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正规 有效 法律效力,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应用文
大家好,由投稿人姜嘉来为大家解答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正规 有效 法律效力,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应用文这个热门资讯。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正规 有效 法律效力,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应用文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正确
来源:豫法阳光
转自:济南中院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
完美借条来了!
1、凭证名称:借条
注意:不能把“借条”写成“欠条”,也不能写成“收条”。
如果写错名称,很可能导致起诉后还需要多番举证,甚至起诉不成立等情况发生。
2、借款事由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例如说成是赌债、分手费等。
3、交付方式
虽然可选择使用现金交付,但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欠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卡号。
一旦发生纠纷,就能以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提交至法庭。如果是现金交付,则很难举证。
4、借贷人关系
写明借贷双方的身份关系,是为了证明并非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法条链接▲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5、出借人
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并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保持一致。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出借人,会出现什么情况?
为了防止出现其他人拿着借条来要钱的情况,一定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
▲注意▲
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6、借款金额
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的行为。
▲注意▲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也可以将“元”写成“圆”。
7、利息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8、还款期限
9、逾期利息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为限。
10、实现债权的费用
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11、送达
约定送达地址,并在借条中明示了相关法律后果,借款人对送达条款均能够预见诉讼后产生的法律后果,该约定具有《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实质要件,即具有相当于《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即使相关诉讼文书在送达时被退回,也视为已经合法送达。
12、微信号
现在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都能成为诉讼的关键证据。
在借条中直接写明对方的微信号,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进行核实。
13、借款人
借款人可以不签字,但必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上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在名字上捺手印。
▲注意▲
●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时(借款数额较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可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借条是保证双方利益的
重要工具
在写借条时一定要仔细
以免留下纰漏
快把这份完美的借条
转发给身边的亲友吧
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长期有效
2018年1月18日起,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将按照最高院2018年1月16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来认定。
该司法解释仅有四个条款,对其解读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必须有共同的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要夫妻都签字确认或者一方事后追认。另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必须以日常生活所必须为衡量尺度,在这个尺度以内的,即便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法院也会支持债权人的主张,但是,超出了这个尺度的,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否则不能认定是共同债务。
引用网络流行的段子来表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老公老婆共同签名=共同还债;
2、老婆事后承认追认=共同还债;
3、老公个人借钱为家里买日常生活用品(买菜买衣服看病等)=共同还债;
4、老公名义借钱做生意--出借人需要举证用于家庭--出借人如果举证失败=老婆不要还钱。
按照该司法解释条款的逻辑关系和排序,在是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法院会优先查明对外负债是否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才会查明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所需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基于上述分析,从民间借贷的角度来看,如果今后发生民间借贷关系的,如何写好借条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今后大家要求对方打借条的时候,可以参照这个借条来书写。(张照华)
【新借条范本】
借 条①
为购买房屋②,现收到③小明④(身份证号:3508…396)⑤以现金⑥出借的¥100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⑦,借期陆个月⑧,月利率2%(百分之贰)或3%(百分之叁)⑨,贰零壹陆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承担小明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⑩。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由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⑪。
立此为据⑫。
借款人:小红⑬
(身份证号:3502.....)
XX年XX月XX日⑭
备注:
借款人确认以 省 市 区 地址作为相关通
知及诉讼等材料送达地址;若发生地址变更,应向
出借人书面提供新的送达地址
⑮
。
使用说明
①
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可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又可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注意: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
②
“为购买房屋”表明借款的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书写),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注意: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
③
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若发生纠纷,借款人抗辨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仍极为常见,为进一步避免此种诉讼风险,本范本采取“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表述,可证明已经实际交付。
④
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最好留存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⑤
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发生争议。
⑥
“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强烈建议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借款,并备注用途(如借款本金)。各地区法院针对现金借款可接受范围不一致(部分城市现金超过20万元,若无充足证据证明已现金交付,将不予支持)。
⑦
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建议:币种也要写明)。
⑧
借期必须明确,以避免因何时符合还款条件发生争议;借期建议大写。(注意: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应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⑨
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前。根据最新司法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可以约定年利率36%,月利率3%。注意:起诉到法院,法院可支持最高的利息为年利率24%。)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⑩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按比例承担),律师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若无约定,则由原告(出借人)承担;为此,强制建议将上述费用约定清楚(在知识产权类、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案件中律师费法定由败诉方承担)。
⑪
作为管辖法院,为避免找不到借款人,导致需去借款人所在地(户籍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从而增加成本,建议此管辖法院约定为出借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⑫
“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
⑬
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理由同前。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就借条是否是借款人书写发生争议时,字迹鉴定的费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张借条上的字迹都具备可鉴定条件。
⑭
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理由同前。借条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建议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进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⑮
送达难一直各原告、法院头疼的事,为防止出现送达难问题,结合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专门设计该条款,届时法院可根据该规定依法送达相关材料,直接避免进入公告程序。
注:本文仅供参考学习,不代表本院观点。
来源:法务之家
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标准
来源:法律卫士APP
转自:法务之家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借条、欠条、收条
是民间借贷中
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
在司法实践中
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起草
才能尽量避免风险呢?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常用模板~
一起来看看吧
我是借条↓↓
01
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
02
“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03
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提出虽然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情况仍旧常见。因此,采用“今收到出借的多少元”这种表述,更强调了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04
此处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05
出借人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06
“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是银行转账,应将表述修改为“银行转账”,并保留银行转账凭据。
07
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行为而引发争议。
08
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且要大写,以免产生争议。
09
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大写标明。
10
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利率一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应在借条中明确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11
“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12
借款人姓名应写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捺手印。
13
写上借款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因为后期诉讼立案需要被告信息。
14
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借条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处最好裁掉。
注意: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时,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借条。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我是收条↓↓
01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02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03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注意:收条要求将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目以及物品的大小规格式样等说明,同时还要写清是从谁那儿收的。收条的落款要求经手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而不能仅仅有个单位的名称。收条不能涂改,欠款数目也要大写。
我是欠条↓↓
注意:“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因此如果出具的是“欠条”并不一定表明两者之间为民间借贷关系。
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打印
民间借贷相较于银行贷款,具有流程简单、手续简便、低门槛、周转快、随需随借、灵活性强等优势,因此很多人选择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但是民间借贷相比银行贷款,存在利息高、风险大等劣势,因此民间借贷需谨慎。
生活中,难免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大额消费等情况,此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向亲戚、好友、同事等借款,这种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常见类型。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张合格的借条怎么写?
来看最新参考范本
借 条
为购买房产/汽车/装修/生意/日常消费生活等,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___(身份证号:______)借到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年利率___%(大写:百分之*),于__年_月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二/三/四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人___作为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___上述借款债务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附件: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签字确认);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签字确认)。
注:1.借条中的“保证人”一定要注明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2.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在“中国货币网”官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为了更好地保护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借款人以及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关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出借人立场
问: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对方按期还款,出借人是否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借款利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问: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对方没有按期还款,出借人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问: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张某一年前借给朋友的钱,一年后才就该笔借款订立借条,借条落款日期也是借条订立的当天日期,借款利息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故借款利息应从出借人提供借款时计算。
借款人立场
问:在借条中,借款利息如何约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问:在借条中,约定的借款利息过高,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问:在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前,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利息应如何计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问:支付利息的期限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保证人立场
问:如果借条中未注明保证人类型,也未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应如何认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问: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承担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的,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问:“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有何区别呢?
答:①关于“一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②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问:如果保证人在借条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作为债务的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方立场
问:借条中有约定“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如借款人违约未按期还款,出借人是否能约定要求借款人全额承担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产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中的“其他费用”?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其他费用”主要涉及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所约定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上述费用从性质上看,仍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必要成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权利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成本之性质截然不同,不应将律师费用、诉讼保全费用等归入“其他费用”之范畴。诉讼费用并非必然由主张还款的出借人负担。在纠纷由人民法院裁判时,根据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若因借款人的原因导致纠纷的发生,由借款人承担此部分费用较为公平、合理。在此情况下,诉讼费用不包含在“其他费用”之内具有合理性。
来源:山东高法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正规 有效 法律效力,借条怎么写范本图片应用文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