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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民政府网招聘
根据利津县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9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低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用人权限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须于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7个卫生类岗位25名公立医院总量控制备案工作人员,具体为:利津县中心医院招聘15人、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0人。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点击查看大图↓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
利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ji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2月26日9:00—12月28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9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利津县卫生健康局1101房间(利津县利一路11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上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县情县况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临床、影像、药学三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试题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命制,试题保密押运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笔试监考由笔试所在学校教师、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抽调工作人员共同负责。
笔试地点:在利津县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利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对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利津县公立医院招聘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利津县公立医院岗位竞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5629562(利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546—7707513(利津县中心医院人事科)
0546—7709728(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附件1:2019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9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023年东营市化工学校
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利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高校引进3名技能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并且是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数控综合应用技术、护理三个赛项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3.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2023年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的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col/col85345/index.html)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邮件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止。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PDF版发送至报考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校园现场报名者,也需向指定邮箱发送相关材料):
1.《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临时身份证)。
3.相应学历学位、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年(含试用期1年)内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通过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
导教师办公室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网上报名结束后,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办公室聘请专家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再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缴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考试缴费时间、形式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面试
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专家审查后,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col/col85345/index.html)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讲课和实操方式进行,讲课成绩和实操成绩各占50%计入面试总成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需复试。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办公室安排专人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所在高校或相关单位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www.lij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手续。2023年省内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gxjy.sdei.edu.cn/),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四、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1.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聘用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与在编在岗的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五、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电话及报考邮箱:
赵老师 0546-5626719 13012907351
董老师0546-5628982 13561036447
邮 箱:ljxzyzz@dy.shandong.cn
联系地址:山东省利津县利二路608号东营市化工学校
东营市化工学校引进技能指导教师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益岗
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低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东营市范围内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利津县教育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划招聘144名,分为面试前置岗位和笔试前置岗位。所需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附件1)和《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笔试前置岗位)》(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9日11:00—7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jin.gov.cn )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19年7月9日11:00—7月12日16:00
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小时后进行。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19年7月9日11:00—7月13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后果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前置岗位
所需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附件1)。
(一)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7月15日8:30—7月17日17:00
地点:利津县教育局101室
利津县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到利津县教育局101室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初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一天由同一面试组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应参加初试的人员名单、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初试通知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初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计划数5人以内(含5人)的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初试成绩、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和非初试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网上缴费
1、面试缴费及要求:面试缴费时间及要求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要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2、笔试缴费及要求:经面试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缴费时间及要求,参加笔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缴费成功人员要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利津县教育局1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①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具体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附件1)。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②面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试讲方式的,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的,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两项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按照试讲、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
③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五、笔试前置岗位
所需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笔试前置岗位)》(附件2)。
(一)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9日11:00—7月13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利津县教育局1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时,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利津县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要求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①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具体见《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笔试前置岗位)》(附件2)。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②面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试讲方式的,满分100分;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的,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两项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按照试讲、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
③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地点在东营市利津县设置,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体检
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前置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前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或面试(含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一经查实,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终止招聘程序。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八、其他事项
1、东营市化工学校、幼儿园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根据县编办《关于县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编办字〔2018〕17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利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利津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简章由利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9269、5629919
(上午:8:00 —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利津县教育局地址:利津县城凤凰大道58号
附件: (扫描二维码下载查看)
附件1: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面试前置岗位).xls
附件2: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笔试前置岗位).xls
附件3: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利津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9日
NO2
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利津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低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8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9:00—7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8日11:00—7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
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8日11:00—7月11日16:00
报名期间,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含面试前置岗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18日9:00—7月20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利津县卫生健康局1101房间(利津县利一路11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上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
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为笔试前置岗位和面试前置岗位,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前置岗位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在利津县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利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置岗位
1、现场资格审查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一天由同一面试组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主要测试是否具备从事相关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初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计划数5人以内(含5人)的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初试成绩、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和非初试岗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初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人选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笔试时间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单独设定。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笔试前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前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其他岗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按规定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对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招聘人员有关规定
利津县中心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根据县编办《关于县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编办字〔2018〕17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利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利津县公立医院岗位竞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5629562(利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546—7707513(利津县中心医院人事科)
0546—7709728(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附件1:2019年利津县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19年利津县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9日
来源:利津县政府网站
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
近日,广饶县和利津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公布。广饶招聘中小学教师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383人,其中教育类280人,卫生类89人,综合类14人,报名截至7月4日。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44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85人,下周开始报名。
广饶县
学校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7月16日笔试
广饶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383人,其中编制实名制人员89名,包括镇街卫生院13人和中小学76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294人,包括广饶县人民医院45人、广饶县中医院29人、公办幼儿园180人、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40人。
要求报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8年7月2日至2001年7月2日期间出生)等。特别指出,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我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记者注意到,此次广饶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涉及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广饶县兴安中学、大王镇中心初中等学校。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护理、计算机、财会教学辅助等岗位放宽了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聘用后在2年内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即可。公办幼儿园招聘人数较多,招聘180名幼师。
报名截至7月4日16时,应聘人员可登陆广饶公共就业人才网(www.grjyrc.cn)报名。笔试将在7月16日9:00—11:30举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教师、综合类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医学研究生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幼儿园教师合并岗位拟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合并岗位计划为10至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名)。
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法,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增加技能测试,幼儿教师技能测试内容为才艺展示;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利津县
岗位设笔试前置和面试前置岗位
此次利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化工学校教师,参照市属学校招聘,也设置了笔试前置和面试前置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其中,面试前置岗位共计划招聘33人,涉及利津一中、利津县化工学校、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等学校,均设置了专业要求,涵盖物理、化学、计算机、英语、音乐、体育等相关专业。笔试前置岗位共计划招聘111人,涉及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明集乡中心学校、北宋镇实验学校等学校,部分岗位有专业要求,幼儿教师岗位共招聘80人。东营市化工学校、幼儿园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7月9日9:00—7月11日16:00,应聘人员可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jin.gov.cn )进行网上报名。
面试前置岗位7月15日8:30—7月17日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计划数5人以内(含5人)的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
面试前置和笔试前置岗位笔试均在8月15日上午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
利津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包括综合类3人和卫生类82人,涉及利津县中心医院、利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多个镇街卫生院。这些岗位均设置了专业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相应职业资格。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也分为笔试前置岗位和面试前置岗位。报名时间为7月8日9:00—7月10日16:00。笔试前置岗位7月20日9:00—11:00举行笔试。面试前置岗位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之后进行面试、笔试。笔试时间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单独设定。
学校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面试前置岗位,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在一天由同一面试组完成面试的,都将增加初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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