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进行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
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需遵循一定原则和方法:
(一)区分财产性质。无效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谓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而非夫妻共同共有。需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
(二)考虑照顾因素。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例如,一方因受胁迫等原因导致婚姻无效,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对于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更应得到照顾。
(三)尊重约定。若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按约定进行分割。
(四)保护合法权益。分割财产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比如,重婚情形下,不能将重婚者在合法婚姻中的财产作为无效婚姻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无效婚姻财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有哪些
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因胁迫结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例如,一方以伤害对方家人生命安全相威胁,迫使对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在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这里的重大疾病一般是指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比如严重的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如果一方隐瞒了该重大疾病情况,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三、婚后给父母买房算婚后财产吗
婚后给父母买房是否算婚后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父母买房,且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父母名下,夫妻对该出资部分仍享有相应权益,出资额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若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用一方的个人财产给父母买房,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那么该出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父母,且完成了相应的赠与手续,那么该房产属于父母的财产,不再是夫妻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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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婚后给父母买房算婚后财产吗,婚后给爸妈买房的钱离婚能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