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需要如何去承担分立前债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所明确的原则,当法人面临合并操作时,其原有的权利与义务将由合并之后产生的法人来全权负责享有以及承担。
而在法人实施分立操作的情况下,分立后的法人也会同样拥有并承受已分离之法人原先的全部权利,同时对于这些被分离出去的债务负担则需承担起连带偿还责任,除非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此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另行约定。
如果企业选择通过分立方式拆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那么这两个新生的法人对于分立之前遗留下来的所有债务都必须承担起连带偿还责任,除非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其他特殊的约定或者安排。
二、公司换法人后债务该由谁承担
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后,原有的债务将应由新成立的公司完全负责。
关于法人的含义,它是指那些具备民事权力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且按照法律规定能够独立地享有相应的民事权益并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团体或组织。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公司的注册信息发生改变时,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这一环节在内,原公司所遗留下来的所有债权债务皆理应由新公司全权承担,而无须作出额外的说明或者声明。
若因实际需要,确实存在必要向外公布相关的情况,仅需明确表达变更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单位予以承接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可。
三、公司债务可不可以转移
公司债务在特定条件下可进行转让操作,具体要求如下所述:首先,公司承担之债务应当是合法且有效性无瑕疵的;其次,该等债务需具备可转移属性,以保证债务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进行合理调配和分配;再者,债务的接收方必须明确表示同意接手公司现有债务;此外,若合同中明确规定未经第三方事先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公司债务,则在实施该类债务转让行为时,必须获得第三方的书面许可;最后,无论何种情况,在公司进行债务转让之前,都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准许方可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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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公司债务可不可以转移,公司债务可以转移给股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