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宏某强奸案成功取保候审!,杭州张涛律师怎么样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余芮

  张涛律师代理宏某强奸案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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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宏某涉嫌强奸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宏某妻子在网上找到杭州张涛律师,来到律所,张涛律师接待了宏某妻子并为其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宏某妻子非常满意,委托张涛律师承办此案。

  【办案经过】

  接受家属委托后,张涛律师前往西湖区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宏某。通过会见,了解到,宏某与受害人之前认识,受害人于案犯当晚主动邀请宏某出来,双方在找地方吃饭聊天,后宏某开车与受害人一同离开饭店。之后,两人在车里发生了性关系。但是,事后,受害人向宏某索要钱款,宏某不答应。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进一步撕扯,宏某失手将受害人打伤。宏某认为自己被仙人跳,但受害人报警后,宏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随后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案发现场有多个摄像头,应该能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宏某不存在强迫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双方的冲突系事后发生的,并不是通过暴力手段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张涛律师在会见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向办案机关提出了调取证据申请,以及递交了嫌疑人不构成强奸罪的律师意见,要求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对嫌疑人宏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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