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害预防措施,车辆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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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指的是什么
5月13日,本报从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获悉,茂名市滨海新区双潭水闸工地12·17车辆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12月17日,在博贺镇盐井头村双潭水闸工地西大门出入口附近,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人民币。
本报梳理发现,茂名滨海新区双潭水闸重建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茂名滨海新区渔港服务中心。施工单位为广东城投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城投水利公司采购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供应商为茂名港铭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铭昕公司混凝土运输业务的承包方为湖北省城安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12月17日,赵某强驾驶鄂H07Q1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铭昕公司装载好混凝土后前往双潭水闸工程施工现场卸货。13时许,赵某强卸完货后驾驶车辆驶出工地西大门外,往左转10余米时,鄂H07Q1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右后方与黄某有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碰撞。赵某强听到车辆碰撞的响声后下车查看情况,发现黄某有当时仍有呼吸,赵某强立即拨打120及110。14时许,救护车来到现场,证实黄某有已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赵某强驾驶鄂H07Q1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工作人员指挥的工地门口左转弯时,未注意到右后方的摩托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调查组还指出,城投水利公司、城华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若干问题。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对工地主要出入口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货车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建议对鄂H07Q1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赵某强实施行政处罚。此外,城投水利公司、城华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电白区应急管理局实施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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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行车安全要注意
飙车超速、超员超载、分心驾驶
……
小习惯酿大事故
别用生命去赶路
以下11类危险交通行为
一定要警惕!!
原标题:《小习惯酿大事故,别用生命去赶路!以下11类危险交通行为一定要警惕!!》
阅读原文
来源:绿色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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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防范措施10条
家长注意:有些同学为赶时间或者图方便等,不走斑马线直接乱穿马路或翻越护栏,这样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事故。过马路时注意力一定要集中,走斑马线,不要玩手机、戴耳机等,时刻关注周边道路环境,主动避让过往车辆。
3. 骑平衡车、电玩车或童车上路
危险指数:⭐⭐⭐⭐⭐
家长注意:下车开车门是日常生活中很平常的动作,但实际上暗藏“杀机”。不管是乘坐出租车,还是私家车,都应该从右侧车门上下车,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车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危险指数:⭐⭐⭐⭐⭐
家长注意:系好安全带,只需要3秒钟,而不系安全带,则有可能在事故发生的1秒钟,失去整个一生!儿童乘车时应该尽可能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无论家长还是孩子,都要养成上车就系、全员全程规范系的良好习惯。
6. 乘坐汽车时头手伸出窗外
危险指数:⭐⭐⭐⭐⭐
家长注意:孩子乘坐汽车时禁止在车内打闹嬉戏,避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更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身体被车外物体刮到或急刹车时因惯性被甩出车外发生意外。有的家长图好玩、新鲜,打开车内天窗让孩子身体探出车外,实则危险重重。
危险指数:⭐⭐⭐⭐⭐
家长注意:车辆超员、制动距离加强,危险性增大,遇紧急情况逃生难度增加。非法营运车辆往往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问题,基本无法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为了孩子安全,家长要拒绝让孩子搭乘“超员车”、“黑车”上放学。
危险指数:⭐⭐⭐⭐⭐
家长注意:未成年人对周围事物充满好奇心,喜欢尝试,家长一定要担起监护责任,务必要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特别是要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切勿让未达骑行年龄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以及自行车上路,甚至偷开机动车。
9. 骑乘电动车、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危险指数:⭐⭐⭐⭐⭐
家长注意: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相当于小汽车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降低事故损害后果。因此,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在乘坐电动车时,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10. 不注意避让车辆盲区
危险指数:⭐⭐⭐⭐⭐
一次事故的发生
一个家庭的悲痛
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玉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车辆伤害事故反思感悟
蒋佳芸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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