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材料2025,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上市。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公司住所证明;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1)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3)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四、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有:1、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公司章程;3、验资证明、股东身份证明、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的材料有:1、设立登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股东、董监高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任职证明;3、公司章程;4、公司名称、住所等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包括应该有50人以下的股东;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有明确的住所、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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