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补贴有哪些,毕业生补贴在哪里申请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施煜亮

毕业生补贴有哪些,毕业生补贴在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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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补贴申请的条件

导读

日前,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未就业发补贴!河南出台13项新举措

《政策措施》要求省教育部门、省人社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工作。各地要运用公开信指引、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基层摸排等方式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登记尽登记。对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措施》要求,中央在豫企业、河南省国有企业扩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用规模,河南省国有企业要在2021年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岗位招聘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扩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专升本及研究生招生规模,招录(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政策措施》明确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费减免政策,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征集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湖北: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

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

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杭州萧山区:这些毕业生可领二次生活补贴

8月12日,浙江杭州萧山区发布通知,萧山区“金梧桐”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已经上线“亲清在线”,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现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通知指出: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工作,对领取首次生活补贴成功后继续在我区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硕士研究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其他本科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以单位法人账号进行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亲清在线”网站:

用人单位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杭州市“亲清在线”平台(

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选择“惠企政策”—“萧山区金梧桐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项目并点击“兑现”进行线上申报。

中国青年报综合萧山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湖北发布等。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毕业生补贴怎么领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5月21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凡自愿申请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该通知明确,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迪庆州3个县市(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通常指的是学生从该学校毕业的年份)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以申领。补贴对象符合多个条件的,按其中一类申报。

据介绍,该项补贴的发放首次探索使用信息化系统完成申报、审核等工作,符合条件困难毕业生可以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补贴申请材料,无法通过实名认证进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申请,具体可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025届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将在2024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以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补贴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类型,省内生源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系统比对核实,无法查询比对的学生及所有省外生源,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类(甲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省外生源需提供申请人户口册复印件、申请人上学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或省级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

(2)残疾类(丁类):省内生源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省外生源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

(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类(戊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类(己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家庭成员(含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册复印件;

(5)零就业家庭类(庚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和户口册复印件;

(6)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辛类):省外生源需提供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学校初审

学校经办部门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学籍信息、身份信息、享受助学贷款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申报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告知申请人理由;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资料齐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通过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第三步:审核

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本辖区内高等学校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本辖区内中职院校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核定补贴资金,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有误的,终止业务办理。

第四步:公示

申请人所在学校经办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在校内进行人员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将审核通过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

第五步:资金拨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补助资金主管单位在确定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安全、合规拨付至毕业生本人的云南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罗宗伟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陈洁

本文来自【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毕业生补贴多久到账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5月21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凡自愿申请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该通知明确,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迪庆州3个县市(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通常指的是学生从该学校毕业的年份)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以申领。补贴对象符合多个条件的,按其中一类申报。

据介绍,该项补贴的发放首次探索使用信息化系统完成申报、审核等工作,符合条件困难毕业生可以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补贴申请材料,无法通过实名认证进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申请,具体可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025届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将在2024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以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补贴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类型,省内生源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系统比对核实,无法查询比对的学生及所有省外生源,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类(甲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省外生源需提供申请人户口册复印件、申请人上学期间本人或直系亲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或省级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

(2)残疾类(丁类):省内生源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三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省外生源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复印件;

(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类(戊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类(己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家庭成员(含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册复印件;

(5)零就业家庭类(庚类):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和户口册复印件;

(6)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辛类):省外生源需提供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学校初审

学校经办部门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学籍信息、身份信息、享受助学贷款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申报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告知申请人理由;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全资料名称;资料齐全且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通过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第三步:审核

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本辖区内高等学校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本辖区内中职院校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核定补贴资金,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有误的,终止业务办理。

第四步:公示

申请人所在学校经办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在校内进行人员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将审核通过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

第五步:资金拨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补助资金主管单位在确定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安全、合规拨付至毕业生本人的云南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罗宗伟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陈洁

本文来自【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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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9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补贴对象

2019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9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发放原则

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9年1月15日至2月24日)。

◈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 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ahygjy.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 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9年1月15日至2月25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9年1月15日至3月11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院校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并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四)多渠道公示(2019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9年3月底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9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各市及有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属地高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相关特殊教育院校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和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2

加强配合

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全面落实,采取信息系统校验和人工审核校验相结合的方式。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重点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的信息管理服务;

◈ 省教育厅负责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信息;

◈ 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信息;

◈ 省残联负责提供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信息;

◈ 省扶贫办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信息;

◈ 有关院校负责人工审核校验的初审工作,并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维护工作。

各市及有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及时处理上报有关情况;各市及有关县教育、民政、财政、残联、扶贫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

3

规范审批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特别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补尽补。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方便申请人员,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检验效率。

4

严明纪律

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各有关部门及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各市、有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具体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于1月8日前上报省就业局(联系人:朱斯嘉 联系电话:0551-62998233)。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551-62998233、62655981

电子邮箱:jyc@ah.hrss.gov.cn

省教育厅:0551-62831871

省民政厅:0551-65606134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残联:0551-62999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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