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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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补多少钱
经济适用房价格低廉,是为了照顾家庭贫困的人而建立的房子,相对商品房而言建筑成本较低,面积也相对较小。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如果想要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需要哪些手续?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的费用有哪些?我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经济适用房怎么买卖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手续
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
注:经适房是一定要满五年才能交易的,否则连预约的资格都没有。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所需材料1、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2、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如果大于90平按当地的契税规定收取。
6、以上都具备了,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原件复印件(指的是一次按2600交易的),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8、到建委,一人先到咨询台领取表格,另一人排契税队伍,领取后直接排过户队伍,先排再填表,因为人很多,契税交完后,交印花税,再交土地出让金
9、双方到过户柜台办理过户手续。
10、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由买方来取房本。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所需费用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注意事项
变更性质(经改商),必须补交综合地价款,但要在夫妻、父子直系亲属间变更,契税先交后返还。返还时间为(15天至三年);别忘记在地税那取张契税返还需提交的文件清单
夫妻间变更名字经改商后,再变更回来只需85元工本费,无其他税费;
经改商后,房本拟在变回原所有权人的,再次买卖交易方式费用最低。
因无价差,虽然不满5年,5.5%营业税(买入价=卖出价)为0:所得税按增值20%计算也为0,故只需缴纳1.5%契税。
以上便是我为您介绍的关于“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哪些手续”的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如果想要把经济适用房转化为商品房需要哪些手续以及转化为商品房的具体费用是多少。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网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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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怎么计算
半岛记者 郭振亮
4月23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部门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通过补缴土地收益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由经济适用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
【申请条件】2005年1月1日(含)后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项目购房人,可申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申请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登记的产权人,且经申请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以下称共同申请人)书面同意;
(二)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满5年;
(三)为了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的情形。
【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签署的同意取得完全产权的意见书;
3.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
(二)区房地产交易部门受理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收益价款缴款通知书》(以下称《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该房屋应缴纳的土地收益金金额、收款银行账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
(三)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土地收益金后,持《通知书》和银行缴款凭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换发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土地收益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通知书》同时作废。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后,需上市交易的,按照商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缴纳标准】取得完全产权时应按以下计算公式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一)自本实施意见施行之日起2年内申请缴纳的: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项目预(销)售许可满5年时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50%。
(二)自本实施意见施行之日起2年后申请缴纳的: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申请完全产权时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50%。
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并定期公布。申请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按照最近公布的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执行。
【其他情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购房人有下列情形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拒不补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二)违反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使用等规定,不能限期整改的。
【系统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完善青岛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纳入系统管理,达到信息共享、服务便捷和统计精准,实现“一次办好”。
【适用范围】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高新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实施意见。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逐渐普遍起来,并且其自身的实用性以及经济性让很多人相中,那么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具体问题您了解么?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交哪些费用?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办哪些手续?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交哪些费用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的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的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的,按超额的累进比例缴纳。
(1)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
(2)成交的价格高于当地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的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1、首先您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的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的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进行还款。
2、确定您的房子已经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进行转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要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个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伴侣,孩子等,如果已经单立户口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比如最低合同价是每平米3650的9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转商,签订的交易合同价格就是:90X3650X10%=32850元。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有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的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了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部分的经济适用房超过了90平米具体个税。
6、以上都具备了,您就可以抓紧准备办理了,首先进行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需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的户口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交易合同4份,银联卡一张。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房子,希望大家多了解一些关于经适房更多的问题。那么就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交哪些费用以及需办哪些手续这两个问题小编为您讲解到这。
沈阳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12月17日,青岛正式发布《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申请补缴土地收益价款的方式,取得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不需要补缴土地收益价款,住房性质保持不变。
在取得条件方面,通知要求,2005年1月1日(含)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其购房人可申请取得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申请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登记的产权人,且经申请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共同申请人”)书面同意;(二)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满5年;(三)为了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四)无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申请的情形。
在办理程序上,按照要求,申请人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共同申请人签署的同意取得完全产权的意见书;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根据数据共享情况,对提交资料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收益价款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该房屋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金额、收款银行账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后,持通知书和银行缴款凭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换发普通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土地收益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通知书同时作废。经济适用住房变为完全产权房后需上市交易的,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不再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在市民最关心的土地收益价款缴纳标准方面,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应按以下标准缴纳土地收益价款: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年内(含)申请缴纳的: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项目预(销)售许可满5年时该套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0%。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年后申请缴纳的: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申请完全产权时该套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0%。
市场评估价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下限的标准测算确定。每套住房的具体市场评估价格由申请人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市场评估价格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的,申请人无需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据介绍,本通知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本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纳入系统管理,达到信息共享、服务便捷和统计精准,实现“一次办好”。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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