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土地未交土地出让金,但办理了房产证,合法吗?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吗?2025,划拨土地未交土地出让金,但办理了房产证,合法吗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吗
房产部门可撤销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弃、没收征收、法律文书导致消灭等情况,可由当事人单方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产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买卖、抵押等登记须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尚未登记、继承、法律文书等情况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此外,变更、注销、更正、异议登记等情形也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其他情形可依法单方申请。
法律分析
房产部门可以撤销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灭失的、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划拨土地出让金未交,是否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已办理的房产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划拨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的一项重要条件,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已办理了房产证但划拨土地出让金未交的情况,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产证。行政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土地出让金未交纳的事实,法院有可能判决撤销房产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不动产灭失、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不动产被没收征收或收回、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时,当事人可以单方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房屋产权证。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产证。具体的判决结果需根据案件情况、法律规定和法院判断决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划拔房的房产证要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变不动产权证吗?
法律分析:
是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土地出让金未交能办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不能办房产证。因为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四、土地划拨房产证是否可以换不动产证
法律分析:可以。对于房改房中涉及划拨土地的,可以办理产权证,房产用地性质标明为:划拨。
政策性住房 ,若土地性质为划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标明为划拨;如果转移或变更登记,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则必须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划拨用地的房产仍然可以上市交易买卖,但用地性质不变,交易后,用地性质仍登记为划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五、出让的土地被法院撤了土地证土地归谁
法律分析:撤销土地证本身就是错误理解,法院要做的是审查土地是不是依法使用,包括批准过程是否合法,继而判决是不是有土地使用权,法院一旦取消土地使用权,政府就不得不作废证件,当然他们就是不公开作废判决一旦生效土地证也是作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六、怎么把程序违法的土地证撤销
法律分析:1、依据我国法律条文相关规定,注销土地登记主要是指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权利被依法收回、存续期届满、土地灭失、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登记。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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