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怎样处罚,影响考驾驶证吗,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怎样处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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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怎样处罚
12月25日下午4时许,四川高速交警三分局十五大队执勤民警在S80古宜高速公路古蔺收费站开展勤务,在对一辆即将驶入收费站的川E号牌白色小型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端倪。
“他情绪紧张,迟迟拿不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称遗落在家里。”民警称,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熊某某的驾驶证状态显示已被记24分且处于暂扣状态,属于“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和“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涉事车辆 高速交警供图
面对证据,熊某某承认,当天下午,他从古蔺县城取完快递准备返回乡镇,想着下雨,高速路上不会有交警检查,遂冒险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开车上路,可即将驶入古蔺收费站时就与执勤民警碰个正着。
民警查询还发现,今年9月,熊某某因饮酒驾驶被处以罚款和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驾驶证暂扣期间,他仍多次违法驾驶机动车,同时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累计记24分。
最终,高速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熊某某进行了严肃教育,并对其处以拘留3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陈敏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罗敏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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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怎样处罚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12月25日下午4时许,四川高速交警三分局十五大队执勤民警在S80古宜高速公路古蔺收费站开展勤务,在对一辆即将驶入收费站的川E号牌白色小型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端倪。
“他情绪紧张,迟迟拿不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称遗落在家里。”民警称,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熊某某的驾驶证状态显示已被记24分且处于暂扣状态,属于“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和“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涉事车辆 高速交警供图
面对证据,熊某某承认,当天下午,他从古蔺县城取完快递准备返回乡镇,想着下雨,高速路上不会有交警检查,遂冒险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开车上路,可即将驶入古蔺收费站时就与执勤民警碰个正着。
民警查询还发现,今年9月,熊某某因饮酒驾驶被处以罚款和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驾驶证暂扣期间,他仍多次违法驾驶机动车,同时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累计记24分。
最终,高速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熊某某进行了严肃教育,并对其处以拘留3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陈敏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罗敏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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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怎样处罚车还能拿回吗
来源:广西高院
在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处于异常状态期间,是禁止开车上路的。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漠视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再次冒险驾车行驶。那么,当这样的不幸事件发生时,赔偿责任究竟应由谁来承担呢?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张庆耀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其子张宝华名下的小轿车,在阳朔县白沙镇某路段将横过马路的马小军撞伤,事故造成马小军十级伤残,各项经济损失167946.7元,被告张庆耀已垫付31422.9元。阳朔县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庆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马小军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马小军与张庆耀、保险公司就事故赔偿协商未果,2024年3月诉至阳朔县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损失,不足部分由张庆耀、张宝华父子承担。
诉讼中,保险公司认为,被告张庆耀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符合商业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张庆耀认为,保险公司未尽相应的告知义务,作为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去点击长达几十页的条款,超出普通老百姓的认知范围,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被告张庆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属于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原告马小军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其合理损失,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张庆耀作为车辆投保人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商业保险合同,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黑体字标注,明显醒目,足以引起签约人注意。同时被告张庆耀还在《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投保单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保险公司已就合同所涉的所有免责条款内容及法律后果向其做出了明确说明。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责任认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本次交通事故情形及阳朔县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酌定本案的侵权责任为被告张庆耀承担70%,原告马小军承担30%。被告张宝华作为车辆所有人,应尽到谨慎管理义务,在明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亲张庆耀的驾驶证被暂扣,仍将车辆交由张庆耀使用,没有尽到对车辆的管理职责,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与被告张庆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各方当事人陈述和提供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认定原告马小军此次事故各项损失为167946.7元,扣除被告张庆耀已垫付的费用,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马小军107869.69元;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损失由被告张庆耀、张宝华承担70%,原告自行承担30%。被告保险公司有权在赔偿范围内向被告张庆耀、张宝华主张追偿的权利。
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未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其突出特点是公益性和强制性,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赔付。
本案中,被告张庆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明知自己无驾驶资格仍驾车上路,根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见,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除了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外,还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行车安全无小事。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还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广大群众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和财产损失。同时,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时务必尽到审查义务,不得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资格的人员使用,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阳朔县法院
作者:李怀双
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应怎样处罚 政府
驾驶证被暂扣
竟还敢开车上路?
面对交警拦停
甚至选择冲卡逃避!
成都一司机的 “迷之操作”
最终换来法律的严惩!
4月15日,成都交警三分局情指中心通过系统大数据分析,发现车牌号川 G***3 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存在异常驾驶轨迹。经核查,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早在 2024 年10月,就因饮酒驾车被依法暂扣 6 个月,处于 “失效” 状态!但刘某竟无视法规,多次驾车出行,妥妥触碰法律红线!交警三分局迅速行动,联动路面警力,在蜀都大道水碾河路至一环路沿线设伏拦截。
上午10点,当刘某驾车途经一环路与水碾河路交叉口,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谁料刘某竟一脚油门,直接冲卡逃离,右转驶入一环路东三段!民警立即启动应急追踪,沿线警力紧密配合。短短3分钟,在一环路东三段与双桥路交叉口,刘某被成功截停,随即被带至成都交警三分局接受调查。
面对证据,刘某对 “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和 “拒不服从交警指挥” 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 1000 元,行政拘留 6 日!
成都交警提醒:驾驶证暂扣、吊销期间开车,是严重交通违法!遇到检查冲卡逃避,更是错上加错!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成都交警将持续利用智慧交通系统,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守护道路平安!
记者:任洁
来源: 四川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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