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登记信息查询入口官网,西安住房登记网
大家好,由投稿人汤诺来为大家解答西安住房登记信息查询入口官网,西安住房登记网这个热门资讯。西安住房登记信息查询入口官网,西安住房登记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住房登记意向平台官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西安市发布了《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购房人终于可以实现自己办证了,具体应如何操作?记者采访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深入解读。
并非所有商品房都可以自行申办所有权转移登记
《公告》的推出旨在加快解决还未进行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办证问题。
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商品房所有权首次登记是指开发企业将合法建造的商品房依法申请登记在自己名下,俗称“办大证”。
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首次登记完成后,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依据已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将房屋申请转移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俗称“分小证”。
该措施实施后,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所有权首次登记时,除提交首次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办理转移登记的申请书及承诺书。
所购房屋能否自行办理购房人可及时知晓
《公告》发布后,登记机构将对符合自行申请办理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在“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购房人可自行对照。登记机构将对后期符合条件项目,持续更新公示内容。
全市有两处可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城南朱雀云天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和城北保亿隆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均可办理。
城南朱雀云天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路21号。
城北保亿隆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36号。
受理申请后4个工作日证书拿到手
购房人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应携带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可在登记大厅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等等有效身份证件;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完税凭证,需要提醒的是,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房人自有,若遗失可咨询合同网签备案的住建部门或向开发企业索要;购房人依法缴纳税金后,由税务部门出具完税凭证。缴纳地点为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或通过税务部门推出的互联网端口线上缴纳。购房人缴纳时需提交的资料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不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将在承诺的4个工作日办结,办结后购房人可在原申请大厅现场领取证书。购房人也可在申请时选择证书邮寄方式,通过邮寄送达证书。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每件仅需80元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除依法缴纳的税金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只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根据相关规定,其中,非住宅每件550元,车库、车位、储藏室按住宅类每件80元收取。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仍可委托代办
开发企业在首次登记环节提交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申请和承诺书后,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如不便自行办理,仍可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申请办理,购房人也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代为申请办理,办理时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按揭购房的购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别忘尽快联系银行
在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过程中,无论是按揭贷款的,还是全款购房的,购房人所需提交的资料并无区别。但按揭购房的购房人需要特别注意: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应将商品房所有权已转移的事实尽快告知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知晓后,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转房屋抵押权登记。待房屋抵押权登记办结后,购房人就可利用房屋剩余价值进行融资抵押贷款。
若长时间拿不到证购房人还可单方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内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购房人应结合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若未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人应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履行办证义务。购房人也可与开发企业协商,由开发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若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应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发企业履行合同约定的办证义务。诉讼完成后根据司法裁判结果,购房人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可按照司法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依嘱托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龚伟芳
西安住房登记意向平台怎么撤销
申请居住权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申请居住权登记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发生居住权纠纷应如何解决……关于办理居住权登记你所关心的各种问题,记者带着答案来了。
符合这些条件的房子才能办理居住权登记
在西安市城六区范围内,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的住宅房屋,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申请登记用途(用途认定以登记簿记载用途为准)为住宅的房屋,可以申请居住权登记。
但对于住宅房屋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的,应依法解除后再申请居住权登记。
办理居住权登记要准备这些材料
居住权登记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共同提出申请,提交主要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居住权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等必要材料。具体可在“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首页”-“办事指南”-“居住权”模块查询了解。持上述材料当事人双方前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76号西北国金中心办事大厅(地铁4号线文景路站B出口)即可咨询办理。
居住权登记每件收费80元4个工作日内办结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等文件关于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居住权登记按件收费,每件80元。申请居住权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不收费。
居住权登记从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关于居住权的转让、承继与注销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当发生居住权注销情形的,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即居住权人去世、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或者居住权合同约定的解除居住权条件成就的,可以注销居住权。
具体为:居住权人去世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据居住权人死亡证明申请注销居住权;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的,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共同申请注销登记;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的,可以单方申请注销登记;居住权合同约定的解除居住权条件成就的,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就解除居住权达成共识后,共同申请注销登记。
办理居住权登记这几点要注意
居住权是重要的不动产物权之一,一经登记就发生法律效力,对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在办理居住权登记前,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协商,坚持自愿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登记的权利人只能是自然人,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居住权一经登记,非注销情形以外,不得随意注销,应谨慎申请登记。居住权登记办结后,发放不动产权证明作为权利凭证。不动产权证明记载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证明登记簿记载存在错误的,应以登记簿记载为准。另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未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其他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人在办理该住宅房屋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向其他当事人如实告知已经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情况。居住权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以免影响权利。
发生居住权纠纷应如何解决?
双方当事人就居住权问题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龚伟芳)
西安住房登记意向平台官网 公告公示
原标题:西安市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全程网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西安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购房人办事便利度,9月10日起,西安市购房人自行申请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可现实“全程网办”。
记者从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关于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全程网办”的通告》要求,可实现“全程网办”的商品房项目必须已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条件,具体项目信息购房人可通过“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商品房自行办证项目公示专栏自行对照查询。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通过实名认证登录“i西安”APP (或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进入不动产专区,选择【业务办理】中的【房屋-个人-商品房自行办证】选项即可发起“购房人自行申请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全程网办”在线申请。接下来,购房人须拍照上传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完成人脸识别及在线签名。同时,购房人须将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凭证(原件)于5个工作日内邮寄(须为EMS)至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将邮寄单号(有邮寄号的照片)上传至网办平台。邮寄地址为西安市朱雀大街21号西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办理过程中,购房人可登录网办平台在【我的网办】中查看确认办理进度、及时在线缴纳登记费。登记机构按购房人在线填写的邮寄信息为购房人邮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需自行查收。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特别提醒,业务办理过程中,购房人在拍照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只需上传主要信息页,包括“合同当事人”条款、“项目及建设依据”条款、“合同生效”条款(即申请双方签字、盖章页)。拍照时应将页面信息拍全,确保内容清晰。
来源: 西安发布
西安住房登记簿查询
房子住了好多年不动产权证书却迟迟拿不到手,购房者只能干着急。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解决办法: 11月21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赋予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权利。
破解民生“痛点”
明年元旦起迎来解决新办法
自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后,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积极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在现实中,一些开发企业怠于履行合同办证义务导致办证周期过长,甚至不履行合同办证义务导致群众无法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最终形成群众办证难的局面,进而引发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民生“痛点”。
为了破解这些民生“痛点”,解决购房人在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中的突出问题,方便购房人申请办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了自2022年1月1日起,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措施。
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时
需同时提交转移登记申请书和承诺书
记者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公告》明确,针对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应当同时向登记机构提交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书和承诺书。购房人可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可由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
若开发企业不同意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在首次登记时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受理通知书、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公示力度加大
购房者自行申请转移登记方便快捷
据悉,为了让购房人及时了解或掌握所购商品房是否可以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了项目信息公示力度,对于已完成首次登记及提交转移登记申请书和承诺书,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登记机构将在“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
按揭贷款购房的,自行申请办理后商品房所有权已转移的事实由购房人自行告知贷款银行,或由贷款银行依法查询知晓,登记机构按照贷款银行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转房屋抵押权登记。
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龚伟芳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西安住房登记信息查询入口官网,西安住房登记网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