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明被借款人的借条会被当作借款证据吗,借款合同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 编辑:朱安

一、未注明被借款人的借条会被当作借款证据吗

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谁是借款人的话,那么这个没有标明借款人的借据在法律上看的话还是可以作为借款的有力证据。

但是你别着急,因为这个借据本身就有点儿小问题,单靠它还不足以证明谁欠了你钱这个事实。

所以,为了让这张借据更有说服力,你可能得再找点儿别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说法,比如转账记录或者找个证人给你作证什么的,这样才能更有力地证明你确实借给别人钱了。

当然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和你提供的所有证据来综合考虑,看看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

二、借款合同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中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大致包括支付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两部分。

首先来说说违约金这其实就是指当借款人一方违约了之后,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你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再说说逾期利息,它其实就相当于因为逾期没有还款出现的额外费用,这个数额通常会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或者根据我们国家相应的规定来计算得出。

之所以要设定这些违约责任,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持借贷关系的稳定与公正。

三、债务人就是借款人

"债务人"这个词,跟"债权人"正好对应着,就是在债务关系中咱得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条件,对另一头儿的小伙伴们(也就是债权人)做或者不做一些事情的人。

你知道什么叫借款人不,这货,就是因为借钱给别人,结果自己身上扛下了还钱的任务的那类人;而债务人,他可以是借款人,但可不仅仅限于借款人,毕竟还有其他行为把责任揽到自个儿肩上的兄弟都算是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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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债务人就是借款人,债务人是借款方还是贷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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