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应该都知道一件事,就是明星超话和cp超话取消排名了。中央网信办出了通知,要求取消明星艺人榜单。具体来说,要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排行榜这件事,我并不陌生,因为从小学到研究生再到参加工作,排名这件事对我们这一代而言就像“家常便饭”,不仅学生自己的成绩有排名,学校和工作单位也经常要参与排名、评比。不过,比起在工作后看到的排名,我还是感觉学生时期的排名总体上更靠谱一些些。毕竟学生时期的排名,譬如说成绩,尤其是大考的成绩,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直观的,每个学校的升学率如何,平均分如何,毕业生薪酬如何,也都很难出现“出人意料”的情况。参加工作后,就频繁地看到一些“野榜”。野榜是什么,不宜直接说,但可以举个例子,譬如,有个“全球最美面孔100人”的榜单,其实就是一个野榜,但因为这个榜单足够有噱头,所以每年都还挺受国内的八卦er关注的。新闻中说,这个评选来自美国著名网站TC Candler,但后来有较真的人去查了,发现TC Candler确实是个电影评论网站,但其并非如此“著名”,其Facebook的主页,点赞人数也只有4万多次。因此,这个榜单其实毫无权威性,而且这个网站还特别亲韩,在我的印象中,其每年发布的100个人里面至少10个是韩国人。法律行业比较认可的正式榜单就是各地律协的榜单(实际上律协不太经常出榜单,每年的评奖很多也不是真正的榜单,因为评奖的前提是参赛,而有些真正的大牛是不喜欢参赛的,这就导致“基数”天然少于总数,部分地方律协真正的榜单可能就仅限于每个律所的执业律师人数)、省级以上大型官媒的榜单以及ALB的榜单,总体而言,此三者有点像电影界的“三金”奖项。而野榜,就有点像很多自媒体自己评选出来的“我最喜爱的电影Top10”、“本年度最值得关注的10大新生代艺人”,看上去好像有理有据,但一般是不太公正客观的,就连博主自己,为了防雷,大多也会做个“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的说明。当然,人的需求和喜好始终是有差异的。大部分客户找律师也不会跟着榜单(即便是相对比较正式的榜单)来找,就好像很多公司找代言人不会直接跟着明星超话榜来找一样,要考虑明星个人的真实流量、实力、资源、形象、价位等等。而野榜的参考价值就更低了,大多数时候,野榜的价值或许也仅仅是提供多一种观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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