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小王是某知名星级酒店会计;小王入职时与酒店签订有劳动合同:其工作种类为会计,但酒店有权根据情况
对小王进行工作安排与岗位分配;
小王入职后,认真履行自身会计职务,并没有出现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
但小王为人直爽不善应对“办公室政治”,酒店经理对小王也不怎么待见;
小王入职一年后,酒店突然将小王调至厨房工作,因小王并不具有厨师技能,故在厨房只能做“苦力”帮厨;
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基本工资,其他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规定依照岗位不同进行执行,但“帮厨”岗
位的补贴相对会计来说低很多;
后小王打听到,之所以将其调至厨房是因为:经理的亲戚近期也应聘到了酒店会计岗位,即小王的岗位是被
经理亲戚顶掉的!
越想越气的小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那么小王应当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维权?后期法院又会如何评判此事?以下前法官侯律师通过,引经据典,
旁征博引为您分析案例,等不急的小伙请直拉文尾获取正确答案。)
侯律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
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
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作范畴的纠纷后,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劳动者可以要求
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即劳动纠纷的劳动仲裁前置规定);
法律维权状况
劳动仲裁:
虽王某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某应当听从酒店工作指示与安排,但“会计”职务与“厨师”职务的工作
状况、应对环境明显区别巨大!
在客观情况发生改变后,即使酒店有权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但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
用工方的决定才合法且有效;
酒店未与王某进行协商,单方面调任王某从事另外一种性质工作,这种变更工作岗位的行为无效,应予更正!
接到劳动仲裁后,酒店方不服仲裁决定,向法院进行起诉!
法院认为:
酒店在未与王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王某工作性质改变的决定,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判令:酒店擅自变更王某工作岗位的行为无效;
侯律评析
擅自变更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常用辞退员工伎俩:
如用工方直接辞退员工,员工一般会向用工方主张各种权益;
但如果将员工调任至相对偏远或工作环境较差的岗位,故意冷落员工?
这种“冷暴力”,一般会促使员工主动辞职,这样用工方一般拒绝向员工提供任何补偿!
一般员工面对这种对待,可能想不到通过法律维权,本文的书写目的就是期望告知广大劳动者,依然可以主
张自身权益!
被调任至劳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的岗位后,可以拒绝前往!
劳动者的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就可能符合《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
而符合此条规定后,劳动者即使被用人单位辞退,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方面即使被辞退也能获取补偿,一方面未尝不是一种和强势的用工方谈判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