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1日凌晨四点,66岁的韩从跪了一晚的地上爬起来,操起擀面杖,朝着已经沉睡的丈夫使劲儿地抡下去,杀死了结婚50余年的丈夫张。事后,她与儿子一起前往公安局自首。
法院审理查明,结婚50多年,张常年赌博,经常无故打骂、虐待韩玲。2017年以来,张对韩的殴打、罚跪、虐待更加频繁,曾数次用铁链拴脚控制韩,不让其睡觉,并持刀威胁杀死韩及其儿子、孙子,迫使韩在其控制下生活,导致韩呈现“灾难性经历后的持久性人格改变。”
最终,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张的大儿子说,2017年以来,父亲的脾气愈发暴躁,不允许母亲和其他男人说话。一句话不顺心,不管儿子儿媳在跟前,就扇母亲耳光,谁拉架就打谁。
张的小儿子说,母亲身上的伤很多,鼻子出血、眼睛打青肿、口吐白沫都是常事,可她不去医院,嫌磕碜,父亲也不让去。
韩被捕后,上百名村民联名给法院写信,“平时韩与村民相处非常融洽,是个热心肠的人,对家庭任劳任怨,是合格的妻子和母亲。韩长期忍受家暴,精神不是很好,同时也失去了生活的勇气,导致本案的严重后果,由于韩年事已高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等多种疾病,希望法院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鉴定结果也表明,韩灾难性经历后,持久性人格改变,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一、韩的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吗?
不算。
因为韩受到虐待,甚至是非常严重的虐待,但是,因此而将人杀死,就超过必要的限度了。
一是因为张虐待韩,还没有对韩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韩有合法的途径可以救济,遭到殴打后及时报警,由警方处理,还可以提出离婚,等等。
二、刑事责任要负,但是刑期可以降低!
韩被长期虐待,愤而反抗,她反抗的对象只是张强,不危及他人。
也就是说,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在很狭小的范围内,而且从广大村民的反映看,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社会影响也是很小的,甚至不都是负面的。
所以,韩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没有错,对其处以缓刑,或者认定有罪,免于刑事处分,或许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