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理赔还用鉴定伤残吗2025

交通事故 编辑:岑诗

一、交通事故二次理赔还用鉴定伤残吗2025,交通事故二次理赔还用鉴定伤残吗

交通事故二次理赔不再需要鉴定伤残,以第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二、交通事故能做第二次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进行第二次,需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或经原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伤情需要二次手术,否则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只能主张已发生费用。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提交申请书、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并缴纳评定费用。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能做第二次伤残鉴定吗

可以,如果委托人同意。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第二次手术鉴定有冲突吗

伤情需要做二次手术的话,不做二次手术就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假如对方在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话就直接起诉,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无法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按照诉讼标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该费用由原告起诉时先垫付。

三、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人体残疾程度。如果需要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或者在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的其他符合条件的鉴定人进行。对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伤情,如果不进行手术就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对方在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直接起诉,只能主张已发生的费用,无法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提交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和检查结果、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并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三、第二次伤残鉴定结果变化大吗?

法律分析:具体视伤者职工的恢复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再次鉴定与初次鉴定只是相差几个月时间,鉴定结果发生改变的可能性不大。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伤残的时候,如果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话,一旦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享受伤残职工的待遇的,但是并不是只要进行了鉴定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有时候受伤员工对于鉴定结果并不服满意。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第二次伤残鉴定结果变化大吗

法律分析:有差别的。由于第一次伤残鉴定和第二次鉴定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些伤情(但不是全部)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恢复,会有所好转,所以,伤残等级会有所下降。比如:人体烧伤情况,在第一伤残鉴定时为8级伤残,当经过3个月后,由于自然恢复,烧伤面积速小了,到第二次鉴定时就有可能变成9级伤残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次

法律分析:单就同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只可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在法院诉讼阶段,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且法院准许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重新鉴定)。鉴定应当在15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六、交通事故伤情能否第二次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情能否第二次鉴定1、交通事故伤情能第二次鉴定,但需要自费。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二、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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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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