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今年年初,多次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医院大夫赵某以买卖医疗器材、开发医学科研项目、给人看病的名义,先后骗走受害人数十万元钱款后,拒不还款。赵某今年40多岁,声称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国外一所大学的医学博士,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赵某没有在国内外高校及医院有过学习和工作的经历。民警核验发现,赵某拿给所有受害人的医学硕士学历为伪造证件。由此,警方认定赵某有犯罪嫌疑。警方调查核实发现,涉案资金达70余万元,警方以涉嫌诈骗将嫌疑人赵某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退赃或退赔的;
(2)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男子冒充博士诈骗70万会怎么判刑
●冒充博士骗女人
●冒充博士骗富婆电视剧
●冒充博士犯法吗
●冒充博士的明星
●冒充医学博士骗女人
●博士冒充高中学历求职完整版
●博士冒充农民是哪一期
●冒充博士骗女人
●博士冒充农民工求职的是哪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