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不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是否会构成违约

房产纠纷 编辑:董思雪

一、不动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拥有不动产证的房子通常是可以买卖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一方面,从一般情况来看,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持有该证表明房屋产权明晰,权利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依法进行买卖交易,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完成房屋的所有权转移。

另一方面,存在一些限制交易的特殊情形。例如,房屋若处于司法查封状态,即使有不动产证也不能买卖;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在未满足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前,也不得随意买卖;还有一些地方可能因城市规划、土地政策等原因,对特定区域的房屋买卖进行限制。

总之,有不动产证的房子原则上可以买卖,但需确认不存在限制交易的特殊情形,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不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是否会构成违约

在一般情况下,不办理房屋买卖公证通常不构成违约,除非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公证是合同的必要条款或义务。

一方面,房屋买卖公证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定必备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要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另一方面,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必须办理公证,那么未办理公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在实际履行中,关键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房屋价款支付、房屋交付及产权过户等核心义务。

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公证的具体要求和时间等,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公证,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三、不履行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办

当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协议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若卖方不履行,比如拒绝交房或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首先,买方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要求其承担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若买方不履行,例如未按约定支付房款。卖方同样可以先与买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若买方仍不履行,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房屋闲置期间的市场租金损失等。

此外,若房屋买卖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当事人也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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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不履行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交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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