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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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有产权房2025
上海共有产权房向非沪籍“开闸”了!今天是虹口区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咨询、受理的第一天,在全市率先拉开这项民生工程的帷幕。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推进上海“四位一体”、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发展的重要一环。通俗来讲,它是指家庭与政府各占一定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目前,非户籍与上海户籍居民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同一标准,即实施政府定价,且购房人产权份额应当不少于50%。
曲阳路483弄2号的欧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是咨询受理点之一。大厅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申请流程,市民还可以免费领取《申请须知》,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许君毅介绍,为了便于市民更好地了解政策,已经提前把相关资料发放给居委,并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进行宣传。
市民李小姐介绍,通过前期大量的媒体宣传和政府部门公众号推送文章,她详细查阅政策,根据自身条件对号入座,不错过这次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
去年,这项政策已在虹口、松江、金山先行试点;今年在全市铺开后,申请条件有所放宽。
根据2019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沪籍申请共有住房需满足以下6个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且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在同一个区内两个以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2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2018版《申请须知》则在3、4条要求结婚满一年,且在现单位工作连续满一年。
本次扩围聚焦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新市民,有序将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非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此举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的基础上扩展,将不影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的正常供应。
房源方面,郊区以辖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待房源项目和价格明确后,将适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
申请流程
各区咨询受理一览表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开展咨询受理工作。
-虹口本批次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时间为今天起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国定假日休息。核对收入、财产时间段为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收表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长宁区将从8月19日-8月30日,开展咨询工作;9月2日-9月12日,进行受理工作↓
-青浦区受理时间为8月20日-9月2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奉贤区自8月19日-8月23日开始咨询,8月26日-9月30日正式受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崇明区自8月26日-8月30日政策咨询,9月2日-9月30日正式受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链接——2019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作者:史博臻
编辑:周渊
上海共有产权房2025年还有吗
8月24日,浦东新区第十一批(2023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开始选房。在惠南镇的选房现场,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按照批次有序进入,在对选择房源的地址、面积、楼层、单价等相关信息确认后,申请家庭与开发商进行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从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了解到,浦东新区第十一批(2023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自2023年2月开始在各街镇申请受理,有840户家庭提出申请,实际受理717户,最终有586户申请家庭经复审符合申请条件。此外,根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沪建保障联[2016]815号)第三十四条,“申请户确认不参加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参加当期选房的,其取得的轮候序号作废,但可以参加下一期申请户的摇号排序,再次取得轮候序号”的规定,经核实第十批(2022年)浦东新区申请户确认不参加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参加当期选房为102户,按照前述规定浦东此次新区共有688户申请家庭入围选房,均为本市户籍。
本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房源分别分布在曹路、惠南和奉贤南桥,共涉及3个地块7个项目。
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配售科科长庄绪文介绍:“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这次筹措了915套房源,供688户居民选择,选择空间相对较大。这些房源中,现房占85%以上,部分期房也将在明年交付。”
南祝路拱荣路的民乐城玉秀苑,是2021年交付的小区。小区内均为高层住宅,内部道路宽敞,还配有大量绿化。据上海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玉秀苑加上明年交付的海恒苑,共有600多套房源供申请家庭选择。
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措施,新区多年来注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积极筹措房源,努力为申请家庭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前十批次新区共提供了40000多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解决了新区约2万多户家庭的住房需求,为全市之最。同时,新区还为杨浦、虹口等区提供了大量房源。
随着大批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成功,近年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也出现了新的特点。“主要是申请家庭更加年轻化。”庄绪文告诉记者,今年申请者中40岁左右的中年人占比最大,达到申请人数的8成以上。这也说明年龄较大的申请者,在此前10个批次中大部分已经完成了选房。
文字/摄影:李继成
来源浦东发布官方微信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浦东发布
上海共有产权房最新规定
近日,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引起了大家的羡慕嫉妒恨。事实上,这不是新鲜事儿,也不是北京首创。
上海2010年已推出共有产权房,那具体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又如何申请?需要带哪些材料?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权威解读吧!
花小钱,买大房子
上海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按照比例由政府和市民共同拥有。
小编简单说,你可以花几百万住一千万的房子,产权你占了一部分,政府占了一部分。
谁可以申请?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周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五)离婚人士,需离婚满3年,方可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申请门槛是什么?
在上海申请共有产权房是有门槛哒,要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去哪里申请?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
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从申请到拿到房子所需环节
申请受理
初审核查
初审公示
初审结果
复审核查与公示
复审结果
初审和复审的中止及后续处理
申请户登录后的复核
抽查
轮候
选房
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
哪些情况不得申请?
上海保障房分为——
廉租房
公租房
共有产权房
动迁安置房
申请对象不得同时申请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待其中一种类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5年后共有产权房转让
要符合以下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共有产权房5年后才能转让。
5年后,如果你想买卖房子了,你应当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和材料。
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决定回购的,书面通知你,并在书面通知送达后30日内与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权利人签订转让合同,回购价格由你和原住房保障机构共同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质量的存量二手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你支付相应比例的回购款。
决定不回购的,书面通知你可以向他人转让,你应当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约定的比例,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缴纳相应比例的转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共有产权保障房房地产转移登记。
来源:劳动报
法治上海综合编辑
上海共有产权房买断价格
今年6月份起,上海正式启动新一轮共有产权房申请受理,包括上海户籍第八批次、非沪籍第二批次。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了解到,新一轮共有产权房准入门槛保持不变,但需要的审批材料和时间大大减少。
变化一:审批材料和时间减少
第五批次共有产权房申请人李德梅,在徐泾东拥有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她于2014年申请,并在2016年选房签约。从申请到选房签约共花费两年时间,但在今年,这个周期将大大缩短。
“上海力争在部分郊区和中心城区实现当年申请、当年摇号、当年选房签约。”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王永刚说,今年会较大幅度提高审核效率,缩短申请供应各环节的用时。
对申请人来说,需要提供的材料也在减少。上海正在试点,能够通过信息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资料,不再需要申请家庭提交的试点。
变化二:增加预约环节防聚集
江苏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已经有一些市民陆续前来咨询申请所需的资格和材料。“因为疫情影响,长宁区在咨询环节和申请环节之间,新增了预约分流环节,防止人员聚集。“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蒋芦路说。
记者了解到,采用预约分流制已成为,上海各区在共有产权房申请中的新变化,特别是产业园区聚集的郊区。“松江产业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申请愿望更为迫切。”松江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朱海斌说,“除了预约分流,我们还可能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效率、防止聚集。”
变化三:非沪籍供后管理优化
在上海生活20年的安徽人林玉利,听说第二批非沪籍共有产权房即将供应,一早来到新桥镇区事务受理中心的窗口,打听申请条件、银行贷款、房源分配等等。
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了解到,针对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后管理“封闭流转”模式,上海做了进一步优化。
新规表明,非沪籍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如果取得本市户籍,并且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以按照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房屋转让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提醒】
本轮申请将分批进行。已完成上海户籍第七批次选房的10个区,将于6月中上旬先行启动,它们是浦东、杨浦、长宁、闵行、松江、嘉定、青浦、奉贤、金山、崇明。其余6区根据各区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情况适时启动。上海各区申请受理预计将在8月底前全部结束。
符合条件的家庭,届时可至其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家庭)或单位注册地(非沪籍家庭)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门槛】
本市户籍准入门槛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可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4、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从2010年启动试点到2020年4月底,上海针对本市户籍家庭一共提供了7个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预计到“十三五”末,可累计完成签约近13万套。
非沪籍准入门槛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在本市无住房;已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3、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非沪籍共有产权房保障对象是持居住证年限较长、符合上海产业发展导向、在上海长期稳定就业的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强调的是,对非沪籍家庭开放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的基础上扩展的,不影响本市户籍家庭的正常供应。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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