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了,欠债的但没有欠条不接电话怎么办

债权债务 编辑:潘颖

一、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了

以他人之名进行帐务结算并签订欠款凭证的行为,通常难以构成表见代理关系。

而表见代理的形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不具备代理权;其次,行为人需创造出一种让相对方确信其拥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充分的理由;再次,相对方应为善意并且没有过失行为;最后,行为人和相对方之间签署的相关民商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

二、欠债的但没有欠条不接电话怎么办

假如你碰到了那种借了钱却死皮赖脸不肯还,甚至连电话都不愿意接听的债务人,那也别怕,你还是能有很多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

首先你得试着找别的方式跟他接触,比如说发条短信给他发封电子邮件去提个醒儿或者在社交媒体上留言等等。

要是有认识你们两个的共同好友或者亲戚的话,让他们捎个话也是不错的选择。

另外你要把所有和这个债务相关的凭证给保存好,像银行汇款的记录见证人提供的证明之类的,说不定以后到法庭上这些都是非常有用的证据。

如果对方还是那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你就得考虑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了,比如向法院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等。

三、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手写的欠条仅有着一份并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需确保在签署合同之际,订立合同的双方都具备符合法定要求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表达出真实意愿,更不能出现合同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经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各方充分沟通与协商达成共识,经过签字、盖章等确认真实性之后,该份合同即宣告正式成立,并能够产生法律约束力,无论其为手写形式抑或是电子打印版本,或者是存在多份同样的合同文本也无妨。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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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手写的欠条只有一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手写的欠条有手印具有法律效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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