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注射药,死刑注射三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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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注射什么
萨沙历史上的今天。
作者: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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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究竟有无巨大的痛苦?1997年11月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首次。
近代的中国废除了古代各种残酷的死刑种类,仅仅保留了枪决这一种死刑。
这只是名义上的说法,实际上中国各地政府仍然保留着斩首的死刑。尤其是抓住恶名昭著的匪盗以后,往往将他们按照传统当众斩首处死,还要将头颅悬挂起来示众。
直到上世纪30年代,斩首这种死刑才逐步消失,悬首示众改为先枪决。比如赫赫有名的大汉奸谢文东,召集乌合之众同林彪的东北解放军为敌。
在1946年,谢文东被解放军打垮抓捕后,在勃利县公审枪决,再砍下头颅悬首示众。
在当年看来,枪决是比较人道的死刑方式。
中国大陆执行枪决,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枪从后背射击心脏位置,二是用枪直接射击后脑。
第一种方式有一定难度,主要是行刑者不容易准确判断心脏的位置。即便处决前在死刑犯后背标准心脏位置,射击时枪口距离后背,也有几十厘米的距离,子弹未必能够打准。如果一枪没有射中心脏,死刑犯只是胸部受伤不会死去,往往需要补枪多次。
绝大部分枪决,都是采用射击后脑的方式。人的头颅很大,容易瞄准也更为致命,一枪就可以将死刑犯打死。
一般认为,对后脑射击处决,死刑犯不会有什么痛苦,眼前一黑就死了,这种死刑方式相对人道。
枪决有2个问题,其一是过于血腥,死无全尸。
枪决是要见血的,通常采用自动步枪进行射击,威力强大的子弹射入后脑后往往会爆头。
有些死刑犯的头盖骨会被直接掀飞,鲜血脑浆四溢,尸体的样子相当恐怖。
按照中国人传统的说法,人死了要有全尸。尸体不完整,死者的灵魂就会无法转世投胎,永远成为孤魂野鬼。就算不谈死后如何,单单现场血肉横飞的场面就很恐怖。
一个年轻记者被安排采访死刑犯和拍摄一组照片,20多岁小伙子目睹行刑全过程以后,连续3天没有吃饭,只是勉强喝点汤。
他认为:枪决以后的尸体,已经看不出是人,只是一堆散发着浓重血腥气和其他怪味的残尸。半个头颅已经不见了,粘稠的脑浆和鲜血飞溅的到处都是。无论多么胆大的人,第一次看到这个场面都会心惊肉跳,很长时间不能平静下来,甚至会成为终生心理阴影。一个负责抬尸体的年轻武警战士,当场就呕吐起来。我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没有当场吐出来。
其二是枪决往往一枪打不死。
要是选择射击心脏,往往会出现一枪打不死的情况,需要连续补枪。
枪决胡长清时的情况,就非常恐怖:2000年3月8日8时,江西南昌北郊瀛上刑场警戒森严,建国50年来因经济犯罪判处极刑级别最高的官员胡长清即将被执行枪决。8时46分,枪响了,胡长清扑倒在草地上,身体在剧烈地扭动,由于他的心脏偏离正常位置,第一枪没有打中要害。执法人员又补了一枪。但是,那个矮胖、丑陋的躯体仍然在草地上翻滚。第三枪,第四枪……共打了五枪,13分钟之后,这个灵魂才离开了躯体。《杨辉:让死刑犯平静地离去》
即便是打脑袋,也会出现要连续补枪的情况。
子弹射中脑部,也要看具体射中什么部位,不见得会一枪毙命。
解放军大将粟裕,曾被子弹射穿头部,虽留下头疼的严重后遗症,身体其他肌能基本恢复。徐海东大将也被子弹射穿头颅,重度昏迷了4天,一个耳朵从此失聪,但醒来后也是可以正常生活。
道理也是一样,如果死刑犯没有被直接爆头,子弹只是射穿后脑,就需要法医仔细检查死刑犯是否断气。
很多死刑犯后脑中枪以后,仍然长时间在地上抽搐甚至翻滚,迟迟不能断气,只能再次补枪,如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就是打了两枪。
1997年1月,中国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1997年3月28日,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国外已经搞了多年注射死刑,已经比较成熟。
注射死刑通常采用三种药物,首先用全身麻醉剂硫喷妥钠,让死刑犯失去意识;接着用肌肉松弛剂巴夫龙,使得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最后用氯化钾,让心跳直接停止。
以美国为例, 死刑犯会被捆在病床上,被插入两个静脉导管,一根用于执行死刑,另一根作为备用。
死刑犯身上连接着心脏监护器,借此确定他是否死亡。导管则连接着一个自动死刑机器,共有三管药水。
执行死刑时,由医生或者其他人按动开关,上面提到的三管药水依次注入到人体内。
硫喷妥钠会让死刑犯在几秒内丧失意识,巴夫龙则让呼吸停止而死去,氯化钾则麻痹心脏确保死亡。从注射到确定死亡,一般不超过7分钟,也不需要见血。
至于中国大陆的注射死刑,则是大同小异:1998年10月,最高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采用注射执行死刑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将青岛、武汉、洛阳、杭州、成都作为注射执行死刑的试点。杭州市中院开始实施人工注射执行死刑时,给第一个死刑犯注射时还顺利,但给第二个死刑犯注射时,执行员就感到全身僵冷,浑身直冒虚汗,双手颤抖……人工注射,执行员心理压力太大。必须改用仪器注射!
1999年6月某日,中国第一例采用注射泵注射执行死刑在武汉实施,所用药物由最高法院委托中国医科院药物研究所配制。最高法院派员到现场监督。执行室里,第一个死刑犯被固定在执行床上,执法人员将针管刺入死刑犯静脉,一切准备妥当后,现场指挥一声令下:“执行!”执法者按下按钮,执行泵电机启动,自动推进器均匀地将1号药和2号药相继推进静脉。死刑犯显得非常平静,6秒钟,意识消失,2分钟后,脉搏停跳。
第一例成功了!但是,第二例却出了问题。1号药和2号药必须通过两个通道先后推入,中间不能间隔,两种药水又不能混合,否则将发生凝结。这次,当1号药推入后,因2号药未能及时推入,而1号药的残留部分与2号药一经接触,立刻发生了凝结,堵住了输液管,在执行泵继续推进2号药时,输液管发生了爆裂。
而我国用仪器执行死刑的第二例因操作不当而失败,经检查发现,这里有管线的缺陷。杨辉马上和吕处长、罗建明碰头,研究改进办法。经过6次改进,所有管线全部采用螺纹接口,管线问题解决了。注射泵的压力怎么解决呢?不久,罗建明找到了一种新的混合式步进电机,以这种电机做注射泵的核心部件,第二代双通道药物执行泵诞生了。改进后的新产品决定在洛阳试用。1999年10月某日,杨辉走进洛阳法警培训基地行刑室,3男1女抢劫杀人犯将被执行死刑。这是执行泵第二次在执行死刑中使用。
死刑犯被固定在执行床上,一只手伸进献血式窗口,执行员与死刑犯被隔开,执行员只能看到死刑犯的一只手。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减轻执行员的心理压力。现场指挥下达了执行令。执行员按下了执行泵上的蓝色按钮,刹那,显示屏上黄色的针筒标记开始闪动,针管里的液体开始推入罪犯的静脉。六七秒,罪犯合上了眼睛。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成功了!杨辉一阵激动。这人道的一针,4个死刑犯平静上路,他们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执行泵研制成功,整个项目共获得5项国家专利。
注射死刑是比较人道的,前提是整个流程执行没有问题。
关键在于,如果死刑执行期间步骤有问题,就可能导致犯人巨大的痛苦。
这个问题主要出现在第一和第二阶段,如果麻醉剂、镇静剂因为注射剂量或者药物抵抗等问题,不能让犯人失去意识和痛感,犯人就会挣扎而死。
2014年,美国俄亥俄州对53岁的强奸杀人犯丹尼斯·麦奎尔,进行了注射死刑:执行人员领着麦奎尔进入执行室,并让他躺下。随后,执行人员注射了药物。过了5分钟之后,麦奎尔没有了动静,执行室也没有任何声音。现场见证者也没有人说话,只有他的家人在悄悄地哭泣。又过了5分钟,突然麦奎尔开始间歇性地抽搐,喘气时发出很响的打呼声,呼吸困难。
我们无法了解当时他是否清楚自己的状况。这个过程持续了10分钟之久,麦奎尔的家人哭出声来,其中一个人说,为什么执行会持续这么长时间。与此同时,遇害者的家属什么话也没说,他们一直沉默地观看完整个执行过程。注射完成20分钟后,监狱长终于指示医务人员进入执行室检查麦奎尔的生命体征,这个过程又花了3分钟,直到10点53分才宣告他已经死亡。
这是第一次使用镇静剂蓝精灵和止痛剂氢吗啡酮混合的“鸡尾酒毒针”,剂量可能不够大,才出现挣扎20分钟才死亡的结局。
受害者的妹妹认为,自己年仅22岁的新婚孕妇的姐姐被残杀奸杀,杀人者活该有这种下场。
妹妹表示:相比我姐姐死前受到的一切,这个畜生受到的痛苦不到十分之一。他能够这样死去,已经是非常人道了。
类似的问题还不止一起。
在1988年的美国德克萨斯州,杀人犯兰瑞被执行注射死刑。
在被注射药物后2分钟,兰瑞因为痛苦或者不适开始剧烈挣扎,导致插入静脉中的针头脱落。
医生只能慌手慌脚的重新扎针,这就花费了8分钟时间,因为扎针者双手颤抖,兰瑞则不断扭动。扎针成功以后,又花费14分钟时间才让兰瑞断气。
可见,所谓的注射死刑如果遭遇死刑犯拼命挣扎,就有可能增加痛苦,拖延死亡时间。
另外,死刑犯被麻醉后是否完全感受不到痛苦,医学上无法完全肯定。
很多人不知道,脑死亡的遗体捐赠者进行手术之前,是要注射麻醉剂的。官方有很多解释,医生们普遍认为即便脑死亡了,未必手术时的捐献者就感觉不到痛苦,更别说脑死亡的认定本身就有很多标准。
一些医学论文认为,注射死刑中的犯人,有90%可以在昏迷中感到不同程度的痛苦,甚至有40%可能保留一定的意识。
最后,还有个行刑人的问题。
注射死刑一般需要医生来执行!但是,西方医生遵守医德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故意伤害病人,更别说让病人死亡。西方大部分医生都有自己的宗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禁止杀死其他人类。
绝大部分医生不可能执行注射死刑,只能让监狱的医生,甚至受到过一定医学训练的狱警来完成。
这些人非常不专业,杀人的巨大压力让他们更是慌乱。
在2007年,俄亥俄州对一个叫作牛顿的杀人犯执行注射死刑。牛顿是个大胖子,体重高达120公斤。手臂上的脂肪太多,负责执行死刑的监狱医生根本找不到静脉血管。医生花费了10多分钟,前后扎了10次才将针头扎入血管,这导致牛顿的精神几乎崩溃。
关键在于,针头扎的不是很准,导致牛顿被注射药剂以后长达16分钟才死去,是理论致死实践的两倍多。
也就是因为以上的种种原因,中国很多死刑犯宁可选择枪决:还是一颗子弹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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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注射的是什么药
你见过美国注射死刑前的犯人都在干什么吗?如果你没见过,那就要注意接下来的画面,这个视频将会事无巨细的告诉你发生在美国注射死刑中的故事。时间不详,地点在美国某州的一个监狱,一个手持摄像机的女狱警记录了一个女犯人在死前的所有活动。
早上,狱警们先是在受刑室外进行报道,确定每个人都准备好以后,他们把镜头转向了躺在床上双手双脚被固定的女犯人身上,女犯人的名字叫做瓦伦迪娜。格洛莉亚看到狱警们都进来以后,她的脸上挤出了一个紧张的微笑。然而所有狱警并没有和她有过多的交流,而是从桌上寻找不同的工具,开始死刑前的最后工作。
瓦伦迪娜提出要上卫生间,狱警只能给她一一解绑。为了避免意外情况发生,他们必须给瓦伦迪娜解开床上捆绑的同时再把她的双手从背后靠上。随后瓦伦迪娜从床上站了起来,男狱警按照要求在外面等待,受刑侍中只留下了几个女狱警。
但瓦伦迪娜站起来以后显得有一些焦躁不安,她在两个开放式卫生间中走来走去,似乎没有解手的意思,嘴里一直嘟囔着什么,直到女狱警开口说话以后,她才坐在了马桶上。
简单的活动以后,瓦伦迪娜又躺在了床上。她知道自己的死刑时间快到了,所以整个人开始抗拒预警的捆绑,不停的喊着救命,不愿意把手臂伸出来。但瓦伦迪娜的挣扎是没用的,狱警很快就把她再一次固定成了一个x的形状。绝望的瓦伦迪娜朝着狱警吐口水。
为了防止女犯人这样的举动再一次发生,狱警给她套上了白色的头套。旁边拍摄的女狱警也一直安慰瓦伦迪娜要放松,否则执行死刑的时候会很痛苦。可瓦伦迪娜根本听不进去,不愿意配合狱警的工作。虽然把她的四肢都固定在了床上,可她不愿意张开双手,紧紧的握着拳头。
等到专业的医生进来以后,瓦伦迪娜的情绪更加激动,但由于身体肥胖,医生看不到她的血管。经过一番仔细的寻找以后,决定在右胳膊上注射死刑真迹。最终瓦伦迪娜在挣扎和哭喊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她的结局也是咎由自取。若是从一开始就能警醒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死刑注射会疼吗
行刑前的地点转移:在法院下达执行令并确定行刑日期后,死刑犯从普通死囚牢区转移到死刑执行室附近的死囚看守所或转移到另一座中心监狱。
行刑前24小时:允许家人、朋友、律师、聆听忏悔的神父到死囚看守区或特殊访问室来探望囚犯。
行刑前最后几个小时:最大限度地满足罪犯要求,吃完最后一餐。接着,典狱长、牧师到访(待到行刑结束),目击者于前20分钟到2小时内也抵达。此时,囚犯做好最后准备(更衣),与神父一起等待执行信号。待典狱长发出带入注射执行室的信号后,死刑犯就被连上心脏监视器心电图仪(EKG)。行刑小组是处于受刑室附近的前厅,前厅里放置着药品和安装着电话,电话是用于与有权推迟处决的国家官员通话的。在即将行刑时,未接到电话,即开始由行刑小组成员将静脉管(IV)插入手臂,生理盐水流入。此时,受刑室的窗帘被拉起。在装有单面透视镜的受刑室里,只有目击者可以看到死刑犯。而在装着透明玻璃的受刑室里,死刑犯也可以看到目击者。此时,囚犯有机会做书面、口头最后声明,此声明将被记录下来并公布。
如何使用药品导致死亡。执行方式可以用自动执行注射死刑的机器,也可以人工注射。为了自身安全,有的州行刑小组人员可能带上头罩,小组人员由监狱职员组成。然后由同样的人员或若干职员轮流在单独的房间里(前厅)或直接被挡在窗帘后面,一待信号发出,就开始注射药物。注射的药物可能是由多个行刑者同时注射,而只有一支药品是致命的。
注射药品顺序:(1)注射麻醉剂:一种巴比妥盐酸,叫硫喷妥钠(Sodium thiopental)或叫喷妥撒(Pentothal),用于使囚犯昏睡。随之,用生理盐水冲洗静脉管。(2)注入致瘫剂(肌肉松弛剂),叫溴化双哌雄双酯(Pancuronium bromide)或叫巴夫龙(Pavulon),用于麻痹横隔膜和肺,使囚犯呼吸停止。还可以用泮库溴铵(Pancuronium Bromide)、氯化筒箭毒碱(tubocurarine chloride)和氯化琥珀酰胆碱(succinylcholine chloride)。再次生理盐水冲洗。(3)注入一种毒性剂:氯化钾,用于中断与心脏相关的系统的电信号,使心脏停止跳动。
关于注射药品的顺序,最早是由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主验尸官查普曼医生于1977年5月11日设计的。第一次他建议使用的药品是极快发生效用的巴比妥盐酸与化学致麻醉剂。后来又建议在此方法上使用钾_戊硫代巴比妥与筒箭毒碱或琥珀酰胆碱或者氯化钾共同被注入,再后来又调整了注射顺序,改为首先使用钠_戊硫代巴比妥与溴化物,然后使用氯化钾。这些程序在此介绍,我认为都很有研究和借鉴价值。
死刑注射全过程
注射死刑是通过注射药物终结生命的执行方式,相较传统枪决等,被认为更“人道”。以下内容基于公开资料,以中国情况为主阐述,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或法律调整而有别。
严谨的执行前程序
1. 严格法律复核:死刑判决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前再核查罪犯身份、法律文书,确保执行合法合规。
2. 通知与会见安排:执行机关提前告知罪犯执行时间,一般允许其与家属会见,但特殊情况可能例外。
3. 场所精心准备:执行在专用行刑室进行,室内配有监控、医疗设备和急救措施,保障执行顺利与规范。
规范的执行过程
1. 固定与准备就位:罪犯固定在执行床,连接心电监护仪监测生命体征。法警、医生等执行人员到位,部分地区由自动注射设备输送药物。
2. 药物注射环节:有不同药物方案。部分国家用“三针法”,依次注射硫喷妥钠让罪犯迅速昏迷、泮库溴铵致呼吸肌麻痹、氯化钾引发心脏骤停。有的地区则用大剂量戊巴比妥,直接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直至死亡。
3. 死亡确认收尾:医生依据心电图、瞳孔反应判定死亡并签署证明,遗体按规定移交家属或处理。
不容忽视的注意要点
1. 地区差异:不同国家如美国、中国,注射死刑的药物组合、执行细则有明显不同。
2. 保密性:出于对执行人员和程序的保护,部分执行细节未完全公开。
3. 法律演进:随着医学和社会伦理观念发展,部分国家已废除死刑,有的则在调整执行方式。
若想了解特定地区详细规定,建议查阅该国司法部门权威文件或参考学术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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