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到底有啥区别注意这些法律要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效力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喻煜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归属,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由于夫妻关系非同于社会其它关系,有些人在二者关系上存在着许多误区,因此,厘清二者的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所谓婚内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季某甲、严某等与离婚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2015)粤高法民一提字第9号]中认为:“本案中,案涉《关于确定财产归属的协议书》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婚前、婚后财产均实行归各自所有的归属原则,即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均不作为共同财产;

  婚后各自对外所欠下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家庭中的动产(严某个人用品除外)归季某甲所有;本协议双方签订后即视为从结婚登记之日起生效。’该《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

  2、男女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

  3、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

  4、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

  5、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刘x与何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2015)黑监民再字第22号]中认为:“本案中,刘x、何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作出了部分共有财产归个人所有的约定。从该条的形成背景看,为了与何x好好过日子,刘x让何x出具此条,在庭审质证时,何x对此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仅辩称为了让刘x安心才出此条。可见,在何x出具此条时,并不存在被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因此,该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属于夫妻财产约定法律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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