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确权2025,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确权
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缺乏之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或二轮土地分配台账进行确权登记。对于第二轮延包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登记内容没有改变的可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第二轮延包期间依法承包土地但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第二轮延包后颁证不规范的情况,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关系发生变化和
法律分析
如果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缺乏之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或二轮土地分配台账进行确权登记。
二、哪些情况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补换发
第二轮延包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内容没有改变的,可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二轮延包期间依法承包土地但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二轮延包后颁证不规范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关系发生变化和承包土地实际面积发生变化的,在变更登记的基础上,重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内,承包户分户且要求分割原承包土地分别由子女独立承包经营的,并且没有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哪几个方面
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尊重历史,不得借机重新丈量和调整土地,不搞打乱重新发包;在农村承包土地的过程中,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依据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家庭承包户为基本单元、以1998年二轮承包面积和已核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现状为基准进行;各农户确权面积统计核实完毕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设法函告;正确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发证到户,严禁扣证、压证,损害农户利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帐》和《土地流转台帐》,编制《土地登记簿》;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拓展延伸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而农村土地承包权证补换发规定则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的补换发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和颁发。
结语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缺乏之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或二轮土地分配台账进行确权登记。对于第二轮延包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登记内容没有改变的,可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二轮延包期间依法承包土地但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第二轮延包后颁证不规范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关系发生变化和承包土地实际面积发生变化的,在变更登记的基础上,重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此外,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家庭承包户为基本单元、以1998年二轮承包面积和已核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现状为基准进行;各农户确权面积统计核实完毕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设法函告;正确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发证到户,严禁扣证、压证,损害农户利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台帐》和《土地流转台帐》,编制《土地登记簿》;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确权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它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能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不力,流转过程中合同不规范、面积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深化农村改革、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应注意什么
1、设定抵押要合法
在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的是,经发包方同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明确可以抵押。
2、抵押条件要具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3、价值认定要合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4、抵押登记要合规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土地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二)承包人的义务
(1)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不仅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建窑、建坟,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而且还要求承包人根据土地的条件,合理使用,保存、改良土地,提高地力。
(2)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收益。
(3)承包人应独立承担风险。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除了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承担的交付约定数额的承包收益的义务可以减免外,对于在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各种风险概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4)承包人应当接受集体组织对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监督、干涉。如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四、没办上土地确权证怎么办
一、没办上土地确权证怎么办1、没办上土地确权证的办法如下:(1)错过确权时间很长,可以单独去国土部门申请补登记,但是难度比较大,拖延时间也比较长;(2)错过确权时间不长,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可以登记成功;(3)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主管部门是农业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房屋确权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农村房屋所有人提出向政府部门提出确权申请;2、受理。政府部门受理村民的申请,并对房屋进行调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建房的相关规定,再安排人员现场去勘测,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超出规定的面积;3、审核。对调查、勘测没有问题的农村房屋进行审核通过;4、公告。在公告栏进行公布昭告。
五、土地没有确权的怎么办
一、土地没有确权的怎么办1、土地没有确权的解决办法如下:(1)如果土地确权存在争议,首先是组织两家协商解决;(2)如果经过协商还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乡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寻求合法途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集体土地住宅确权三要素是什么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六、有土地经营权证就算确权了吗
有土地经营权证就算确权了。土地经营权证是土地确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属于土地确权证的其中一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1、抵押登记申请书;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出让合同等);3、地上附着物价值说明;4、抵押合同;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6、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要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够保障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确认承包方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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