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承兑付款,什么是承兑承兑有何效力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尹慧

什么是承兑付款,什么是承兑承兑有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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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兑汇票

一、承兑的定义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简单来讲,当你拿到一张商业汇票,付款人得在汇票上表明到时会付钱的态度,这就是承兑。

打个比方,A 公司从 B 公司买东西,给 B 公司开了张商业汇票,B 公司拿这汇票找 A 公司指定的付款人 C 银行,C 银行在汇票上承兑,就表示 C 银行答应到期把钱付给 B 公司。这就像你找朋友借钱,朋友让他靠谱的亲戚担保到期还钱,这个担保的动作类似承兑。

二、承兑的种类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比如甲企业给乙企业开了张商业承兑汇票,甲企业就是付款人。乙企业找甲企业承兑,甲企业操作后承诺到期付款。不过这种承兑靠的是企业自身信用,所以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得好好了解下付款企业的信用情况。要是付款企业信用不太好,到期可能就拿不到钱,就像跟不太靠谱的人做生意,得小心点。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假设丙公司向丁公司采购原材料,丙公司让开户银行戊银行开银行承兑汇票给丁公司。戊银行承兑后,丁公司就不用担心到期收不到钱,因为银行信用高,会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就好比你找银行贷款,银行审核后给你放贷,银行就有义务按约定给你钱。

三、承兑的流程

提示承兑:持票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汇票拿给付款人看,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比如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按票据法规定的期限,找到付款人请求承兑。这就像你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提醒朋友该准备还钱了。付款人承兑:付款人检查汇票没问题后,要是同意承兑,会在汇票正面写上 “承兑” 字样,标注承兑日期并盖章签字。要是付款人拒绝承兑,持票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前手要钱,也就是找之前把汇票给自己的人。这就好比你找朋友还钱,朋友说没钱不还,你就可以找介绍你们认识的中间人帮忙。

四、承兑的注意事项

时间把控:持票人提示承兑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不然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可能会丧失一些权利。就像你去超市领赠品,过了截止日期就领不到了。汇票审查:付款人承兑前一定要仔细审查汇票,看看有没有问题。要是没审查清楚,后续可能会有麻烦。这就像你买东西,得检查下有没有质量问题,不然买回去才发现坏了就麻烦了。信用考量: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时,一定要好好考察付款企业的信用。要是信用差,到期很可能收不到钱。就像你要和别人合作,得先看看对方靠不靠谱。

五、承兑的优势

促进资金周转:企业收到承兑汇票后,能当钱用去支付货款等,加快了资金的流通速度,让企业的资金周转更灵活。就像你有一张可以随时兑换现金的优惠券,在需要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增强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把企业信用变成银行信用,大大提高了汇票的信用等级。就像你找了个很有威望的人给你做担保,别人对你就更放心了。

六、承兑的劣势

商业承兑风险:商业承兑汇票依赖企业信用,要是付款企业财务状况不好,到期可能无法兑付,持票人就有损失风险。这就像你把钱借给信用不太好的人,担心他还不上。贴现成本:如果企业急需现金,把承兑汇票贴现,需要支付一定的贴现利息,增加了融资成本。这就像你着急把优惠券换成现金,得给人家一点手续费。

什么是承兑意思


今天来跟大家聊一聊什么是承兑。

承兑是票据法律法规针对汇票所设立的一种特有制度,支票和本票没有这一规定,承兑制度仅适用于汇票。设立承兑制度,其基本意义在于,通过明确付款人的无条件付款责任,确定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使广大企业在支付结算中乐于接受和使用汇票,从而促进汇票的广泛使用和流通,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电子商业汇票作为汇票的一种,属于委托付款证券(除出票人签发并自行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在出票时,委托他人作为付款人向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签发票据行为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在签发票据时付款人并未在汇票上作同意付款的意思表示,不是票据上的债务人,不承担付款责任。因此,在出票人签发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能否得到付款人的付款,尚不能明确。为了使付款人表示愿意承担汇票到期的付款责任,使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以落实,提高汇票的信用,促进汇票的流通,票据法律法规设立了汇票的承兑制度。付款人作为汇票的承兑人,在汇票上按规定作是否愿意承兑的记载。承兑是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不是一种与出票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行为,付款人可以承兑,也可以拒绝承兑。付款人一旦同意承兑,即成为汇票的第一债务人,承担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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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兑人

先来看北京一中院一份判决书的裁判说理:

“从法理上讲,行使票据追索权需具备拒付的实质和形式要件。本案中,票据状态一直为提示付款待签收,持票人未收到相关款项,可以证明案涉票据到期未承兑系客观事实,符合票据拒付的实质要件。”

这是我非常推崇的一份判决,在很多场合都援引和分享过,其中关于票据追索需要具备拒付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总结,简明扼要、清晰明了。拒付的实质要件就是票据到期但未收到款项,形式要件并不仅仅限于拒付证明,其它能够表明付款人不会履行付款义务的材料亦符合拒付的形式要件。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这份判决书有一个地方错了,而且是很重要的概念使用错误,那就是“承兑”。

什么是承兑?承兑与兑付是一个意思吗?承兑和付款又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的认识里,这三个概念意思是一样的。不少财务人员因为票据事务跟我接洽时,都会一开始就说“这张商票到期后没有承兑。”这其实怪不得这些财务人员,因为连法院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确实是搞错了,或者更准确的说,搞混了。

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本票是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总结起来就是,本票和支票都是自己出票自己支付,出票人本人就是付款人(当然,支票的付款手续由银行来办理)。

但是汇票就不同了,《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所以,汇票既可以由出票人本人付款,也可以委托他人付款。在委托他人付款的情况下,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就是不同的主体了。委托他人付款,其实相当于支付宝中的“代付”。

既然是他人代付,对于收款方(卖家)而言会有一个顾虑:如何确定代付方一定会答应代付呢?如果他到时候拒绝付款怎么办?于是,此时卖家可能会产生一个需求,希望代付方能在付款期限到来之前给一个确认,承诺到时一定付款。这种代付方提前作出的到期后付款的承诺,实际上就是承兑。

《票据法》第38条给承兑的定义是: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针对的是出票人之外的第三人代为付款的情形。如果是出票人本人付款,那是不需要承兑的。

在纸票时代,持票人为确定付款人(他人)是否会答应在票据到期后付款,那就需要向承兑人出示票据,这在票据法上就叫做“提示承兑”。《票据法》第39条规定:“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在纸质票据时代,汇票出票的时候付款人/承兑人并没有答应/承诺到期后一定付款,所以需要持票人在到期前向付款人/承兑人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的法律意义还在于:承兑之前,汇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承兑后,承兑人则真正成为了票据的付款人、主债务人,出票人和其他背书人则成为第二顺位的从债务人。《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由银行来承兑,那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简称银票或银承,由于银行作为付款人的高信用,银票的流通性和市场接受度都非常好。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由电气化时代进入到了信息时代、数字时代,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无纸化、电子化逐步兴起,票据领域也是如此。2009年,央行制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并牵头开发了电子商业汇票(电票)系统。同时,为了建立电票的行为规范,央行还制定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从这时候开始,票据可以说进入了电票时代。

票据的载体由纸张升级到网络电子化数据,相应的行为规则也有了一定的改变。在纸票时代,汇票出票后再由持票人拿着票据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到期后再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无形中给持票人增添了麻烦。如果出票的时候承兑人便已经完成了承兑(承诺付款),那么持票人便不用再去提示承兑了,这样岂不省去了一重麻烦?纸票时代这个不容易做到,但电票时代,由于数据往来以及相应的票据行为都在网络系统上完成,做到这一点便不再是什么难事。

于是,《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也就是说,电票在出票之前,已经由承兑人完成了承兑,然后再交付给收款人。所以,对于电子票据而言,出票与承兑已经两步并做一步,“提示承兑”已经不存在了。

所以,实务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还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信息栏里的承兑日期与出票日期总是同一天。回到开头北京一中院的判决,里面说到“案涉票据到期未承兑系客观事实”这一认定实际上是错误的,这份判决里面的票据是电票,正确的表达应该是“案涉票据到期未付款(或者说未兑付)系客观事实”。

兑付与付款意思没什么区别,可以混着用,但承兑与付款是不同的票据行为,差别可就大了。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尤其更不能够搞混。

金汇律师

什么是承兑付款方式

举个例子:A和银行B商量好,A在B那里开个户,存200万进去,并支付一定手续费,B给A开一张上面写着6个月后可以领取1000万的单子,A拿着这个单子,就可以当1000万付给下家C。6个月后,C拿着单子找银行,银行必须无条件把1000万给C,同时A必须补足1000万给B。单子就是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后就是它的到期日。


对于A来说,他的好处是:用200万撬动来了1000万的资金,节省了自己的现金流,到期还有银行给的200万存款对应的利息,并且你存了200万到银行,对自己的银行征信是大有好处的,以后再贷款什么的也比较好通过


对于收到承兑汇票的C来说,这个承兑汇票就相当于一个有银行做担保的欠条,到期后银行也必须无条件把钱给你。基本上无风险。钢贸这种大额交易,谁都不缺现金,你给人家方便,自然客源更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确认汇票的真假,别让人用非法手段骗到你。


背书过后,汇票就相当于已经转让给下家了

对于C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多了200万的存款和A这个优质的合作方。

下次我们讲讲:承兑汇票在钢贸行业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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