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
首先得明确一点啊,就是咱们这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候,他自己的那个债权得是已经合法生效的,而且不能有什么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况。
再者,这个债权还得是在那个人(债务人)做出处分行为之前就已经存在的。
那么,债权人撤销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它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那个人(债务人)得对他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做了一些不太合理的处分行为;第二,这个人(债务人)的行为得是在债权成立之后才开始的;第三,这个人(债务人)的行为得对债权人实现债权产生了影响;最后,那个和他交易的人(相对人)得是故意的。
二、只有欠条找不到债权人怎么转移债权
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所引发的借款纠纷案,债权人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来追讨其欠款:首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在诉讼有效期间内向被告的原始居留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追查债权人的债权。
在此情况下,原告需提供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借款合同、借据等,立案受理的门槛将大大降低。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为了能够正常展开诉讼程序,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这一方式传达传票给被告。
若公告期满时被告仍未出席诉讼,法院将依照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确凿的事实依据,对借款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进行缺席审判;其次,债权人也可以考虑申请让被告成为失踪人员,然后由代理人从中提取相应的款项作为还款;最后一项选择则是,如涉及到保证人或担保物,当事人亦可直接要求其代为赔偿。
三、债权人先起诉的能够优先受偿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债主先告状”,谁能优先拿回钱?法律究竟是咋规定的?
我们来解释一下,首先提出诉讼请求的人并不一定会在所有的债务中获得优先支付。
实际上,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规定是这样的:当大家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哪个法院最先采取了行动,那么谁就能得到最多的赔偿款。
如果别人的债权类型和你不一样,比如他们是因为拥有财产或者有担保物权才得到的钱,那他们就比你更有可能拿到赔偿款。
如果有好几个担保物权的话,那就要看这些担保物权是什么时候设立的,然后按照这个顺序来支付。
这就是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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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债权人先起诉的能够优先受偿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先起诉债务人后能否再起诉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