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开发合同备案去科技局2025,技术开发合同备案去科技局
法律主观:
一、根据规定技术合同备案什么时间办
技术合同备案时间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一般应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办理。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十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第十一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第十二条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二、技术合同怎么申请备案登记
(一)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基本要求是:
1、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
2、地域一次登记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
3、提供书面合同文本。
4、合同文本表述规范。
(二)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1)列入国家计划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重要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2)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至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由核密级的机关批准的文件;
(3)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4)涉及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合同,应提交有关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照。
3、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4、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三、技术合同税务局备案期限是多久
技术合同的备案规定的时间是30天。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申请认定登记。
二、科技局技术合同备案流程
科技局技术合同备案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单位在平台填报技术合同信息;2、受理,申请单位打印技术合同登记表并提交至登记点;3、审核,登记点审核相关材料;4、出具证明,登记点在平台批复登记申请,出具登记证明;5、领取,申请单位领取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的特点如下: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综上所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三、技术开发合同是否必须备案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申请认定登记。该办法第5条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该办法第6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而不是国家对当事人规定的一种强制行为,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技术合同都要到技术合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技术合同进行登记或备案,目的在于加强对技术合同的管理,并从信贷、税收、奖励等方面给技术合同当事人以优惠。合同成立后是否进行登记或备案,并不是合同效力的判断依据,也不是技术合同成立的条件。未进行登记或备案的技术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一、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
二、技术开发合同分类
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方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完成协作事项并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受托方即研究开发方的义务是合理使用研究开发费用,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并交付成果,同时接受委托方必要的检查。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各方应当依合同约定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并进行投资,同时应保守有关技术秘密。
四、科技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技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技术合同原件和相关附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第十二条规定,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二)分类登记;,(三)核定技术性收入。,第十四条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是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二)是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要求的,予以受理。,(三)是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四)是办理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五)是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依据我国规定,技术合同是可补备案的,法律法规规定要登记的合同,要办理登记才会生效的,而法律并没有规定技术服务合同要备案,所以由当事人决定是否备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客观:《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五、技术合同怎么在科创委备案
一、技术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1、技术合同备案流程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先申请用户密码(需要去技术市场登记处办理,同时需要带上公司执照复印件、申请表);
(2)网上申报,填写相关的信息内容;
(3)进入系统后,进行在线填写相关的信息;
(4)提交:可以在线选择离自己近的登记机构;
(5)材料报送;
(6)技术开发合同备案:准备技术开发合同2份(可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技术方案1份;
(7)技术服务合同:准备技术服务合同2份(可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8)技术转让合同:准备技术转让合同2份(可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著作权复印件1份;
(9)备案成功;
(10)核定收入;
(11)填写核对收入表格,按照要求填写;
(12)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原件;
(13)带上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现场需要盖章)。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二、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2、地域一次登记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3、提供书面合同文本。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将不予受理。
4、合同文本表述规范。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使用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避免名称和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时引起混乱。
三、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3、列入国家计划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重要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4、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至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由核密级的机关批准的文件。
5、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6、涉及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合同,应提交有关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照。
7、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8、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六、技术合同需要备案吗
法律主观:一、 技术合同 备案都要备案吗 技术合同需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流程如下:1 、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 ( 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 ) 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 、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相关法律等要求的,予以受理。 3 、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 4 、办理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 5 、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 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分享原则是什么 (一)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三、关于技术合同的 不可抗力 情形 (一)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二)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办法和证明方法、双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问题要求赔偿、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等。(三)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后应依约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时应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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