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互抵押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抵押担保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民事责任;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证人与债务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话,这种责任方式被称为连带责任保证;最后,还有一种常见的保证责任形式,即一般保证责任。
保证的范围一般涵盖了主债权以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这些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
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他们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执行。
二、不动产抵押到期是否自动注销
房产抵押时间到期后,可别指望它会自动解除哦。
你得亲自跑去房地产管理局把这个事儿给搞定,也就是我们说的解押操作吧。
这样才能够把抵押权给从房产中消除掉。
首先呢,你要带上那份签好的房产抵押合同,还有那个重要的房屋权属证明,以及已经还清贷款的那份说明等等这些材料。
然后就可以去房地产管理局的柜台找工作人员帮你处理啦。
他们肯定会核对审核你提供的所有文件,确定没有问题了之后,就能立刻为你跨过解押步奏,将存档释放给你。
三、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顺序有哪些
咱来说说各种权利的威力大小吧,先后排列如下:首先就是留置权,其次是已经做了备案的抵押权,第三个是质押权,最后是没啥证明文件的抵押权.也就是说,抵押权和质押权哪个更厉害?那就得看这个抵押权到底有没有在相关部门做过备案.如果是动产抵押的话,它主要保障的是抵押物的价格,只要把东西交出去之后的十天内去做个抵押登记,那么这个抵押权人就能比那些买抵押物的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先拿到钱,当然,除了留置权人之外.所以说,留置权可是比抵押权还要牛逼的存在!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相互抵顶债务的法律
●相互抵消
●相互抵扣是什么意思
●相互抵押怎么写
●互相担保可以吗
●银行贷款相互担保
●相互担保的风险
●相互抵账协议怎么写
●两个人相互担保借贷款可以吗?
●贷款相互担保
●不动产抵押到期是否自动注销了
●不动产抵押时间到期了还有效吗
●不动产抵押登记到期了怎么办
●不动产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效力是否存在
●不动产抵押登记到期后的效力
●不动产抵押登记期限过期后是否解除
●不动产抵押时间到期了未解除抵押有效吗
●不动产证抵押到期后失效吗
●不动产抵押有效期
●不动产抵押期限已过,是否享有优先
来源:中国法院网-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顺序有哪些,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