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L女士成功退回广东肇庆某商品房诚意金1万元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苗昭

2021年11月21日,L女士在中介的带领下,来到肇庆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和中介人员不停以楼盘地理位置优越、升值空间巨大、交通十分便利楼盘利好消息劝说L女士购买该物业。L女士是打算购买一处房产作为投资,销售人员便大肆宣传楼盘周边的规划景区,信誓旦旦的告诉L女士,该物业有无限升值潜力,无论自住还是投资,都不容错过。在销售人员规划的美好蓝图中,L女士非常心动,但由于自己之前有过购房不愉快的经历,L女士没有着急直接下定,但又怕错过好房源,于是在销售人员的建议下,交了1万元诚意金。回家后,L女士赶紧去了解该楼盘的相关信息。经查阅了大量的资料,L女士发现,该物业根本不像销售人员所描述的那般美好,周边的景区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更是遥遥无期,购买该物业长期看不到回报。看到这些,L女士立即打消了购买该物业的念头,找到开发商,要求退回1万元的诚意金。开发商表示他们为L女士保留了房源,而且为L女士提供了服务,不可能是免费的,拒不退回诚意金。由于上一次不愉快的购房经历L女士是交由我们团队处理的,并得到了圆满解决,这一次L女士也是充分信任我们团队,决定再次委托我们团队帮她挽回损失。接到委托后,我们迅速介入,收集证据,研讨方案,与开发商展开交涉。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开发商最终于2022年1月16日答应退款,并为L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2月22日,L女士收到全部退款。我们团队先后两次帮助L女士挽回损失,L女士向我们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和由衷的赞扬。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