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房屋买卖中订金和定金存在多方面区别:
其一,法律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更多是一种预付款性质。
其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若购房者交付的是定金,在因自身原因放弃购房时,定金通常不予退还;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开发商需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交付的是订金,购房者改变主意不想购房,一般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开发商若违约,只需退还订金并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不存在双倍返还问题。
其三,数额限制不同。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订金数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并无严格限制。
二、一房多卖卖方不归还定金怎么办
在一房多卖且卖方不归还定金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协商解决。尝试与卖方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其退还定金。通过友好协商,可能促使卖方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归还定金。
二是向相关部门投诉。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反映情况,请求介入调查和调解。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据职权对卖方进行约谈、责令改正等,促使其退还定金。
三是通过法律诉讼。如果协商和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定金收据、购房合同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卖方败诉,将依法强制其履行判决,归还定金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在房屋买卖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定金的最低数额。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其数额通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需遵循相关法律原则。一方面,定金数额应当合理,一般不宜过低,若过低则可能无法起到有效的担保作用;另一方面,也不能过高。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例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定金最高一般不超过20万元。而对于最低数额,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哪怕约定1万元甚至更少,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不过,从实践角度看,定金数额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总价、交易习惯、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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