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生事毁坏他人名誉,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的人可以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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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生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近日,部分网民在多个平台传播陕西宝鸡流调数据中的108号和109号确诊病例信息,并配有不雅图片。对此,宝鸡公安辟谣称,二人为孪生姐弟关系,部分人员恶意传播谣言,已对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警方将严厉打击污蔑造谣,扰乱抗疫秩序的行为。法报君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否则违法必究!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一、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全媒体记者 罗聪冉)
来源: 法治日报
造谣生事是什么意思
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台湾中时新闻网18日报道,台当局继日前清查公务人员是否持有大陆身份证件后,又宣称扩大清查范围到台湾艺人。台陆委会主委邱垂正声称,将查处在大陆发展的台湾艺人是否拥有大陆身份证件,若持有的话会注销他们的台湾身份,“不再让他们借台湾身份对台‘统战’”。
报道称,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台湾地区在联合国的唯一称谓就是‘中国台湾省’”。随后侯佩岑、欧阳娜娜、赵又廷、陈妍希等多名台湾艺人在微博转发央视的“台湾必归”帖文。陆委会早前表态,将依照“两岸关系条例”查处艺人是否与大陆党政军合作。17日,邱垂正接受媒体专访时又宣称,台文化部门将进行行政调查,检视艺人与大陆党政军有无合作行为,如违反“两岸关系条例”,会请艺人或所属演艺公司、经纪人说明为何要与大陆合作。台内务部门等单位也将调查出入境资料,追查这些艺人是否申领大陆身份证件。对于台陆委会此举,岛内网友批评其“分化台湾,在内部造成对立”,“只为一党之私,乱花人民纳税钱、造谣生事,正事一无所成,卑劣无能!”
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3月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进党当局变本加厉制造“绿色恐怖”,已遭到岛内民众强烈反对和舆论猛烈抨击,不少人士更以拒签的方式来表明态度。民进党当局出于谋“独”本性,顽固抱持对抗思维,不断以各种借口、各种方式干扰阻挠两岸正常交流和人员往来,升高两岸敌意对立,破坏两岸关系发展。种种恶行剥夺民众选择自由,使其标榜的“民主、人权”变成笑谈。(李贺)
造谣生事是成语吗
北京一高校教师随团队去海南考察,被造谣为“出轨”;武汉一男子与普通朋友见面吃饭,被诬陷为“海王”……近期,随着国内多省市再现本土新冠疫情,一些确诊患者的流调信息被披露后,一些好事者拿着流调信息捕风捉影,肆意散布谣言,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困扰。
流调是病毒溯源、阻断疫情传播的关键一环,有关部门公布确诊患者或密接者的出行轨迹信息,是为了让公众提高警惕、注意疫情防控。确诊者积极配合流调,为公共利益让渡部分个人信息,是识大体、顾大局的体现,我们本应对其表示尊重和感谢。
遗憾的是,有的人盯着确诊者的私生活,对其指指点点。甚至有人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把流调信息变成恶意揣测、脑补吃瓜的素材,添油加醋编造一些无中生有的谣言,不仅侵犯了确诊者的合法权益,也在无形中转移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偏离了疫情防控的初衷。
新冠病毒“大敌”当前,抗疫是头等大事,吃瓜心态极不可取。不妨换位思考,如果我们积极配合流调,个人隐私却被公之于众,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甚或遭受网络谣言和暴力的困扰,那么我们配合流调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不利于疫情防控的大局。
事实上,被造谣“武汉海王”这样的闹剧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去年12月,成都一确诊病例轨迹涉及多个酒吧,被攻击为“转场皇后”,网络上出现了一系列关于女孩陪酒、从事特殊职业的虚假新闻,给本就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造成了二次伤害。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社交媒体如此发达的当下,不知出处的几张聊天截图就可能引发一场舆论风暴,让无辜的当事人身陷网络暴力之中。必须明确的是,造谣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造谣行为轻则可能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拘留并罚款;重则可能触及刑法中的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眼下,两位被造谣的当事人均表示将拿起法律武器,追究造谣者的责任。最新消息显示,造谣“确诊教师出轨”的葛某飞,已被北京西城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个消息让人振奋,让造谣的成本高起来,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让更多人意识到网络发言的边界所在。
话说回来,如何做好流调信息的公布,避免某些人恶意想象,也是新发疫情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做完流调后,对被调查人的身份信息做好保密;公布流调信息时,对个人信息作脱敏处理,尽最大可能保护确诊者的隐私;发布信息后,从严惩处泄露被调查人员信息和对密接及确诊者进行造谣的人员,应该成为流调工作的题中之义。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共同的敌人只有一个――病毒,而不是感染病毒的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我们携手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基本保障。尊重他人、遵守法律,让流调回归疫情防控的本质,才能扎实筑牢疫情防控的篱笆。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的人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营造“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环境,桓台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案例一
2024年7月,网民陈某发布网络视频称“某河堤决堤,急需各方社会人士前来支援,救援补贴1000元/12个小时”,被群众举报。经依法调查,发布者陈某为蹭热度、博关注,转载网络视频,编造该虚假信息,其虚构事实传播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2
案例二
2024年8月,网民孙某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打架的视频,定位为桓台某商场。经依法调查,该视频内容为外地2015年视频,发布者孙某为了博取流量,将该事件虚构到桓台某商场,其虚构事实传播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03
案例三
2024年8月,网民张某为了吸引粉丝流量,博人眼球,多次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恐怖信息”字样内容,均为外地已辟谣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4
案例四
2024年8月,网民耿某因与同事何某发生矛盾心怀不满,遂在某视频平台编造“何某道德败坏,破坏别人家庭”等不实信息,以达到泄私愤、吸引眼球、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桓台警方依法对耿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05
案例五
2024年8月,张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多次使用微信给王某发送含有侮辱、威胁内容的语音及文字,同时在网络上捏造不实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桓台警方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以身试法散布网络谣言、制造网络乱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平安桓台 微语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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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情通报】网络造谣生事 扰乱秩序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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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桓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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