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上限是房价总额还是贷款总额,重庆公积金提取上限
大家好,由投稿人滕爽海来为大家解答公积金提取上限是房价总额还是贷款总额,重庆公积金提取上限这个热门资讯。公积金提取上限是房价总额还是贷款总额,重庆公积金提取上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积金提取上限是多少
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提高提取限额、优化提取办理两大举措。《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提高提取限额方面,《通知》明确:
1.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2.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其中,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还明确,“新市民”是指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优化提取办理方面,《通知》明确:
1.增加提取频次。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2.调整提取扣款规则。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支持按账户余额提取(提取完成后,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元)。
3.固定提取日期。提取申请人办理定期转账租赁提取业务的,提取日期由“月末”固定为“25日”。
《通知》还明确,2024年11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提取频次、扣款规则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别声明:本文经上观新闻客户端的“上观号”入驻单位授权发布,仅代表该入驻单位观点,“上观新闻”仅为信息发布平台,如您认为发布内容侵犯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删除!
南京公积金提取上限
公积金能全额提取的情况
一、退休或离休
适用条件: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缴存账户的所有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出国、出境定居
适用条件: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本人凭身份证、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适用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额度: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的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以上为公积金全额提取的常见情况。如有疑问,大家可在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询问。此外,各地也有不同规定:
1.杭州: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 新市民、青年人在当地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杭州市户籍或获得杭州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2.北京: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广州: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4.西安: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5.深圳: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深圳公积金租房“100%提取”政策续期一年,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0月31日。
●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原文链接:
https://zj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638/post_11638961.html#2020
全额提取所需材料
以下列举常见情况下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二、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原件;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当地或者户口不在当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1.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2.身份证原件;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出境定居材料;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六、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身份证原件;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全额提取的途径
常见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办理。一般来说,除了去世提取,其他情况都可以线上提取。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来源:各地人社部门网站、金柚网等
公积金提取上限后就无法提取了
全国已经有多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公布了相应的消息,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也就是说对于住房公积金今后的提取将会变得更宽。对于我们参保人员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因为住房公积实际上也是等同于自己的收入一部分,只不过他如果除了买房之外是不能够随意提取的,但是今后提取条件。放宽以后对于我们参保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我们就来看看哪些地区逐步放宽了,有没有你所在地区呢?
第1个地区,天津市
天津市取消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购买转让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并且不再对于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上限来进行指导。同时取消了,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天津市的首付贷款比例进一步的降低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也不再区分第1套住房还是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统一降低成为15%。
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我们在今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不论你选择的是新建住房还是二手房,甚至是转让住房,那么都不再有任何的限制和规定,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就会显得更加的灵活,对于参保人群来说也是极为便利的。
第2个地区,甘肃省
甘肃省也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优化流程,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甘肃省地区的退休人员,那么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将会变得非常的便利,他的举措主要是针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扩大。在过去,仅仅可能只能本人提取或者是配偶提取,但是今后不但是本人可以提取配偶可以提取,甚至包括父母和子女都。能够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除了提取范围扩大以外,那么对于提取的频次也进一步的调整,在以往购买新房或者是二手房三年内仅仅只能够提取一次,但是今后,对于购买住房三年内每年都能够提取一次,相当于三年的时间,至少可以多提取两次的住房公积金。
而且甘肃省地区,也简化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以往可能除了退休死亡,包括离职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够提取以外,那么今后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能够作为代理提取人,去申请简化了相应的提取流程,对于参保人群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便利性。
第3个地区,海南省
海南省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也做了进一步的简化,甚至来讲对于无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在办理租房业务提取时,甚至实行了零材料的审批原则。也就是说自己没有住房,那么在提取租房的这样的一个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过程中,不需要任何的材料直接可以审核通过,并且可以实现即办即享受。这大大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限制。
而且海南省,对于租房的人群未备案登记的提取的额度上限为900元每人。如果备案登记,三亚和海口地区上限为1500元每人。其他地区是1200元每人。这也大大提高了自己提取的上限,对于参保人群来说,无疑是非常利好的消息。来看看你所在地区有所改变吗?如果你所在地区还没有改变,我相信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不断优化,未来将会出台更多的举措,来便于我们参保人群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感谢阅读,每天讲点退休知识那点事,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公积金提取上限到了怎么办
日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该细则从10月15日起施行。依据《细则》,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9种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家庭成员公积金贷款有逾期,职工无法提取公积金
《细则》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及其配偶,下同)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
职工家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购建住房、租房、法院扣划、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等提取暂不予支持,在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情况下,可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购买建造住房等,每个职工家庭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个职工家庭、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其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共同购买住房的,不应大于共有权人实际占有份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家庭可以分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可分次提取,提取上限为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区)18000元/年、户,县市12000元/年、户,历年未提取额度不并入下一年度计算。职工家庭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提取的,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部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金额应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
三年内限制提取和贷款
《细则》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提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追回资金,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在三年内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逾期仍未退回资金的,将通过诚信系统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缴存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帮助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视情节轻重,将单位记入公积金诚信系统失信名单,并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对涉嫌伪造及使用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发票、户口、结(离)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以及设立虚假讼诉案件的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予以公开曝光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提取公积金
的9种情形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
■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来源: 哈尔滨日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公积金提取上限是房价总额还是贷款总额,重庆公积金提取上限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