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留有犯罪记录吗

刑事辩护 编辑:袁然文

一、滥用职权罪是过失犯罪

滥用职权罪并不是一种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其本质乃是行为人为寻求个人私欲或者不当目的,故意逾越职权或者滥用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违反公序良俗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从而给社会公共财产、国家以及广大民众的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这是构成此类犯罪的必备要件,充分彰显出对于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严格要求,以期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秩序,确保公共利益免受侵犯。

二、过失犯罪留有犯罪记录吗

犯有罪行纪录者,无论是否为疏忽犯罪,皆视为犯罪行为,理应接受司法审判裁决。如此一来,必定会留下相关记录。关于过失犯罪须负刑事责任之依据在于,行为人原本应当且能够正确地认识特定行为与其可能引发的危害社会后果之间的关联性,进而适时调整自身行为,防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发生。然而,他却在自我意志的驱使下,对国家、社会及广大民众的利益持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从而通过自身行动酿成了危害社会利益的结果,因此,国家有权依法要求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其在严重不负责任心态支配下所实施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过失犯罪能消除记录

关于过失犯罪记录的销毁问题,往往与其犯罪类型、其所受刑罚及其后来的行为表现等多重因素直接有关。依据国家法律制度,对于某些轻度犯罪案件,特别是那些由于疏忽或者过失而导致的犯罪行为,如果行凶者在服满其司法判决所规定的刑期或者获得了司法豁免之后,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再次触犯新的法律规定并展现出优秀的品行操守,那么他们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以封存或者彻底清除这些不良犯罪记录。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种类的犯罪记录均能够被轻易消除,特别是那些给社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犯罪行为,其犯罪记录有可能会被永久保存,无法轻易被抹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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