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定义是什么呢?现实中我们理解的责任,是对于某件事或某个人承担造成后果应当所负的负责。而法学概念中的责任是指由特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让我们来回顾该案件,事情发生在2018年5月5日,空姐李明珠从昆明飞到郑州,当晚在与航空公司签约的宾馆换装洗浴后,夜里出门乘坐滴滴,在乘坐的路程中给一起的室友发微信称,司机是个变态,说自己长的美,特别想亲自己一口,室友给她寻求了解决方法。但过不久给她打电话后她声称没事了没事了。5月8日7时警方接到报案后在航空港区始祖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发现该遇害者。其凶手正是司机师傅。而5月12号在郑州市西三环某一河流发现嫌疑人的尸体。经过对比DNA完全吻合,案件至此告破。
因为是首个滴滴出事案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谁将对此事负责呢?在社会中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对于谁将负责,大家都各有各的想法。
在法学领域,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
对于滴滴司机他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他将承担的是刑事法律责任。综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三条,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六条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的处罚,但他在抓获前死亡,所以他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就应执行不了,但应该进行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赔偿。将在他的遗产中对被害人家庭进行相应的赔偿。这是一个侵权的案子,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可以另外起诉对方或相关责任人侵权,这是个民事案件了。于此同时,别的机关等第三方是不是也应该对该事件负责呢?这是让人深思的问题。其实该个案件,平白无故的剥夺了公民的生命权,我觉得必须对此事作出解决。
事后滴滴公司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赔偿,那对于滴滴公司的赔偿法律上是否认定合理呢?以下理由进行阐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空姐乘坐顺风车被杀害案中,滴滴平台提供虚假情况给空姐,致使其被杀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空姐到底乘坐的是顺风车还是网约出租车行为,我们还是不得而知。若被认定为顺风车是为需要行政许可的网约出租车经营的行为,则实际承运人就是滴滴公司,其将要为客运合同中的乘客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本案发生在郑州,虽然没有正式出台,但与北京市相类似的规定。比如说关于司机的归定,要求必须在通勤时间,每个日次数少于4次等都是相类似的。如果这个规定已经生效,这个案件发生时间就有问题,是在非通勤时间发生的。如果平台进行严格审查义务,该行为判定为司机临时作案,则平台没有对证件,资料等证据严格审核,则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据查资料我还发现,一,人车不合一,犯罪嫌疑人是适用其父亲的身份进行顺风车的注册的,而滴滴方面表示,是人脸识别失效导致的,这个是有问题的,从侧面也反应出滴滴公司做事情不够严谨,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也应该对自己疏忽的行为进行惩罚。二,驾驶员在工作中多次被投诉,而滴滴平台没有进行任何处理,任由事情的发生,另外,这个人是专门进行顺风车的,说明该行为是为了以盈利为目的的,便成为了一种运营手段,已经不不是顺风车的概念了,滴滴公司让其继续运营是有问题的。三,滴滴公司是否为犯罪提供帮助呢?比如说对信息的审核是否严格,乘客信息的真实度,对司机的评价是否真实,是否在客观的条件下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潜在的帮助等等问题,我们都不得而知,所以我认为滴滴公司理应对空姐遇害案的空姐家庭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四,我认为在两者之间还存在连带关系在里面。
上述也提到,犯罪分子是用其父亲的身份去注册滴滴的,那其父亲是不是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据有关事实证明,其驾驶的车辆是在其父亲的名下的,我认为他父亲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理由如下:一,根据滴滴公司的要求,注册后必须由本人使用该账号,同时也将进行审核,而犯罪分子的父亲给账号给犯罪嫌疑人使用,可以说是引起犯罪的前提。事后根据公安公开的信息表示,犯罪分子再此之前曾有过犯罪记录,不符合滴滴公司的审核要求,应当被筛选在外,而其父包庇并给他使用账号。其父亲还知道他品行恶劣,是个潜在的犯罪倾向的人,其父起到包庇的作用。应该对该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二,根据有关规定,注册滴滴账号时必须时本人执行,但犯罪分子的账号是父亲的,其父也没有使用,这是完全不合法的,注册则表明进行了一个合约的过程,并且没有明显的授权形式,但其父将账号给别人使用则证明没有履行合约的实施,所以理应对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犯罪分子的财产不能赔偿时,家属也不能赔偿死亡赔偿金,只限于医疗费等“物质损失”,所以我认为如果要赔偿也仅限医疗费用。不存在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多余的赔偿。
我认为该事件负责的定义应该从以下来定义:一犯罪分子从犯罪的意图上和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但犯罪分子死亡,所以将他的遗产所付相应的民事赔偿。二:滴滴公司,对于注册,监管,执行方面不合格作出相应民事赔偿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运行也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违反合同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综合上述我觉得三方都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其事件也反应了以下问题:一:父母对孩子的放任,教育和监管不够导致犯罪的发生,父母应该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父母有教育孩子的义务,不让其走上歧途。二:在网络运营技术方面做的还是不够的严格和规范,导致其冒充父亲的注册号运营也不为而知,虽然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不应该忘记其肩上的责任,应该做好社会的典范,带动社会走好每一步。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三:国家对快车,顺风车,出租车等定义规划还不够明确,导致乱流,规章不明确等各种社会问题的涌入。四:个人安全意思不够深入,应该在发现异样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女生在出门的时候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安全意思不够强。
什么是责任?谁也无法给它下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它有太多太多的含意了,但是,责任在我心中的理解十分简单,那就是:可以承担,富有爱心,更自觉。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但在我们要时刻铭记肩上的责任,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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