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老年人死后安置房能继承吗

拆迁安置 编辑:彭安颖

一、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1. 征收对象不同: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拆迁针对的是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对土地上房屋的拆除。

2. 法律依据不同:

土地征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房屋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

3. 实施主体不同:

土地征收主体通常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屋拆迁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4. 目的不同:

土地征收侧重于获取土地用于公共建设等。

房屋拆迁目的是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或改造等。

5. 补偿内容不同:

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房屋拆迁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二、老年人死后安置房能继承吗

1. 一般情况下,如果安置房属于老人的合法财产,那么在老人去世后可以被继承。

2. 安置房若为老人通过合法的拆迁安置补偿获得产权,且登记在老人名下,这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其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 但如果安置房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是基于特定政策给特定对象的居住权房屋,或者有其他特殊约定限制继承等,则可能不能按照常规方式继承。具体要依据安置房的取得背景、相关协议及规定等来综合判断。

三、对征地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1. 首先,可与征收方协商。明确表达对补偿标准的异议,要求其重新评估或说明制定依据,争取达成合理补偿方案。

2. 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协调。向当地政府的征地管理部门或相关协调机构提出申请,由其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促使问题妥善解决。

3. 还能申请裁决。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申请裁决,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阐述诉求和理由,等待裁决结果。

4. 也可考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若仍不满意,还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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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对征地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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