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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随着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重庆有了越来越多的“大律师”、“大律所”,各家律师事务所影响力也日渐增长。今(3月27)日下午,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联合全国多家知名律所共同发起创立全国性品牌: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其中,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据悉,这种操作模式在重庆尚属首例。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历经二十六年的发展,索通律师事务所取得了很好的发展,2020年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介绍:“早在2007年,我们就已经注意到区域性律所需要突破地域局限,连接全国市场的这个大趋势。所以,索通主动与国际大所以及全国多家区域性一流大所共同成立了中世律所联盟,经过多年双品牌运行探索,现在已经开始进入一体化品牌运营新尝试。”
目前,中联律师事务所除在上海设立总所以外,在重庆、广州、贵阳依靠联盟成员所转换的分所已获批,年内陆续还将有八家联盟成员所转换成为中联分所。
中联重庆所设立后,除继续在金融证券、公司治理、地产与建筑工程、涉外业务、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将不断拓展自身业务边界。同时,中联重庆作为发源于重庆、成长于重庆的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宋剑 徐勤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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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集团高管
罗沙/@新华视点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家慧 资料图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中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张家慧受贿和诈骗数额均属特别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家慧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要求亲属以个人和公司资产全额退缴受贿、诈骗所得及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的增容费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
现年55岁的张家慧是四川万县人(现重庆市万州区),早年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英美文学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民事诉讼法学,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是地道的法学科班出身。
她的仕途起于万县,研究生毕业后,她被分配到老家的万县法院工作。一同去的还有其当时的丈夫刘远生。
后经联合调查组查实,二人在2017年3月已办理了离婚手续。刘远生2019年5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谈及张家慧,他仍以“妻子”相称。
1992年,刘张夫妇二人通过“人才引进”来到海口,张家慧进入当时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此后,她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和庭长。
2004年9月,张家慧调任海南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此后仕途步入快车道。2012年7月,她被任命为海南高院副院长。
和张家慧的官运亨通不同,刘远生很早就辞职下海,起先当过律师,后在机缘巧合下进军房地产行业。
光鲜背后,不乏质疑和举报。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精忠曾为遭受张家慧夫妇诈骗的田心清四处奔走维权。他告诉澎湃新闻,20世纪90年代末,张家慧夫妇搬入福海花园别墅,与田心清成为邻居。
2001年6月,田心清之子范起明因犯诈骗罪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老两口遂请托在海南法院系统任职的张家慧夫妇帮忙疏通法院关系,以减轻儿子的刑罚,并先后给出一栋别墅和一尊象牙雕刻工艺品作为抵偿。
涉案的雕刻工艺品。受访者提供
最终,范起明被改判死缓。戏剧的是,数年后,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肖介清因罪入狱,恰巧与范起明在牢房相遇。肖介清在狱中写下文字说明显示,他坚称在审理范起明案期间,无任何人找他说情。
发觉被骗后,田心清多次前往张家慧单位追逃财物,一度在法院内引起议论。对此,刘远生也未否认,他坦言,2014年海南高院曾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但结果是:张家慧未受到任何影响。
绊倒“最富法官”
如果不是打麻将被偷拍而遭敲诈的荒唐案件曝光,张家慧的仕途或许不会戛然而止。
2018年4月,重庆万州的包工头易某某以工程款未结算清为由,以偷拍所得的张家慧打麻将视频,及她和前夫、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远生两人的私人言论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更有媒体报道称,张家慧、刘远生双方亲友、商业伙伴担任相关公司投资人、高管,掌控着庞杂的利益链,坐拥价值超百亿的商业帝国。
“两百亿资产风波”后,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于2019年5月13日成立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网络反映的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
18天后,海南省委政法委通报,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前夫刘远生则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2019年11月29日,张家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日,联合调查组通报了关于网络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查明,在与刘远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6年1月张家慧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调查显示,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
经评估,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共为18.007亿元,其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与前夫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为4135.88万元。
联合调查还查明,2014年4月,刘远生将水云天小区一期售楼处的第一、第二层作为其公司的办公室,将第三层进行高档装修,设有会客厅、餐厅,不对外营业,属于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并不时同张家慧在此宴请他人,俨然成为他们笼络政商资源的大本营。
2019年12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家慧作出逮捕决定,现羁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本期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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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记者李幸)连日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分别在重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学习会、重庆市律师协会宣传全国两会精神,重点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韩德云就全国两会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重庆的关心关怀和期盼要求,以及自身履职尽责情况和所见所闻,详细解读了全国两会主要精神,分享了履职建言的心得体会。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新时代的一次盛会,感到很振奋,最深刻的感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和法律的崇尚、重视。”韩德云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监察体制改革、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等内容载入宪法,充分表明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体现了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和作用。
韩德云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给广大律师以巨大鼓舞和强大动力,是我们做好律师工作、推进重庆律师行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韩德云激励大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把新时代重庆律师行业发展推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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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停车场被砸坏,车主索赔,停车场工作人员称不负责车辆的损失,纠纷协调不了,要车主“走法律途径”;游乐园管理疏忽,致使游客在游玩时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调不成,园区负责人留下一句“走法律途径”……
“走法律途径”,是现代文明社会解决矛盾纠纷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更具有特殊意义。然而,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对走法律这条路望而却步,只因“走法律途径”这一说法时常被一些人用来搪塞避责,成为增加群众维权难度、制造群众维权障碍的挡箭牌。
1 “走法律途径”有“三怕”
“近年来,社会各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遇到问题后都有意愿寻求法律帮助,这是对法律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认可。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人用歪心思,遇到纠纷常常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作为挡箭牌,念起拖字诀。”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说。
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当矛盾纠纷发生后,本该担负起责任的一方主动提出“走法律途径”正在成为一种现象。在一些矛盾纠纷中,理应承担责任的一方抛出“走法律途径”的话语,不见得是真心希望寻求公平正义,他们往往心里打着另一副“小算盘”:抓住普通群众维权的短板,逼其知难而退。
一怕时间、金钱成本高,耗不起。天津市民孙彤去年1月开始正式装修新房,至今未能正常入住,问题就卡壳在了一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合同纠纷上。
孙彤选择了一家橱柜定制公司定制家具,签署完协议,这家橱柜定制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不能按期交付。直到半年后,孙彤四处打听,才发现对方早已债务缠身,甚至登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该负责人向孙彤坦陈,确实已经资金链断裂,不但无法按时交货,后续是否有能力继续交货也是未知数。更令孙彤气愤的是,这位负责人“大大方方”地表示孙彤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自己。
孙彤找律师商议后判断,走法律途径这条路可能“行不通”:一方面,该公司负责人名下很可能并无确切可执行财产,交付或赔偿违约金的希望渺茫;另一方面,真走起法律途径,不但要面临装修搁置、等待数月乃至更长时间的判决,同时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也是不小的花销,是否“划算”需要仔细考量。
二怕麻烦,缺乏专业知识。今年以来,多地长租公寓“爆雷”事件时有发生,作为租客的重庆市民小王也不幸“中招”——由于“托管式”房屋租赁企业突然失联,本已提前交纳1年房租的他与房东陷入纠纷。
房东以公司“跑路”、租金未到账为由,要求小王尽快交纳房租,否则限期搬离。在拒绝房东提出的重新交纳租金要求后,又被对方以“断水断电换锁”等方式相威胁。
无奈之下,小王和一些有同样遭遇的朋友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他们担心“托管式”租赁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维权流程长,维权成本较高,生效判决执行难,加之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维权效果可能不佳,于是只得作罢。
三怕胳膊拧不过大腿。广东市民小刘在一家企业工作期间意外发生工伤,后来他发现工伤期间自己收到的工资只有正常上班时的一半,虽然自己占理,但对于该如何维权,小刘忧心忡忡,拿不定主意:对方是个大企业,走法律途径很难解决,事情也就一直拖着。
2 让法律的温度可知可感,避免走法律途径异化
面对一些“走法律途径”异化成侵权者能拖就拖的战术,除了多位受访人士反映的“法律程序复杂、耗时长,老百姓还要自己认真学习各项条款,请个律师又不划算”的原因外,还有一些客观原因。
有人认为,对于责任划分的标准难以确定,甚至在一些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导致群众维权时没有依据,使得责任方对“走法律途径”底气十足。
对滥用法律途径行为监管缺位,也是“走法律途径实则走不通”的重要原因。有的责任方不作为,躲避问题,其心理往往是“你嫌麻烦就放弃权益,不嫌麻烦你就去告,费时费力不说,即便告赢了,也不过是回到问题的原点而已”。对于一些责任方而言,等法院宣判了再解决问题没有任何损失或者麻烦,甚至还能把事情拖一拖再解决,“至于维权群众是否满意、感受如何,也没人关心”。
“如果遇到所有纠纷都走法律途径,不仅不利于及时化解矛盾,也会占用过多司法资源。”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侯俊芳建议,按照诉源治理的要求,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遇到小纠纷最好是找当地基层组织里设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再拿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协议效力后下民事裁定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个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时间也快。
法治社会中,如果有些纠纷矛盾调解无效,就需要法律出面,应该走法律途径。受访专家学者认为,解决走法律途径的问题和障碍,是解决日常纠纷矛盾“摆不平”的根本举措。
政府需要让法律成为老百姓“一次就能办好事”的好路子,进一步提升老百姓走法律途径的畅通性、便捷性,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更多法治获得感。韩德云建议,应为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拿起法律武器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可推进简易司法程序,推广诉前法院,缩短维权时间,减少跑腿次数。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尽早做出公正裁决。这有助于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使群众在遇到困难时更愿意寻求法律帮助。此外,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推诿责任的责任方实行惩治,尽早打消一些人把“走法律途径”当成免责挡箭牌的念头。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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