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位追偿需要自己先垫钱吗,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算一次出险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屈松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需要自己先垫钱吗,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算一次出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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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就是个坑

之前有朋友跟喵哥说,自己的车子在路上被人撞了,对方被交警判了全责,而且对方只有交强险。因为修车价格费用高,对方就不愿意赔偿,我这个朋友自己是有全险的,所以这个朋友向我咨询关于代位赔偿的问题,接下来喵哥也跟大家来说一说代位追赔的使用方法。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代位追赔?代位追赔就是指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只买了交强险,因为赔偿费用过高,对方不愿意进行赔付。这时你就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让保险公司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之后保险公司再向对方追讨赔偿款。我们在找保险公司代位追赔的时候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第一点就是准备代位追赔的材料。需要准备对方的信息、出事故的照片和记录,以及与保险公司的对话录音,跟对方协商对话录音,自己的驾驶证跟身份证,还有最重要的是要拿到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其次就是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愿意实行代位追赔的。

如果保险公司找一些借口不给你代位追赔,你对他们态度强硬一些,如果不行就搬出保险法第65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通俗来讲就是对方如果不愿意赔偿,就可以找己方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赔的。说出这些保险公司还是会帮你做这个事情的。

第三点如果申请了代位追赔,明年保险公司就会对你的保险费也会上涨。当你申请了代位追赔后,即使不是你的全责,但是保险公司也是会给你记录这一次的赔偿记录,就会对你明年的保险费的浮动挂钩。虽然明年保险费明年价格会上涨,但是你不要去管这件事,你想想假如你自己这次事故赔偿都要一万多,保险公司也不会直接给你涨一万多块吧!

最后喵哥也跟大家说一下有些情况不能申请代位追赔的。比如说在事故中自己负全责,那肯定是不能跟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赔的;所造成的损失并不在车险保险之内,是不能跟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的;还有自己把车子给撞了,可能撞到树了,撞到墙了这些情况都是不可以申请代位追赔。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起诉我,对方定损太高

近日,浙江衢州发生一起车祸,一位卖猪肉老人开三轮车逆行下山撞上正常行驶的宾利轿车,宾利车主走了代位追偿引发热议。

据大象新闻1月11日报道,浙江衢州一卖猪肉的老人开三轮车逆行下山,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宾利轿车。现场视频中,一辆白色宾利轿车停在弯道内侧,前脸受损,对向一辆蓝色三轮车前车轮瘪了,视频中显示该路段为单黄线路段。

事发现场。大象新闻

宾利车主程先生接受采访时称,事故中车辆为宾利欧陆GT,落地价差不多380万元,在灯没有坏的情况下,修车需要30万元至40万元。

交警判三轮车一方全责,于是程先生进行了代位追偿,“交通规则每个人要好好遵守。”

1月12日,记者致电衢州市交警大队求证事故相关情况,接线人员称需联系衢州市公安局宣传处。记者多次致电衢州市公安局宣传处,电话均无人接听。

宾利杭州售后一名工作人员称,确有一辆宾利车在衢州与一辆三轮车发生事故后拉到该4S店维修,目前正在定损当中。

记者注意到,网友对车主进行的“代位追偿”讨论热烈。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红枝告诉记者,车险改革以后,机动车购买的商业保险都自带了代位追偿的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车主在车辆受到损失之后,侵权人无力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获得相应债权之后,先行赔付车主损失,再追偿侵权人。

李红枝律师介绍,对于车主而言,若要进行代位追偿,首先事故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对于车主来说,可能带来的影响就是第二年的保费会上涨,但通过该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侵权人无力赔偿而带来的社会性矛盾,充分发挥保险制度的社会功能。”

网友声音

来源:辽沈晚报综合极目新闻、大象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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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成功率高吗

近日,浙江衢州发生一起车祸,一位卖猪肉老人开三轮车逆行下山撞上正常行驶的宾利轿车,宾利车主走了代位追偿引发热议。

据大象新闻1月11日报道,浙江衢州一卖猪肉的老人开三轮车逆行下山,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宾利轿车。现场视频中,一辆白色宾利轿车停在弯道内侧,前脸受损,对向一辆蓝色三轮车前车轮瘪了,视频中显示该路段为单黄线路段。

事发现场。大象新闻

宾利车主程先生接受采访时称,事故中车辆为宾利欧陆GT,落地价差不多380万元,在灯没有坏的情况下,修车需要30万元至40万元。

交警判三轮车一方全责,于是程先生进行了代位追偿,“交通规则每个人要好好遵守。”

1月12日,记者致电衢州市交警大队求证事故相关情况,接线人员称需联系衢州市公安局宣传处。记者多次致电衢州市公安局宣传处,电话均无人接听。

宾利杭州售后一名工作人员称,确有一辆宾利车在衢州与一辆三轮车发生事故后拉到该4S店维修,目前正在定损当中。

记者注意到,网友对车主进行的“代位追偿”讨论热烈。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红枝告诉记者,车险改革以后,机动车购买的商业保险都自带了代位追偿的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车主在车辆受到损失之后,侵权人无力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获得相应债权之后,先行赔付车主损失,再追偿侵权人。

李红枝律师介绍,对于车主而言,若要进行代位追偿,首先事故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对于车主来说,可能带来的影响就是第二年的保费会上涨,但通过该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侵权人无力赔偿而带来的社会性矛盾,充分发挥保险制度的社会功能。”

网友声音

来源:辽沈晚报综合极目新闻、大象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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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对方没有赔偿能力

鲁法案例【2024】358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一般会要求保险公司对自己或者他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但被保险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处于醉酒、超速等违规驾驶,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偿后,有权向被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吗?让我们通过下面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一起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被告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该车在原告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由南向北行驶,与由西向东的张某驾驶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某以及车辆乘车人小张、小王、小赵、小李受伤。有关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担事故全部责任(醉酒驾驶、超速、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张某、小张、小王、小赵、小李无责任。之后张某、小张、小王、小赵、小李五人提起诉讼,2024年1月,法院分别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原告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分别赔偿张某、小张、小王、小赵、小李医疗费等费用,原告共支付赔偿款15余万元。因被告王某醉酒驾驶属于免赔情形,故原告取得对被告王某的追偿权。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15余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张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处理,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法院予以确认。被告王某为其鲁****车辆在原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原告某保险公司已经实际全部履行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但被告王某在保险期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人损害的交通事故,因其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被告王某追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之规定,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某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15余万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





卞春元


商河县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三级高级法官




一、被保险人因醉酒、无证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并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承担何种保险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之规定,虽然被保险人存在醉酒、无证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但法律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损害第三人的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特别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此种情况下应注意,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一是应当限定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以内;二是仅赔偿第三人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如住院费等治疗费用,对于财产损害如车辆维护费等则不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

二、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是否享有追偿权?

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之规定,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存在醉酒、无证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是一种先行赔付责任,是一种先行垫付行为,最终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因违规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侵权人承担。因此,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否则因违规驾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即使已经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后,仍有权向违规驾驶人追偿,违规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赔偿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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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河法院、济南中院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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