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王某前不久将自己的二手车卖给了赵某,但因双方工作的原因,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赵某在某次驾驶时发生事故,将一行人撞伤,现在行人要求王某和赵某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王某疑惑:我已经把车转卖给赵某,只是还没办理过户登记,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答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已经转让并且交付,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此处必须要满足“交付”这一条件,即车必须已经被受让人实际控制。如果只是签订了合同,或者达成了赠与协议等,但是车一直在你实际控制下,那么出了事故仍由你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