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什么概念,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被判刑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汤莉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什么概念,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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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

一、一级甲等事故的概念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二、哪些情形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三、一级医疗事故应如何赔偿

第一部分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部分:死亡患者赔偿项目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月5日,一则关于“四川女子手术后纱布遗留体内4个月后死亡”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攀枝花市卫计委1月11日22时30分在其官网公布了调查和处理结果,该事件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一级甲等事故!医院担主要责任

在死者袁平秀肠道内的三块纱布,是她2018年6月6日在攀枝花宏实医院做“剖宫取胎术”时遗留的,就是这三块纱布,最终引发患者感染性休克、导致死亡。经过四川省和攀枝花市相关专家分析和鉴定,这一事故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攀枝花市卫生计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承担主要责任的攀枝花宏实医院及其涉责医务人员作出处理:

吊销攀枝花宏实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吊销主持术前讨论和手术主刀的医生文莉琼《医师执业证书》;

吊销器械护士苏阿芹《护士执业证书》;

吊销巡回护士周燕《护士执业证书》;

暂停参与术前讨论的医生胡晓峰执业活动。

家属曾多次找医院讨要说法被冷落

死者丈夫尹江告诉记者,从妻子袁平秀手术后出现腹痛的情况,一直到她死亡,家属曾多次找到宏实医院和攀枝花市西区卫计局讨要说法,但都遭到了对方的冷落。

直到事件被媒体介入曝光后,在2018年年底,西区卫计局才出面组织宏实医院和死者家属进行私下协调,由宏实医院单方支付98万元的赔偿款。但要求是,死者家属不得再追究医院其他责任。

攀枝花市卫计委对纱布遗留体内未做具体解释

手术医生为患者做的这例“剖宫取胎术”,竟然把纱布遗留在了小肠肠腔内,当地医务人员对此表示费解,攀枝花市卫计委在公布的信息中,也没有对此做出说明。但是攀枝花市卫计委却对袁平秀后续诊疗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因为没有按疑难疾病采取进一步诊断措施,作出了警告,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4分,责令市中心医院对涉责医务人员给予处理。

关于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攀枝花宏实医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攀枝花市卫计委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攀枝花宏实医院在这起医疗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其实并不复杂。调查结果证实,医院存在手术室能力建设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制度落实的监督纠错机制等问题。并且在此次手术更换手术包过程中,医护人员没有严格执行手术室管理相关制度,由此导致悲剧的发生。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次要责任医生怎么处罚

来源:找法网

我们知道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就代表事故带来的伤害是比较严重,当事人也因为医疗事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面对一级医疗事故受害者之后关心的往往是在赔偿问题上。那么,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一级医疗事故主要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总的来说以及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晒还是很大的,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级医疗事故的相关内容吧。

一、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注:病人因病情重笃或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而行为人虽有过失,但属偶合因素者,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的相关内容,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最高赔偿指数是100%的,但各地的具体规定并不同,另外具体的案情和条件不同,赔偿的数额差别很大。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医院影响

1月5日,一则关于“四川女子手术后纱布遗留体内4个月后死亡”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攀枝花市卫计委1月11日22时30分在其官网公布了调查和处理结果,该事件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一级甲等事故 医院担主要责任

在死者袁平秀肠道内的三块纱布,是她2018年6月6日在攀枝花宏实医院做“剖宫取胎术”时遗留的,就是这三块纱布,最终引发患者感染性休克、导致死亡。经过四川省和攀枝花市相关专家分析和鉴定,这一事故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攀枝花市卫生计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承担主要责任的攀枝花宏实医院及其涉责医务人员作出处理:

吊销攀枝花宏实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吊销主持术前讨论和手术主刀的医生文莉琼《医师执业证书》;

吊销器械护士苏阿芹《护士执业证书》;

吊销巡回护士周燕《护士执业证书》;

暂停参与术前讨论的医生胡晓峰执业活动。

家属曾多次找医院讨要说法被冷落

死者丈夫尹江告诉记者,从妻子袁平秀手术后出现腹痛的情况,一直到她死亡,家属曾多次找到宏实医院和攀枝花市西区卫计局讨要说法,但都遭到了对方的冷落。

直到事件被媒体介入曝光后,在2018年年底,西区卫计局才出面组织宏实医院和死者家属进行私下协调,由宏实医院单方支付98万元的赔偿款。但要求是,死者家属不得再追究医院其他责任。

攀枝花市卫计委对纱布遗留体内未做具体解释

手术医生为患者做的这例“剖宫取胎术”,竟然把纱布遗留在了小肠肠腔内,当地医务人员对此表示费解,攀枝花市卫计委在公布的信息中,也没有对此做出说明。但是攀枝花市卫计委却对袁平秀后续诊疗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因为没有按疑难疾病采取进一步诊断措施,作出了警告,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4分,责令市中心医院对涉责医务人员给予处理。

关于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攀枝花宏实医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攀枝花市卫计委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攀枝花宏实医院在这起医疗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其实并不复杂。调查结果证实,医院存在手术室能力建设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制度落实的监督纠错机制等问题。并且在此次手术更换手术包过程中,医护人员没有严格执行手术室管理相关制度,由此导致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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