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责任险保障范围,怎么赔偿,公共责任险都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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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责任险怎么买
1导语
提起公众责任保险,可能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它的含义,但其实这种保险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即使我们不是投保人,也很有可能跟它扯上关系。比如,我们去商场购物时,因为地面上有水渍而跌倒受伤,这时如果商场作为投保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那么我们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了。
2从几个案例说起
案例1:
上海某五星酒店在举办婚宴过程中,一位女士因为踩到了地板上的果皮摔倒了,造成脚踝扭伤,发生医疗费用6万。酒店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酒店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案例2:
某商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人赔偿限额10万,一天,一名顾客在商场购物时,因天花板的大灯突然掉落,造成顾客头部受伤,商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答案将在本文的最后揭晓。
今天跟你聊的公众责任险,是责任险中的“老三样”,堪称“古董级”责任险产品。
我们知道,责任保险与民事赔偿责任密切相关,适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责任险的产品多、种类多、产品丰富,今天跟你聊的公众责任险,不仅是责任险的“老大哥”,还是政府民生类的重要一员,用一句时髦的话来归纳,就是:“一直很火、从未掉队”。
3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单明细列明的范围内,如果你经营业务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了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对于由此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施救费用,也负责赔偿。
一句话,公众责任险承担的是由于意外事故或者是公众场所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是设施存在缺陷引起事故而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侵权赔偿责任。
接着要问一下,什么叫意外事故?
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且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这三者缺一不可,是构成意外事故的前提条件。
常见的、主要的除外责任:
1、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自身或者代表或者自己雇佣的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控制的财产
3、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4、有缺陷的卫生装置
5、中毒或有害的食物及饮料
6、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
怎么理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人”?
服务包括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
怎么理解“被保险人的代表”?
包括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授权的人。
怎么理解“被保险人的经营范围”?
按惯例,可以理解成固定场所内,也可以是某一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是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扩大理解,比如,麦当劳送外卖,也应理解为属于保险责任。
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责任险没有保额一说,公众责任险也是这样,它的保费计算和赔偿金额都是以赔偿限额来计算,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
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又包括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四种情形。
一般来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等于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合计值。
常见的事故比如,电梯夹伤、食物中毒、地滑摔伤、停车场车辆被刮、游泳池溺水等。
公众责任险的附加险有很多,但常用的附加险大概4、5条,比如火灾爆炸责任、广告装置责任条款、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电梯责任条款、火灾爆炸责任条款、水损责任条款、游泳池责任条款、烟熏污染责任条款等。
公共场所存在着轻重不一的安全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公众场所的管理者或经营者,对于进入它所负责的公众场所的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当承担安全保障的义务。
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
4公众责任险的特点
它具备了责任险的共性特点,比如,没有保额一说,它的保费计算和赔偿金额都是以赔偿限额来计算;责任险是一种无形标的,它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公众责任险也符合这个特点。
但是,公众责任险又有它自己的特点,首先,它的适用范围广,可以适用于工厂、办公大楼、酒店、宾馆、商场、医院、影视剧院、展览馆、机场、火车站等公众活动场所。个体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投保。
其次,它的表现形式很丰富,包括场所责任、综合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场所责任。
一般来说,一张公众责任险的保单的投保人,只有一个。但是保单的被保险人,除了可以是投保人以外,也可以是其它相关方,只要跟承保的固定场所存在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成为保单的共同被保险人。
投保人以外,也可以是其它相关方,只要跟承保的固定场所存在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成为保单的共同被保险人。
5目标客户和风险审核要点
以下行业的客户都可以是公众责任险的投保对象,具体包括:
公共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音乐厅、歌剧院、公园......
宾馆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商场商店、购物中心......
生产制造企业,比如钢铁厂、造纸厂、发电厂、电子仪器厂等等。
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晚会、演唱会的组织举办单位......
写字楼、住宅小区等,这些都是公众责任险的主要投保对象,风险意识较强,对保险比较认可。
一般来讲,对于公众责任险,业务品质较好的版块有很多,比如大中型制造业,这类企业的整体品质较好,但是金属衍压、日用化学品、肥料制造等版块的风险较高,应仔细分析、做好风控,并设置与风险匹配的费率和赔偿限额。
另外,金融、教育、卫生、国际国内各种大型组织等、中高档的宾馆、住宿、标准四星及以上酒店、大型餐饮业等,都是风险状况还算良好的领域,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拓。
当然,公众责任险也有风险堪忧、需要严格把控的版块,主要包括生产领域中的电力燃气、热力生产和供应、工业与生活用水的生产及供应;生活领域中的水上娱乐及高风险体育项目如赛艇、游艇、降落伞等。
6常见问题
1、某酒店投保公众责任险后,一顾客在酒店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如果顾客能够证明中毒是由酒店方提供的食物引起的,应由酒店方赔偿这是当然的;但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则要看公众责任保险单有没有扩展食品饮料责任条款,因为保险公司的公众责任险基本条款除外责任已将此责任除外。
2、酒店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顾客在进酒店时,因酒店大门玻璃过于明亮,人撞上酒店的玻璃门而受伤,你们公司是否赔偿?
答:在法律上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定为酒店管理方和受害人双方均有错,酒店方没有设立足够的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属管理不善,受害人走路不慎也有过错,保险公司可能承担酒店方管理不善部分引起的损失。
4、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客人放在房间内的财务被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公众责任险基本条款将该盗窃责任除外了,只能通过附加条款并增加保费的方式予以保障。即使增加了盗窃责任,还要看客人是否遵守酒店相关规定,是否锁好房门,除非遭到有明显橇窃痕迹的盗窃,也确属酒店管理不善,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
5、责任险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如何定?
答:首先,由侵害人(被保险人)、被侵害人和保险公司三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条款协商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责任保险的法律诉讼费用,可否赔付?
答:一般情况下,责任险都负责赔偿法律诉讼费用,但必须在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
7回到文章最开始的案例
案例1:
上海某五星酒店在举办婚宴过程中,一位女士因为踩到了地板上的果皮摔倒了,造成脚踝扭伤,发生医疗费用6万。酒店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酒店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个案子符合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定义:因经营业务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了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符合“公众场所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条件,因此,保险公司需负责赔偿。
案例2:
某商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人赔偿限额10万。一天,一名顾客在商场购物时,因天花板的大灯突然掉落,造成顾客头部受伤,商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请问,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吗?
这个案子符合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定义:因经营业务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了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符合“设施存在缺陷引起事故而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侵权赔偿责任”的条件,因此,保险公司需负责赔偿。
公共责任险保费一般要多少钱
公众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所谓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各种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以及工程建设工地等,均存在着公众责任事故风险。这些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均需要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其责任。
如果你对这个险种的认知还停留在顾客在商场不慎滑倒受伤需要商场赔偿,那可就out了。
让我们通过几个真实的案例,对公众责任险进行更加深度的了解。
案例一、同仁市为全市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为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保障因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同仁市应急管理局按程序招投标以每人4.3元/年的标准,为全市10万余人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共计保费43万余元。
案例二、超市货架意外事故
某家超市在清理货架时,工作人员未能注意到周围的顾客,导致一名顾客被货物砸中头部受伤。该顾客为此提起诉讼,超市方面依靠购买公众责任险来承担赔偿责任,并且随后进行了安全管理措施的加强,以避免同类意外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三、短期活动意外事故
某非营利机构举办义演活动,但因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不善,导致观众中有一人在休息区域跌倒摔伤。机构方面购买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帮助该机构免于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和赔偿金额。
案例四、健身会员甲不慎造成乙身体受伤的案例
某年2月,某健身俱乐部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
保单约定,累计保额为100万元的。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0000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5000元等。
王女士和陈先生均为该健身俱乐部的会员。
当年4月某日晚上6点左右,王女士和陈先生同在健身俱乐部进行健身运动。陈先生在做扩胸健身运动时,王女士从陈先生正在使用的扩胸器械与另一健身器械背后中间穿行,两台器械间距约80公分。王女士步行到陈先生左身侧时,陈先生因出汗手上湿滑导致手握的健身器械脱手击打在王女士面部,导致王女士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女士被送至医院,诊断为面部挫伤及下颌骨骨折。后经住院治疗后痊愈。王女士伤愈出院经鉴定,其下颌骨骨折术后张口受限,构成十级伤残。
至此王女士花费的包括医疗费50000元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已达10万元以上。就损失赔偿问题,王女士、陈先生及健身俱乐部等各方无法达成一致。王女士无奈,将陈先生和健身俱乐部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陈先生在健身活动时因汗导致手上湿滑,导致器械脱手,击打在王女士面部,导致王女士面部受伤。其疏忽大意,未能尽到最大的安全注意义务,导致王女士面部损害,其应对王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比例为60%。
健身俱乐部在本次事故发生时,现场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且在通行道路上未能标注安全通行标识,在危险的通行地点未标注禁行标识,其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与王女士面部受损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其应对王女士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王女士明知在陈先生使用的器械与另一器械之间通行可能存在被刮碰的危险,但其疏忽大意,导致被损害的后果发生,其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自行承担10%的责任。
最终判决,除陈先生赔偿王女士的60%的损失78000元外,剩余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王女士医疗费损失5000元,其他费用损失26000元。另外,由于健身俱乐部需要承担了王女士医疗费30%的部分,但投保的保险的医疗费赔偿金额为5000元,故扣除5000元以外的部分,健身俱乐部另行承担了医疗费损失13000元。
从上述几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公众责任险从大的范围上,既可以保障全市人民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从小的点上,也能保障在健身房非常容易出现的意外事故。所以我们平时在了解这个险种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格局再多打开。公责险所适用的范围其实比我们要了解的更多。
(一)保险标的
公众责任险为责任险,承保的是经营者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对第三种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也就是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是被保险人转嫁经营中存在的意外风险的一个保险产品。
该种法律责任的来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场所经营者对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区域范围内,因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包括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四)第三者
第三者,也就是公众责任险中的公众,指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部分保险公司的附加险条款会将被保险人的雇员纳入保险合同承保范围。
(五)其他
1、公众责任险一般会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以及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法律费用累计赔偿限额等。
2、公众责任险为财产险,理赔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任何经营性场所都有必要考虑投保公众责任险,用其来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本险种的扩展责任也相对灵活,且费率一般都不会很高。最主要的是,保费可纳入企业生产成本,不挤占企业费用,可税前列支。
公共责任险赔偿范围
资讯公告吉林市儿童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共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有区别吗
为进一步加强“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货车司机在服务区能够放心停车休息、享受舒适服务,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玉门公路段(以下简称玉门公路段)积极开展“车货无忧”公众责任险宣传活动,真正解决货车司机的后顾之忧。
“车货无忧”解决货车司机的“安全之忧”。为确保2024年公路“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宣传推广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维护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玉门公路段组织人员在辖区内玉门服务区、清泉停车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一对一宣传讲解,详细讲解说明“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免费理赔服务的理赔程序和保险条款中关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以便货车司机在发生保险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理赔操作,提高“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知晓率,让货车司机更放心、安心、舒心出行。
“车货无忧”让货车司机服务区停靠更安心。“甘肃高速的服务越来越贴心了,以后在服务区再也不怕偷油丢货了”来自天津的货车司机任师傅高兴地说道。正在玉门服务区宣传“车货无忧”保险的工作人员听到任师傅的话笑着回答道:“师傅,请您放心,有了‘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如果货物丢失,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费全部由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您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在'司机之家'停下放心车、洗上热水澡、吃上可口饭、睡上安稳觉了。”。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地讲解,让货车司机真正了解、享受这项覆盖全省8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的“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部分货车司机表示:“车货无忧”有效解决了货车司机在服务区停车休息时的“后顾之忧”,而且还不用花一分钱,也不办理任何手续,要让更多的货车司机知晓此项服务。
据统计,此次活动向过往车辆宣讲8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下一步,玉门公路段将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结合货车司机所急所盼,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多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车货无忧”公众责任险的知晓率,让货车司机“放心停、无忧行”。
陈珊 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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