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欠条没有收回,现在债权人死了,该怎么办,如何判定第一债权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 编辑:苏可若

一、但欠条没有收回,现在债权人死了,该怎么办

关于债务偿还的相关问题,无论是立法机关还是学术界都已经达成共识,即债务人离世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在追索债权时,应当先核实债务人是否尚未留下任何财产,然后再查看该债务是否获得了担保人的承诺。

一般的法律原则规定,自然人离世之后,如果其生前拥有财产,那么他的债务便会由其合法继承人来承担;而如果没有财产或者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这些继承人便无需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中的定义,所谓的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监护人从其代管的被监护人(也就是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从直观的角度来看,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监护人提出还款要求,由监护人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笔款项实际上原本属于债务人所有,如果监护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诉诸于法院,在此种情况下,监护人将会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应诉。

二、如何判定第一债权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一债权人嘛,通俗地说就是能在欠债人的那堆财产里最早得到偿还的那个人喽!我们中国大陆地区呢,判别这个问题就要参考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当索要债务的矛盾通过司法程序上升到破产层面时,大家都得按照法定的清算顺序进行。

那么,谁算是这第一债权人呢?这可能包括那些有特殊优先权的工人工资、社保费用、当然还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补偿金请求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案例中的税务债权等等。

他们在整个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都是有权优先接受偿还的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各个债权人应该按什么顺序来获得赔偿。

三、作为担保人,债权人未通知担保人偿还利息,这有法律依据吗

关于担保人到底要不要负责偿还借款的利息?答案是要看你签订的那份担保合同上是怎么说的!普遍来看的话,假如担保合同上白纸黑字地说担保人得对主借款人欠下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话,那这个担保人就很可能得背上还利息的包袱啦。

不过,如果担保合同明确告诉你,担保人只是针对主借款人借来的本金部分提供担保的话,那担保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不用管利息的事儿了。

当然啦,如果债权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担保合同上的约定去通知担保人该履行担保责任的话,担保人也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提出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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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作为担保人,债权人未通知担保人偿还利息,这有法律依据吗,担保人未见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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