1
│ ├─ 费用会计 ×1
│ └─ 出纳 ×1
└─ 子分公司总账会计组(2人)
└─ 负责:6家子公司及1家分公司的全盘账务处理

人员配置:

全员编制:10人分工特点:总公司业务采用"1+5"精细化分工模式,子分公司实行区域集中化管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

11月13日,银保监会于10月14日修订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就在《办法》正式实施几日前,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财务”)被银保监会批准解散。银柿财经根据银保监会金融许可证信息统计,年内共5家财务公司获批解散、1家财务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获批

《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监管,引导财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

在监管政策进一步清晰化的情况下,财务公司行业也在加速补齐风控合规短板。

业务合规整改进行中

根据《办法》,财务公司是指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泰证券指出,财务公司是集团内部的“银行”,主要负责集团内部的资金调配,包括吸收集团成员存款、办理贷款和资金结算等业务。

近期,财务公司因为违规经营业务而遭受处罚的情况屡见不鲜,主要涉及涉及违规发放贷款、票据业务审查不严等违规行为。根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截至目前,年内财务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收到罚单18张,累计罚没金额达到1128.52万元

此外,虽然财务公司设立目的是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但是近年企业集团经营风险向财务公司传导问题日益突出。

去年,忠旺集团自曝陷入流动性危机,子公司忠旺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忠旺财务”)还曾因1笔票据到期未付,被徽商银行告上法庭。随后,忠旺财务先集团一步进入了破产程序,破产清算请示在今年9月20日获银保监会批准。

中泰证券指出,近些年财务公司存在一些负面事件,如“开具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在集团出现经营危机后等,财务公司承兑票据逾期,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

在忠旺财务、华信集团财务公司、宝塔石化财务公司、天津物产财务公司等多家集团财务公司纷纷爆发风险之后,今年7月29日,银保监会修订了2006年版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办法》较原有规定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监管指标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对较大的调整,市场准入门槛更高,业务管理愈加严格。

通过对比发现,《办法》缩减了财务公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发行债券、股权投资、担保、信贷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交易、融资租赁、保险代理、委托投资”等业务,严格限制财务公司的集团外融资和非核心功能业务,进一步强化其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充分汲取破产及高风险财务公司风险教训,通过优化业务,“坚决杜绝财务公司沦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平台,强调财务公司资金来源和使用均在集团内部的定位”。

对于业务缩减对财务公司经营、行业发展的影响,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经过数据测算和行业调研,相关业务余额占行业资产总额比例均不超过3%。实践中相关业务未能为企业集团主业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和支持,由外部提供服务的成本更低、替代性更强。”

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对相关业务调整也设置了过渡期,因此缩减业务不会对行业、市场以及单体机构产生重大影响。据了解,对不满足上述经营范围的业务要求自《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内整改完毕

为加强风险管控,《办法》优化和增加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集团外负债、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引导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严格控制对外业务总额,加强对财务公司对外业务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

对于票据承兑,《办法》新增了对票据承兑余额上限的要求。

根据华创证券测算,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上限或在1.1万亿附近(实际余额或不及5000亿);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上限或在7000亿附近(实际余额或在1500亿以下),指标上限仍有较大空间

“监管指标收紧,但预计整改压力或较为有限。从总量层面来看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的整改压力不大,但也不排除个别公司仍需面临整改。”华创证券指出。

年内共5家财务公司解散

《办法》还提高了财务公司设立门槛,从申请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要求等方面严加要求,重申严格准入、优中选优的监管导向,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设财务公司。

目前仍有多家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低于10亿元,不符合《办法》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门槛的要求,后续面临增加资本金或其他整改。

同时,《办法》明确要求“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所属企业集团以国企为主,截至2022年9月13日,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所属集团为国有企业的比例高达78.91%。

受国企改革行动推动,部分国有企业集团重组整合后,集团内部出现多家财务公司同时存在的情况。

近两年来,已有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化控股、中铝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等多家企业集团响应监管规定,对相关财务公司进行了重组整合。

以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财务”)为例,该公司于2008年随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并入国机集团,由此形成了国机集团下属控制两家财务公司的局面。

今年3月,一拖股份发布公告称,一拖财务拟与国机集团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实施重组整合,国机财务承接并运营一拖财务相关资产及业务。11月8日,银保监会批准了一拖财务的解散申请。

根据银保监会金融许可证信息,截至11月14日,年内共5家财务公司获批解散,除一拖财务外,还有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振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截至11月14日,目前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共253家(不包括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未来,在整改时间结束后,如果财务公司相关指标仍旧不符合监管要求,或许存在被解散的可能。

此外,管理办法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增加财务公司终止及制定恢复处置计划相关内容,明确财务公司破产的前置审批规定,以及避免破产重整期财务公司风险扩散外溢的相关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表示,管理办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以及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银保监会将指导财务公司做好办法实施工作,持续强化监管,督促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强化服务集团内部的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一种完全属于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监管要求下,财务公司再解散一家。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公告显示,同意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解散,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将金融许可证缴回洛阳银保监分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等手续。

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为何解散?

工商信息显示,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大股东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拖股份”,601038.SH),一拖股份大股东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5年开工建设,1959年建成投产,现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今年3月,一拖股份发布公告显示,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是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机财务公司是2003年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通过重组原中工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系国机集团控制的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于2008年随中国一拖重组并入国机集团,由此形成了国机集团下属控制两家财务公司的局面。

公告称,为落实“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的金融监管要求,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拟与国机财务公司拟实施重组整合,就解散注销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向国机财务公司出售资产、一拖股份向国机财务公司增资均获得一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将终止经营并解散注销。

另一份公告则显示,为妥善处理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解散注销的影响,做好国机财务公司为一拖股份提供金融服务的平稳衔接,国机财务公司拟收购其部分资产,并在获得一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后向一拖股份提供非独家金融服务业务,另在河南设立分公司;一拖股份拟以现金方式向国机财务公司进行增资,以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和利用国机财务公司的金融资源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9月15日,一拖股份最新公告显示,该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机财务公司转发的《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国机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75,000万元,其中该公司出资金额25,000万元,出资比例14.29%。

监管信息显示,国机财务公司的其他主要股东还有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486%;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397%;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8.411%等。

至少已有10多家财务公司解散

对于“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的金融监管要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6月原银监会发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就提出了相关要求,2018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修订后《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此进行了延续,而今年10月14日修订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重申。

而为落实上述金融监管要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18年以来解散的财务公司不止中国一拖集团财务公司一家,至少还包括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2018年之前也至少包括国核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南车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解散。

比如,湖北能源(000833.SZ)在2017年3月发布的《关于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合并及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中就表示,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5年第6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三峡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拥有三峡财务公司、能源财务公司两家财务公司,与中国银监会(原银监会)监管要求冲突,两家财务公司只能保留一家。

再比如,营口港(600317.SH)在2022年2月的《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中也表示,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8月17日修订的《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

除上述因监管因素解散的财务公司外,还有因集团破产而被申请破产的财务公司。如今年9月,大连泓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监管部门同意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为避免类似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情况出现,监管部门今年9月修订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充分汲取近年来一些财务公司风险教训,优化和增加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集团外负债、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引导财务公司储备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严格控制对外业务总额,加强对财务公司对外业务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增加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要求,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加强具有财务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财务公司法人独立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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