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哪个法院管辖,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当事人遇到合同无效要怎样办

房产纠纷 编辑:史依

一、上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哪个法院管辖

在上海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的法院管辖,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房屋位于上海,一般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例如,房屋在徐汇区,就由徐汇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若案件标的额较大、案情复杂等符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标准的,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划分通常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

(三)协议管辖。若合同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从其约定。但需注意,约定的管辖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当事人在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应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当事人遇到合同无效要怎样办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若当事人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需明确导致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如一方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

(二)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例如,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返还;卖方已交付的房屋,买方应返还。

(三)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因一方故意隐瞒房屋重大瑕疵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解决争议。若双方就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广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告人管辖地在哪

在广西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约定管辖。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由约定的法院管辖。比如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二)法定管辖。若没有约定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房屋所在地。被告住所地,若是公民,一般是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此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广西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涉及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情形,就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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