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无故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郝颖乐

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无故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

大家好,由投稿人郝颖乐来为大家解答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无故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热门资讯。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无故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无故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基本案情

2009年7月,曾阿牛入职河北某矿业公司工作。

2019年5月,曾阿牛看到公司还没发放2019年3月份的工资,便于5月9日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2019年未付的工资12093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2403元。公司获悉后赶紧在2019年5月9日发放了曾阿牛2019年3月份的工资。

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6月13日作出裁决:确认曾阿牛与公司之间于2019年5月9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付曾阿牛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工资972.69元;公司支付曾阿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

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请求如下:判令原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判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判令公司无需支付2019年5月份工资972.69元。

庭审经过

一审法院:3月份工资至5月才进行发放,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认可曾阿牛工作期间存在压1个月发放工资的情况,而本案中2019年3月份工资至2019年5月才进行发放。该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公司应向曾阿牛支付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

曾阿牛于2019年5月9日后未到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还应当支付拖欠的2019年5月1日至5月9日期间的工资。公司已于2019年6月28日向曾阿牛支付该款,法院予以认定。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5月9日解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曾阿牛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曾阿牛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工资972.69元(此款已于2019年6月28日给付完毕)。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公司在实际管理中采取的上月工资下月发放且每月发放一次,既保证“足额”又保证“及时”,是一种务实的做法。这种工资发放方式被全体职工广泛认可并且由来已久,与“压”着劳动者工资故意拖欠不发的恶意行为,二者具有本质区别。并且3月遇到特殊情况,5月发工资不能视为故意拖欠。

二审法院:5月才发3月份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审法院认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曾阿牛于2009年7月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清楚。工作中,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于2019年5月9日发放曾阿牛2019年3月份的工资,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曾阿牛劳动报酬,符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公司支付曾阿牛经济补偿金46412.30元,于法有据。公司认为其向曾阿牛发放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支付曾阿牛经济补偿金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公司如果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那么,怎么理解“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也称为“薪水”“薪金”“薪酬”“薪资”等,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者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未及时,意思是未在工资发放日支付。未足额,意思是少支付了劳动报酬。

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本案中,公司主张在实际管理中采取的上月工资下月发放,且每月发放一次,从司法实践中看,这种下月发上月工资的做法,一般都没问题。但关键是,公司3月份的工资4月份并未发放,而是拖到了5月份才发放,明显违反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故法院认定公司行为构成无故拖欠。(据:劳动法库)

(据浙江工人日报消息)

无故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1月11日,白先生来电咨询称,春节将至,其所在的工厂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发放工资了。过完春节,白先生就不想在这家工厂干了,但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白先生问,工资被无故拖欠,职工不想干了而合同未到期,该咋办?

针对白先生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律师。杨律师表示,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杨志元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据此,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劳动者具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杨志元律师表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四川工人日报消息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无故拖欠工资多少天可以告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推动治理欠薪工作,全国总工会今天(6日)发布第四批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为各级工会进一步开展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工作提供参考。

全国总工会发布第四批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

(总台央视记者 高磊)

©202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黎佳易

无故拖欠工资在民法典哪一条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 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来源:西宁普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无故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